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因資料保護違規遭法國重罰5000萬歐元
原標題:谷歌因資料保護違規遭法國重罰5000萬歐元
法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21日釋出公告稱,由於美國谷歌公司違反了資料隱私保護相關規定,法國將對其處以5000萬歐元罰款。這是依據去年新生效的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條例》開出的首個罰單。
2018年5月,兩家歐洲非營利性隱私和數字權利組織相繼向法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投訴稱,谷歌在處理個人使用者資料方面採用了“強制同意”政策,其收集的資料包含大量使用者個人資訊,這些資訊還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用於商業廣告用途。該委員會隨即成立專門小組對此展開調查。法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21日釋出的公告稱,依據《通用資料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專門小組認為谷歌在處理個人使用者資料時存在缺乏透明度、使用者獲知資訊不便、廣告訂製缺乏有效的自願原則等問題。
法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表示,谷歌的使用者無法完全理解該公司如何使用其資料,因為谷歌披露的相關資訊不明確,並且分散在很多不同的頁面和檔案之中。該機構稱,谷歌所提供服務的數量以及被處理和合並的資料的數量和性質,決定了這些處理操作的規模特別大,並具有侵入性。該委員會還表示,無法知道這些處理操作涉及哪些服務、網站和應用程式,也無法知道被處理和合並的資料量有多大。
法國監管機構的裁定將迫使谷歌考慮,在收集資料時該如何尋求使用者同意,這些資料是谷歌開展鉅額歐洲廣告業務的重要依據。谷歌表示,公司正在研究法國監管機構的裁決,以決定下一步該如何行動。谷歌表示:“我們將竭力滿足這些期望和《通用資料保護條例》對於獲取使用者同意的要求。”
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條例》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被廣泛認為是歐盟有史以來最為嚴格的網路資料管理法規。這一條例要求企業嚴格遵守資料和隱私保護方面的規定,保障歐盟居民的權利。新規很多條款均要求企業向用戶明確解釋將如何蒐集和使用他們的資料,並在獲得使用者允許後才能加以使用。違規企業最高可能受到2000萬歐元或全球營業額4%的罰款。
谷歌成為歐盟新的隱私保護規定實施後第一個被處罰的美國科技巨頭。英國《金融時報》的報道稱,法國的裁決將加劇其他科技公司、資料經紀商、徵信機構和廣告集團的擔憂。這些公司也可能會面臨根據《通用資料保護條例》提出類似投訴。
分析認為,接下來可能面臨類似投訴的科技巨頭將包括Netflix、谷歌入股的YouTube、亞馬遜、臉書、蘋果和Spotify等。
歐洲監管機構已經多次對谷歌開出鉅額罰單。去年7月,歐盟因安卓系統壟斷問題重罰谷歌43.4億歐元,重新整理了之前對谷歌開出的24.2億歐元反壟斷罰金的紀錄。
(責編:易瀟、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