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的最後努力 :請求最高法院撤回 88 億罰單
甲骨文(Oracle)對谷歌提起的訴訟由來已久,原因是谷歌在 Android 中使用了 37 個與 Java 相關的 API。由於甲骨文擁有 Java 軟體的所有權,所以對谷歌的這種行為進行了法律訴訟。
早在 2012 年,法院法官裁定 API 不受版權保護,並駁回了此案。去年3月,甲骨文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美國聯邦法院推翻了最初的裁決。確定谷歌應向甲骨文賠償88億美元。今年8月,谷歌提出上訴,但聯邦法院拒絕谷歌提出的上訴。
現在,在確定必須向甲骨文支付多少錢之前,谷歌使用了最後一個可行的法律手段:據路透社報道,谷歌今天要求美國最高法院撤銷聯邦法院的裁決。谷歌表示,聯邦法院的裁決是“對軟體業的毀滅性一擊”。
谷歌聲稱 API 不應該有版權的,它們是建立軟體的基本工具。谷歌說,“合理使用”原則允許它在沒有許可的情況下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但這一辯護已經在聯邦巡回法庭被駁回。
甲骨文總法律顧問道林·戴利(DorianDaley)說:“對創新的虛假擔憂掩蓋了谷歌的真正擔憂:Java 不應該被允許自由地複製他人原創和有價值的作品,以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