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和貝佐斯是如何“殺死”eBay 的?
編者按:本文編譯自medium原題為“Jeff Bezos, Jack Ma, and the Quest to Kill eBay”的文章。
這篇文章講的是傑夫·貝佐斯犯下第一個大錯。故事講了錯誤出現後又發生了什麼事,我們從中能學到什麼。這篇文章還講了馬雲在之後短短几年面對相同的問題,他又是怎樣正確應對的。
對於這篇文章,我並沒有獲知所有細節,所以可能有些地方出了錯。文章不是歷史記錄,我只是想讓大家學一些經驗,從馬雲、貝佐斯那裡學習,希望你不要像他們那樣浪費那麼多錢。
Tooth先生的出生
我打賭你並不認識Tooth先生,他是這樣一個人:
要找到Tooth先生的照片相當困難。在谷歌搜尋“amazon auctions mr tooth”(亞馬遜拍賣Tooth先生),一無所獲。我只能用Wayback Machine搜尋,即使用它也要查一段時間,因為他的生命如此短暫。
為了掩蓋尷尬,亞馬遜祕密採取一些行動,是不是因為這樣在網上“Tooth先生”一詞才會被清除?不是的。只是因為Tooth先生如此無用,所以沒有人願意記住。1998年12月,我開始使用亞馬遜網站,那是一個瘋狂的時代,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
空氣中瀰漫著電流,煙霧不只從我們下面的酒吧冒出來,還從第三大道的舊Columbia大樓冒出來。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在創造歷史,大火的中央正是傑夫自己。當時亞馬遜可能只有100人,儘管如此,傑夫已經成為受保護的偶像。
那時,傑夫從未犯錯,沒有犯大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真金白銀”。最開始時只是賣書,誰會想到一個網上書店能火起來呢?然後又銷售音樂,瞄準唱片店,然後賣DVD/Video,瞄準Blockbuster。
1998-1999年,每增加一個新標籤都是大事。我們老是在午夜推出新服務,這樣第二天才有新聞,傑夫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似乎都在顛覆行業,真是太瘋狂了。
在BMVD(書、音樂、視訊和DVD)服務推出之後,我們又推出了亞馬遜日本網站,同樣大獲成功,之所以值得注意,因為那是日本。這是我們第一次與本地化、不同規定、不同供應鏈、不同消費模式等因素打交道。同樣大獲成功。因為傑夫總是對的。
在頭一兩個月的某個時刻,我聽說公司正在搞一個祕密專案,大家小聲討論。它真是一個祕密專案。
專案如此機密,以致員工們還為零售網站設立了分叉程式碼庫。網站的伺服器叫作Obidos,它是根據亞馬遜河最遠處的一個小鎮命名的,領導人又給專案取了一個名字,叫作Varzea,根據一個大沼澤命的名。他們召集一些頂尖工程師為Varzea服務,一切都是機密。
暫停,讓我告訴你第一課講的是什麼:搞祕密專案很蠢。將程式碼庫分叉也很蠢。
到底是什麼祕密專案呢?亞馬遜想幹掉eBay。亞馬遜想從零開始建一個拍賣網站,希望網站推出之後,eBay賣家就會成群結隊離開,然後eBay客戶也會相繼離開,光剩下eBay坐在那裡不知所措。
如意算盤打得蠻響亮!即使放在當時,這套計劃似乎也不怎麼可行。
不過之前傑夫從未犯過錯。當年沒有誰真正相信傑夫小小的書店能變成龐然大物,直到它像風暴一樣擴張,最終證明所有人都錯了。1995年時,我在華盛頓大學讀書,當時班上的學生找工作全都盯住DEC、IBM、崛起的微軟不放。
一名同學告訴我,說她想去網路小書店工作,我當時真為她感到遺憾,覺得她要拋棄培訓,變成一名圖書管理員或者修女。最終,她成了亞馬遜第11號員工。
1997年5月15日,亞馬遜上市,1998年之前,傑夫已經掃清了所有疑慮,證明亞馬遜是成功的。每一次當他想做一些瘋狂的事,最終都能證明自己是正確的。當傑夫說他想幹掉eBay,大家相信了他。他們有信心。
當時的亞馬遜仍然有“崇拜文化”的身影,有一種說話時不帶異議的心態,在那裡不允許討論失敗,可能是因為大家迷信一樣東西:如果說出來可能就會變成事實。Google+也是這樣的。
