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與大眾聯盟細節:不會交叉持股,不會合並
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汽車商業評論”(ID:autobizreview),作者 石彩雲;36氪經授權轉載。
美國東部時間1月15日,萬眾期待的福特汽車和大眾汽車的全球聯盟細節終於公佈。
根據福特官宣的宣告,兩者的戰略聯盟將結合兩大全球汽車製造商的優勢,最早在2022年推出面向全球市場開發的商用車車型和中型皮卡車型,並計劃隨後在歐洲市場合作推出商用車型。
這將顯著擴大合作雙方的業務規模,在擁有獨特功能和技術的車型架構方面分攤成本,提升運營效率,預計將從2023年起帶來稅前利潤的增長。
此外,福特和大眾還簽署了一項合作備忘錄,承諾將在電動車型、自動駕駛以及智慧移動出行服務領域探尋潛在的合作機會。
但是,兩家公司的聯盟不會像雷諾和日產的聯盟一樣涉及到雙方互動持股。
兩家公司將成立一個由兩公司高管組成的聯合委員會,來完成聯盟的管理工作。這一委員會將由福特汽車公司CEO韓愷特(Jim Hackett)和大眾汽車集團CEO迪斯博士(Herbert Diess)共同領導。
在全球範圍內,福特汽車和大眾汽車在商用車和皮卡車型上都有強大的業務覆蓋,雙方均擁有暢銷的產品陣容,比如福特全順系列、福特Ranger;大眾Transporter、大眾Caddy和大眾Amarok等。
2018年,雙方的輕型商用車的全球總銷量達到了近120萬輛。從產品規模上來講,這將是行業內最大的輕型商用車合作。未來5年,全球市場對中型皮卡和商用車的需求將繼續增長。
在戰略聯盟中,福特汽車將負責為雙方開發和生產中型皮卡車型,並計劃在2022年正式推出市場。福特汽車將負責為雙方面向歐洲市場開發和生產大尺寸商用車,而大眾汽車則負責開發和生產MPV。
福特與大眾的聯盟似乎是經過精心設計的,目的是儲存並有可能提升福特的實力,並降低風險。目前沒有跡象顯示,兩者的合作會對福特在美國的就業或製造業產生直接影響,也不可能掏空福特的核心能力。
最重要的是,福特董事長比爾·福特(Bill Ford)和執行長韓愷特保住了王冠上的明珠:大眾和福特現在不會合並,甚至可能永遠不會,而F-150皮卡仍然完全是由福特製造。
全球範圍內,很多對兩家公司都有好處的汽車聯盟已經偏離了軌道。曾經的戴姆勒-克萊斯勒,還有人記得嗎? 反之,能將野心與有限的合作範圍結合起來的交易很可能大獲成功。
從兩個公司宣佈訊息來看,福特和大眾的聯盟似乎是後者。大眾尊重並可能增強福特在幾個關鍵領域的實力。
大眾集團最近宣佈其在2018年共售出1080萬輛汽車,而它的競爭對手豐田和雷諾-日產-三菱的訊息還未公佈。福特與大眾的聯盟可能會讓福特在開發未來商用車和中型皮卡時贏得更高的銷量,從而保持其作為行業領導者的地位。
福特獲得全球的成功的諸多原因中,商用汽車是一個很容易被低估的因素,但這一業務是福特持續的盈利來源之一。福特與大眾合作開發下一代的MPV有助於確保福特在歐洲乘用車業務繼續萎縮的情況下,仍能保持生產規模,開發領先車型。
大眾集團正忙於應對一條產品線,它支援該公司很多產品,從拖拉機拖車到賓利,從摩托車到保時捷,還要開發電動汽車。對於德國沃爾夫斯堡大眾總部的產品規劃人員來說,將類似福特Transit的中型商用車和類似新款福特Ranger的中型皮卡的任務移交出去應該是一種解脫。
但是,兩家公司並不急於開展它們已經商定的合作。正如上文所提到的,兩者合作開發的汽車最早也是在2022年才能上路。這對兩家公司來說,他們有足夠長的時間來確保MPV和皮卡消費者忠於自己的品牌。
雙方在中型皮卡合作將包括為新一代車型開發架構,但它僅限於南美、非洲和歐洲,這些地區是大眾目前銷售Amarok皮卡的主要市場。
北美、泰國和澳大利亞-紐西蘭市場等對福特Ranger計劃至關重要,但這些都不在大眾的考慮範圍之內。這也意味著福特韋恩裝配廠的工人近期內不太可能為大眾裝配新產品。
福特和大眾的合作有很多方面沒有公開。他們還在努力分擔電動汽車成本,共享自動駕駛汽車研發經驗,但現在不是公開的好時機。這可能是因為使用這些技術的第一代汽車的研發已經相當先進。他們現在達成的任何協議至少在最近4-5年內都不會付諸實施。
如果管理層能夠及時阻止“地盤之爭”以及內部官僚主義對協議的阻撓,或許他們現在就能從中型皮卡和商用車的合作中收穫果實。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分析師亞當·喬納斯(Adam Jonas)似乎不太看好這一聯盟。
“我們認為,大眾不太可能與它無法實際控制的主機廠在重大問題上展開合作。”
“福特面臨的最大挑戰是歐洲業務,然而,大眾在歐洲已經擁有占主導地位的規模和大量過剩產能。我們認為,福特必須依靠自己的力量,切實應對重大問題和商業模式方面的壓力。”他補充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