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陽奉陰違”侵犯使用者隱私 被罰5700萬美元
驅動中國2019年1月24日訊息 在史上最嚴的資料保護法GDPR面前,深陷“資料門”醜聞的谷歌也未能逃脫天價罰單。
據外媒訊息報道,法國一家監管機構對谷歌公司罰款5000萬歐元(約合5680萬美元),指責該公司收集資料用於定向投放廣告時在徵得使用者有效同意方面做的不夠。
法國國家資料保護機構表示,谷歌的使用者無法完全理解該公司如何使用資料,因為其披露的資訊過於“籠統和含糊”,並分散在許多不同頁面和檔案中。
在全歐盟範圍內生效的《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簡稱GDPR)中要求,公司向用戶解釋如何收集並使用他們的資料,並且在許多情況下必須徵得使用者同意之後才能收集這些資料。
據Quartz調查稱,早在2017年初谷歌就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一直利用安卓手機使用者通訊塔的地址資訊,更令人詫異的是,這種收集位置資料的行為不會因為使用者的手機恢復出廠設定或者拿出SIM卡受影響。
當時谷歌表示,這是為提高Android訊息傳遞服務的速度和改進其效能而做的。但據網際網路生活援引分析人士說法稱,這其實是商業行為,畢竟谷歌聲稱它不會使用服務手機的位置資料,但它卻允許廣告商使用位置資料來定位使用者。
據悉,谷歌此次被罰5700萬美元是歐洲隱私保護新規頒佈以來開除的最大一筆罰單。谷歌方面表示,正在研究這一罰款決定,以決定下一步該如何讓行動,並未正面迴應“如何收集並使用使用者資料”的問題。關於此事,我們將繼續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