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號套餐30年不降費 如此“殺熟”不厚道
澎湃特約評論員 柯銳
9月20日,黑龍江肇東市消費者張先生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反映,2014年,他在當地一移動營業廳辦了一張尾號為6789的手機卡,同時辦理了特殊號碼專用底線消費300元業務。今年,張先生到移動申請降低資費時被拒,原因是該項業務的套餐合約期為29年,將一直延續至2043年,還有25年才到期。
手機資費合約引起的消費糾紛並不新鮮。以往,因為一紙合約的存在,一些消費者雖有降費需求,往往也選擇預設,但在國內電信普遍提速降費的大背景下,“靚號資費30年不能降費”,有必要重新考量了。
眾所周知,所謂“靚號”,只是電信商商業運營的一個噱頭,其數字本身的價值與普通號碼並無二樣,消費者使用靚號,也不會額外增加運營商的成本。但長期以來,運營商規定,凡是靚號,一般都定有合約期,有保底消費,且費用不低。其實,我國《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規定,禁止電信經營者“向用戶收取選號費”和“以任何方式限定電信使用者使用其指定的業務”,運營商這種所謂“靚號套餐”,就是在打擦邊球,是涉嫌違規的。
如果說運營商當初設定的套餐資費,是在綜合考慮電信服務內容、號碼市場價值等因素後推出的一個產品價格,仍然有兩個問題需要釐清。一是,對於30年套餐不變的約定,入網時運營商是否向消費者做出了明確說明,且得到了張先生的簽字確認。如今出現糾紛,舉證責任應該由運營商來負責舉證。
二是,目前包括移動在內的各大運營商都已紛紛降低了資費標準,張先生“特殊號碼專用底線消費”300元的套餐業務,極可能和移動目前較為低廉的手機資費標準相牴觸。在電信資費普遍降低的環境下,仍然堅持數年前的300元保底消費,就顯得不合時宜,也不合理了。畢竟,這種靚號資費不是一次性的消費,而是正在和將來發生的消費,對於此種消費價格,有必要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必要調整。
無論是普通號碼還是靚號, 資費標準都應遵從民法“意思自治”原則,由雙方予以協商確定,靚號沒有由運營商單方面做出限制性規定的特權。
近年來,電信商提速降費已成趨勢,但消費者張先生投訴的靚號保底消費30年一事,說明電信降費仍然有未覆蓋到的死角。
近日,國務院第八督查組在北京、天津等地明察暗訪,發現三大電信運營商提速降費的落實情況距離群眾期待尚存差距,消費者集中反映運營商強制消費、殺熟、虛假宣傳、明降實漲等幾大問題。一部分消費者對提速降費獲得感並不明顯,滿意度不升反降。消費者張先生遭遇的就屬於電信商的“殺熟”行為,這也印證了國務院督查組的調查結論所言不虛。
電信商作為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本無可厚非,但前提是要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不能再搞不合理的霸王合約。像張先生遭遇的“靚號資費30年不能調整降低”,應該得到糾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