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億美元,阿里巴巴就2015年集體訴訟達成和解
北京時間4月29日晚間訊息,據據彭博社報道,阿里巴巴集團就2015年1月聯邦證券集體訴訟達成和解,和解費2.5億美元。
阿里巴巴今日在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6-K檔案中稱,已就2015年的聯邦證券集體訴訟達成和解。
阿里巴巴在檔案中稱,阿里巴巴及公司部分現任及前任高管(合稱“被告”)已簽署和解協議,以解決自2015年1月起一直待決的一宗集體訴訟。和解協議明確規定,和解不構成承認或認定所主張的索賠有任何正當理由。
阿里巴巴預計,經法院批准後,該和解協議將結束所有針對阿里巴巴及部分高管和董事的待決證券訴訟。
正如阿里巴巴之前在提交給SEC的檔案中所披露的那樣,被告是一起合併的集體訴訟的主體,原告方則包括Christine Asia公司等。在2015年1月和2月,阿里巴巴共遭遇7起類似的訴訟,指控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前存在資訊披露不到位的情況,給投資者帶來巨大損失。
這起訴訟源自2014年7月16日,當時,中國國國家工商總局網監司在浙江召開阿里巴巴行政指導座談會,並根據座談情況形成了《關於對阿里巴巴集團進行行政指導工作情況的白皮書》。該白皮書列出了阿里巴巴存在的一些問題,如銷售侵權商品、不合格商品和假冒偽劣產品等。
後來,國家工商總局公佈該白皮書後,阿里巴巴股票在2015年1月28日和29日下跌了12.8%。對此,一些西方媒體認為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2014年9月)前存在資訊披露不到位的情況。隨後,美國多家律師事務所對此展開調查。
雖然國家工商總局後來撤回該白皮書,並表示這份檔案並非白皮書,實質是行政指導座談會會議記錄,不具有法律效力,但阿里巴巴還是遭遇多起集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