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港澳遊低價團被強制購物 涉事商場19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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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現場。
通訊員供圖
南都記者從香洲區法院獲悉,日前,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宗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李某民等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並處罰金。這一犯罪集團犯罪的方式,正是在珠海南屏經營商場強迫一些港澳遊低價團、免費團遊客購物。
軟暴力強迫消費
法院經審理查明,為牟取非法利益,李某民、王某超、申某元、何某、趙某林自2017年7月起組成專門接待港澳遊低價團、免費團遊客的禹錫商場管理高層(該商場前身為被告人王某超與他人共同經營的玉禧商場),僱請了成某生與申某元、何某一起負責禹錫商場的日常管理和經營,僱請了樊某順等9名被告人一起擔任講師,僱請了周某文等4名被告人擔任銷售經理,並以禹錫商場為據點,安排講師和銷售經理對遊客實施強迫交易。
南都記者獲悉,2017年11月,拱北警方接到外地遊客張先生的舉報,反映其於2017年10月18日參加完港澳遊即將離開珠海時,被導遊帶至珠海市南屏鎮科技工業園的禹錫商場,隨後被該商行的工作人員採取威脅恐嚇的方式,被強迫以19000多元買下了幾件玉器。獲悉線索後,拱北警方立即對南屏鎮禹錫商場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2018年1月10日,拱北警方與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聯合開展行動,搗毀了這一窩點,隨後,依法對涉嫌強迫交易罪的商場股東、講師、銷售經理和服務員等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凍結涉案資金約360萬元人民幣,查扣POS機50餘臺、涉案手機30餘臺。警方調查表明,在不到1年的時間裡,已有十餘名外地遊客在該商場被工作人員以威脅恐嚇的方式進行強迫交易,涉及金額數萬元。由於受害遊客遍佈全國各地,專案組民警經過艱苦努力,到北京、上海、湖南、江西、黑龍江、河南、陝西、山西、海南等十幾個省市找事主做材料,核實案情,先後找到100多名受害遊客固定證據。
構成強迫交易罪
法院審理表示,在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10日間,上述被告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禹錫商場內,以上述強迫交易方式,先後迫使趙某、史某坤等53名被害人非自願性購物消費共計人民幣219650元、港幣100元(摺合人民幣85元)。此外,在被告人王某超經營玉禧商場(即禹錫商場的前身)期間,被告人譚某華、馮某峰還於2017年4月12日強迫曾某梅等6名被害人購物共計人民幣34563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民等19人以威脅手段,強賣商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強迫交易罪,依法均予以懲處。19名被告人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正常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社會影響十分惡劣,符合“惡勢力”的認定標準。李某民等19名被告人為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共同實施了3次以上強迫交易犯罪,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中,李某民、王某超等5名被告人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領導作用,是首要分子,被告人成某生是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樊某順、譚某華等13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採寫:南都記者朱鵬景通訊員毛宇寧林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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