美智庫:科技巨頭因商業模式難自我監督 應加強監管
圖注:Facebook手機應用
鳳凰網科技訊 據《華爾街日報》北京時間9月25日報道,週一釋出的一份新批評性報告稱,矽谷科技巨頭在自我監督上不值得信賴,應該接受更嚴格監管,包括他們收購競爭對手以儲備越來越多使用者資料的模式。
華盛頓左傾智庫哈佛舒仁斯坦媒體、政治、公共政策及新美國研究中心釋出報告稱,驅動Facebook、谷歌等數字廣告平臺的商業模式仍在破壞使用者隱私,鼓勵虛假資訊活動,即便他們已在近期採取措施防止資訊被濫用。
“我們需要徹底整頓行業的運作模式,”迪帕嚴·高希(Dipayan Ghosh)表示,他曾經在Facebook處理隱私和政策問題,現在是舒仁斯坦中心的成員。
報告作者認為,美國聯邦政府應該帶頭監管,而不是由加州等州政府牽頭。加州在近期通過了一項嚴格的新隱私法,遭到了科技行業的普遍反對。多數大型科技公司已表示,他們願意接受合理監管,只要別過度降低他們向消費者提供個性化產品和服務的能力。
高希和報告的另一位作者、慈善投資公司Omidyar Network政策主張總監本·斯科特(Ben Scott)認為,保護使用者資料需要結合更嚴格的隱私法和限制科技公司獲取的資料量。他們表示,科技公司還需要額外披露他們如何把資訊用於投放廣告,規模要遠超他們目前披露的資訊。
過去一年,科技公司已經宣佈調整隱私做法,試圖採取措施加強使用者信任。但是報告稱,這些調整不足以解決平臺上存在更深層次問題,這些平臺目前仍依靠對使用者的關注。(編譯/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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