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東莞市殘保金政策、計算方式、計算公式、徵繳政策、殘疾人安置政策
廣東省東莞市殘保金政策解讀
殘保金計算
安置比例:1.5%
政策檔案號:粵財社[2017]51號
政策時間:2018-08-01 —— 2018-11-30
政策規則:按年徵收
殘保金計算方式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徵收單位:地稅部門
殘疾人就業安置
必須條件:勞動合同(服務協議),工資薪金,本市按月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最低工資:1510元
社保五險:742.92元
公積金:不需要
最低成本:2252.92元
殘疾人就業稽核
必須條件:殘疾人就業登記表,社保繳納權益記錄,薪資發放銀行證明
稽核時間:2018-04-01 ~ 2018-06-30
稽核機關:殘疾人聯合會
政策檔案連結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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