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蘋果在「FaceTime 車禍致死案」中免責
2014 年,iPhone 使用者 Garrett Wilhelm 在高速開車時使用 iPhone 6 Plus 進行 FaceTime 通話,結果導致嚴重追尾並造成前車中 5 歲兒童 Moriah Modisette 的死亡,其父親 James Modisette 在 2017 年因該事件起訴蘋果,理由是沒有提供安全警告或者類似可以在使用者駕駛過程中禁用 FaceTime 的功能。
訴訟指出蘋果當時已經擁有可以阻止 FaceTime 在車輛移動時使用的專利,但該公司卻沒有在 iPhone 6 中整合該功能。原告要求蘋果因其「錯誤」進行損失賠償。

當時法院裁定蘋果在該起事故中沒有過錯,駁回起訴。現在,加州上訴法院也已同意該判決,認定蘋果不需要為該事故負責。
據 BBC 報道,加州上訴法院裁定蘋果「不應該對 Modisette 家庭的悲劇負責」,蘋果不應該為如何使用 app 的個人行為負責。法庭表示,該家庭無法確定 iPhone 的設計是造成傷害的原因。
當時的肇事司機 Garrett Wilhelm 被指控犯有過失殺人罪,其審判被推遲數次,因為 FHI 尚未能從其 iPhone 收集證據。不過一旦罪名成立,他至少會被判 20 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