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護隱私,用責任兌付信任(人民時評)
原標題:呵護隱私,用責任兌付信任(人民時評)
企業有權利追求使用者人數,更有責任提高安全係數;有權利追逐經濟效益,更有責任保護使用者權益“47款APP隱私條款內容不達標,其中34款APP沒有隱私條款”,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期對100款手機APP進行測評後發現,手機APP使用許可權被濫用、隱私條款內容不達標有可能造成使用者隱私洩露。此前,中消協釋出的《APP個人資訊洩露情況調查報告》顯示,受訪者中曾因個人資訊洩露而被騷擾或侵害的人數佔比高達85.2%。
當前,移動網際網路是最活躍的創新領域之一,也是推動經濟轉型發展的重要引擎。我國的移動網際網路發展迅猛,截至今年6月30日,網民數達8.02億,手機網民7.88億。與之相對應的是,手機網上外賣使用者規模達3.44億,手機網路購物使用者規模5.57億,手機支付使用者規模5.66億……這些龐大的數字,既表明移動網際網路蘊藏著巨大的發展空間,也提醒我們要高度重視資訊洩露的風險,從而更好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係。
有網友感嘆,最瞭解你的人,未必是你的身邊人,而是那些“不動聲色”的APP。此言不虛。你在哪裡?你在幹什麼?你有什麼愛好?相關APP都摸得一清二楚。尤其是隨著大資料和雲端計算技術的發展,使用者在移動網際網路上留下的消費記錄、出行痕跡、個人資訊,通過大資料分析之後,可以完整地還原一個人的消費偏好。也就是說,在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個人的隱私具有資料價值和商業價值,這也是很多APP和網路平臺違法濫用使用者資訊的動機所在。
於是,廣大使用者在享受新技術紅利的同時,也為移動網際網路的資訊保安隱患所困擾。從隱私條款內容不達標的APP,到不時“偷”走使用者隱私的智慧裝置,再到讓人防不勝防的病毒……你的個人隱私,可能成為他人的賺錢利器,這是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顯然,保護個人隱私需要使用者提高警惕、強化自我保護,但更重要的是加強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在制度建設方面,從201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獲得通過,到去年6月1日施行的網路安全法,再到民法總則更注重對公民隱私權的保護……制度安排越來越密集,就是要用法治為個人資訊配備“安全罩”。
徒法不足以自行。在保護個人資訊保安方面,網路平臺和企業扮演著重要角色。企業有權利追求使用者人數,更有責任提高安全係數;有權利追逐經濟效益,更有責任保護使用者權益。如果只想著搶佔市場,無視使用者的基本權利,甚至把使用者的個人資訊當成“生意”,那就背棄了企業的社會責任,註定行之不遠。對網路平臺和企業來說,獲取和收集使用者資訊固然重要,善待和保護使用者資訊更重要。一邊是信任,一邊是責任,這是一組完整的對等關係,呵護使用者隱私,需要用責任來兌付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