我不知道為什麼亞馬遜拍賣網站有一個吉祥物叫Tooth先生。我覺得應該是傑夫自己提出來的,吉祥物無罪,有罪的是亞馬遜拍賣網站,因為你不可能用一個完全相同的網路打敗網路效應。
與eBay相比,亞馬遜拍賣網站沒有什麼本質的不同。沒錯,它的確看起來更清爽一些,沒有什麼奇怪的,畢竟eBay網站有點亂。亞馬遜品牌可信度高,它的退款保證也是合法的。大家相信它,這點我毫不懷疑。
不過亞馬遜拍賣網站直接與eBay競爭,換言之,如果它想成功,大家必須離開eBay。
可惜,這樣的好事沒有發生。亞馬遜拍賣網站轟轟烈烈失敗。用現代術語來說,它的命運幾乎和Google+一樣,而且是因為相同的原因失敗。問題在哪裡?因為有一個特定的生態系統存在,它叫“網路效應”,也就是說系統通過反饋機制不斷鞏固自我,像磁引力一樣將其它東西吸進系統。
在eBay網路內,賣家去哪裡買家才去哪裡,賣家又去買家所去的地方,這是一種迴圈,讓系統不斷鞏固自我。買家很忙,所以他們會訪問亞馬遜拍賣網站,發現想要的東西里面沒有,於是就跑去eBay。賣家閒暇時間更多,其中一些試用了亞馬遜拍賣網站。不過沒有訂單,於是又把網站轉到了eBay,因為買家在那裡。
事實上,如果想讓大家離開此網站,前往一個完全相同的其它網站,只能一次讓所有人離開,從邏輯上說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第二條教訓是這樣的:不要克隆一個網站,稍做改進,然後指望它打敗另一個網路。這樣做行不通。原網路的引力太過強大,沒有誰有足夠的動力離開。
有兩種方法可行,我們用傑夫和馬雲的故事來探討。不論是哪種方法,都要進入一個完全不同的市場,在那裡建一個網路。你無法正面擊敗強大的敵人網路,但是你可以從側面攻擊。
亞馬遜推出zShops
如果你想為自己的業務設定方向,想與網路效應抗衡,你應該考慮將那個市場封鎖起來。你可以看看相關市場,衝進去。然後從側面向原市場發起進攻。請注意,不要說什麼沒有相關市場,總會有的。
2011年時,我曾經想著寫一系列文章,計劃寫11篇,從各個方面批判Google+,說它是一個壞主意,從10個方面批判,第11篇是總結。
在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中,我強調說實名是普及的巨大障礙。然後平臺是第二大障礙,我準備談談評論執行緒,說Reddit的一個執行緒可以有8萬條評論,而且還是老人讀的,但是Google+的執行緒評論達到50條工程師就開始抱怨了。等等。還有8篇部落格丟了,因為我喝了一點酒,不知道如何正確使用Google+,放到其它賬號去了。
總之,我的意思就是說Google必須進入一個完全獨立的市場,這樣才能與Facebook競爭。Reddit進入的市場看來是一個可口、不錯的細分市場,因為它很小。還有,這個市場將內容放在第一位,不是人,所以從本質上說它與Facebook截然不同。Reddit從未想出變成社交網路好辦法。我希望Google+變成社交版Reddit。
那種方法放在今天可能已經不管用了,因為Reddit的創作者和讀者網路已經足夠大了。如果回到2011年,這條路走得通嗎?誰知道呢?不過走這條路的前景肯定比Google+所走的路更光明。G00gle+直接與Facebook龐大的網路競爭,Reddit進入的卻是一個相關市場,谷歌本應該進入這個市場。Reddit做對了,但它的規模較小,Google如此龐大,也許可以與它競爭併成為贏家。
亞馬遜拍賣網站失敗之後,傑夫的下一步就是殺入相關市場。他把第一部續集叫做“亞馬遜zShops”。我不知道zShops是什麼意思。照猜測,傑夫喜歡將A-Z字母放在Amazon名字之前,意思就是說“我們擁有一切”,在亞馬遜Logo中,我們看到一個箭頭從A指向Z,也有著這樣的意思。zShops中的Z可能就是說它要通過C2C市場銷售多種多樣的商品。
在產品設計和營銷上,傑夫花了很多心思。這些很重要。可惜,即使是最棒的營銷也無法打敗強大的網路效應。小小的Tooth先生想與巨無霸哥利亞對決,結果輸了,很快就會被砍掉。
下面我們看到的就是2001年zShops推出之後亞馬遜網站的導航標籤:
請注意,拍賣網站還在裡面,它還沒有被幹掉。上面還有其它標籤。
回到原話題:到底什麼是zShops?它與拍賣有何不同?它擺脫競價,找到一種方法讓銷售商製作店鋪頁面,想讓銷售商變得像迷你亞馬遜標籤一樣。
這主意聽起來不錯,是嗎?實際上很糟,和亞馬遜拍賣網站糟糕的原因一樣。之所以說它糟糕,是因為eBay已經為賣家提供了店鋪頁面,zShops與eBay沒有什麼區別。
在我們繼續講述故事之前,先來總結一下第三條經驗:不要放棄好創意。雖然亞馬遜拍賣網站光榮失敗,傑夫沒有放棄。這可能是最重要的事,值得我們學習。
zShops註定失敗,不重要,貝佐斯最終帶來了創新。亞馬遜拍賣網站?沒啥創新的。亞馬遜拍賣純粹只是追尾,到了今天,還有許多企業採用這一戰略。不過通過zShops,貝佐斯開始做一些與眾不同的事。
雖然不夠獨特,但它是重要一步,朝著優秀創意進化,最終它證明eBay並非100%適合所有人,它指向C2C市場,這是一個被眾人低做的市場。通過探索性干預,傑夫找到了目標。
這種方法與谷歌不同,亞馬遜是這樣做的:快速嘗試新東西,看看是否成功,如果不成功,永遠拋棄,然後繼續前進。在Google,從Eric Schmidt開始就推崇“百花齊放”的策略。
谷歌相信,只要做足夠多的事情就能積累運氣,最終有些專案會走向幸運。不過Eric的方法有一個關鍵問題:專案數量太多,積累的幸運卻不夠多。為了獲得幸運,你需要的不是1000個創意,而是100萬個。
Eric曾經說過,提出創意他並不擅長,因為他是一個富有的白人(這不是他親自說的啊),對於年輕人的喜好,他完全無法理解無法感知。說得不錯。還有另一個問題:谷歌工程師也沒有感知能力。事實證明,想出一個創意,讓它變成10億美元的產品,真的很難很難,想達成目標還不如掏錢收購一家創業公司。
傑夫·貝佐斯和喬布斯有一些共同點,他們與Eric不同。前兩人很自信,相信自己有好創意,也許第一次錯了,但創意仍然是好的,推行時也許錯了,但是他們繼續打磨,不斷塑造,最終走向正確。
請注意,如果想成功,你應該進入一個完全不同的市場。想打敗網路效應,你需要一款不同的產品,殺入相關市場,這個市場還沒有被鎖定。
貝佐斯在C2C市場獲勝
我已經將伏筆埋得很深了,現在我要說一個大重點:傑夫最終在C2C取得成功,但這種成功與亞馬遜拍賣網站並不一樣。
最終你找到創新,業務不斷增長,而且不費多少力氣,這是一個重要訊號。
我的記憶很模糊,在zShops之後,在傑夫成功之前,還有另一個創新值得關注。它是就Single Detail Page,當你在亞馬遜零售網站搜尋商品時,它會告訴你是新的還是舊的。你可以從第三方銷售商手中購買。它不再是C2C,更像B2C,因為銷售商品的是大企業,它們是真正的企業。
zShops之所以失敗,主要是因為它想與eBay競爭,銷售商、店面、交易費、客戶體驗,基本上全都與eBay一樣。zShops會用許多的eBay Logo來裝飾自己的頁面,連結到eBay店面。因為很相似,所以客戶困惑。有許多人從eBay購買東西,他們以為eBay與亞馬遜是同一家公司。對亞馬遜客服代表來說這是一個麻煩。
不過Single Detail Page (SDP)卻是另一回事。SDP爭奪的不是eBay客戶,它爭奪的是亞馬遜客戶。這是一個理想市場:在導航時使用者會透露自己的意圖,告訴大家他想買什麼東西,這樣的客戶很多,他們是可以俘獲(或者至少是能接受)的。對於C2C銷售商來說,這些客戶是新客戶,eBay無法抄襲亞馬遜創意。SDP是一款防衛性創新產品,有時我們可以管它叫護城河,它藉助亞馬遜自己的網路效應,進入一個與零售商品有關的市場。
還有一點要注意:SDP是可以漸進增長的。如果是拍賣網站或者zShops,那可做不到,因為它們想成功,必須讓客戶一次性全部遷移,這樣才能創造足夠的價值,讓客戶留下來。
SDP可以從亞馬遜零售網路借來價值,所以增長強勁,增長穩定。有一個強勁的訊號告訴你創新成功了:不需要花多大力氣就能獲得漸進式增長。看起來道理很清顯,但是大企業總是想通過營銷和廣告來彌補創新不足的問題,之後才跑去嘗試其它東西。
傑夫贏了嗎?eBay仍然有許多的業務要做,它的長尾與亞馬遜不同,所以傑夫並沒有打敗eBay。但傑夫通過SDP為第三方銷售商找到一個新市場,站穩腳跟,慢慢增長,變得越來越強大。
想應對網路效應,這可能是唯一的辦法。創造一個新市場,在市場裡成為贏家。如果運氣好,你的網路也許會更強大,可以滲透到其它網路。不過搏鬥之前,你首先需要一個由自己完全控制、根基深厚的網路。
馬雲的做法不同
馬雲的故事也很有趣,因為幾年之後,在eBay自己的戰場,馬雲打敗了他。我說的只是基本事實。和Tooth先生的故事不同,阿里巴巴與eBay的故事已經被大家多次講述了。
2004年,eBay佔了中國市場的85%,已經積累足夠堅固的網路效應。阿里巴巴擔心eBay侵蝕自己的B2B業務,於是搞出淘寶,直接與eBay競爭。只用了2-3年時間,淘寶就將eBay趕出中國,2007年eBay終於放棄,退出中國。
最開始時馬雲也搞了很多創新,想讓自己的公司與eBay區別開來,就像傑夫做的一樣。eBay的產品不符合中國人的口味,對於中國消費者來說,淘寶更熟悉。馬雲的創新都很聰明,當大家開始離開eBay時,便一發不可收拾。
最大的問題在於佔據領導位置的網路效應會盯住競爭對手,它們可以輕鬆複製對手的創新,然後保護自己的網路。谷歌推出所謂的創新“Circles”之後,Facebook馬上也新增多少有些相似的功能,結果Google+就沒有多少特色了。
一般來說抄襲競爭對手是一個糟糕的主意,因為有負作用,會消除差異化,逼大家捲入價格戰。你可以繼續參與遊戲,但不再有趣。如果你藉助網路效應鎖定市場,那麼抄襲就是一種有效的進攻手段,可以鞏固你的地位。
事實證明,網路效應也有天生的缺陷:有些差異化功能是它不能或者不會複製的。
eBay可以推出實時聊天服務,讓買家和賣家溝通,但它不願意這樣做;馬雲抓住這一個漏洞。eBay的業務模式是建立在買家、賣家分離的基礎之上的,防止它們在交易中串聯,避開交易費,eBay就是靠交易費賺錢的。
淘寶讓買家賣家交流,這一功能殺死了中國eBay。對價格敏感的買家和賣家流向淘寶,逃避交易費。淘寶破壞了eBay網路,但勝利是有代價的:阿里巴巴無法靠淘寶賺錢。淘寶是按eBay的方式起步的,但最終變成了Craiglist,它瞄準完全不同的市場,而且是一個相關市場。
和Craigslist一樣,淘寶沒有因為取消交易費而潰敗。有了即時聊天服務,買家和賣家可以討價還價,這也是Craigslist交易的另一個特點。不同之處在於Craigslist的討價還價是在個人之間發生的。淘寶建立一個完全類似於Craigslist的市場,大獲成功,而當時Craigslist還不存在(至少在中國不存在)。
所以說,最開始時淘寶是以eBay競爭對手的姿態出現的,但最終進入一個完全不同的市場。在這個新市場,消費者規則完全不同。當淘寶嘗試賺錢時,它提供贊助位,利用關鍵字競價賺錢,客戶憤怒了,於是淘寶只能放棄。淘寶的確打敗了eBay,但它真的贏了嗎?從某種角度說的確贏了。淘寶成功阻止eBay進入B2B市場,馬雲最初所做的正是B2B。
後來阿里巴巴又推出一些創新產品,賺到了錢,不是淘寶,而是天貓,它瞄準的也是相關市場,針對大品牌。
可笑的是天貓瞄準的市場正是亞馬遜zShops瞄準的。因為沒有了eBay這個競爭對手,阿里巴巴說服賣家註冊變得更容易了。在中國拍賣市場,淘寶繼續稱王稱霸,但是它必須放棄盈利,因為客戶已經習慣免費。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學到了與傑夫一樣的東西:想打敗網路效應,你也許會從A點開始,但是最終成功卻在B點,B點離A點有一點距離,處於相關市場。只有經歷幾輪創新,才能找到B點的正確位置。如果你確實想進入某個市場,千萬不要因為最初的失敗而放棄。
網路仍然可以被打敗
總之,即使不與網路效應直接對抗,你也能打敗它。強大的eBay曾經在中國不可一世,但它還是失敗了。Facebook在許多國家也失敗了,往往是因為在擴張階段被其它對手打敗。
幾十年來,微軟擁有三張網路,形成網路效應,分別是Windows(OS)、Windows App開發者、OEM捆綁Windows。不過Linux進入相關聯的伺服器計算市場,它也成功了,現在Azure客戶有40%使用Linux。
競爭對手領先多少?佔據多少市場?這些都不重要。你可以通過相關市場向它進攻。也許只有嘗試幾次才能找到正確道路。但是不要放棄,請繼續創新。最終你會找到方法的。
聽起來蠻簡單,是嗎?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企業想著直接打敗領先的網路呢?
你來告訴我吧。
編譯組出品。編輯:郝鵬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