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微粒貸”案獲賠36.5萬,一波已平一波又起
驅動中國2018年10月30日訊息 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微粒貸”商標訴訟案一審判決:上海岑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36.5萬。
圖片來源於:海淀法院網
早在今年7月份,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就以侵害商標權為由,將上海岑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智借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認為其享有的“微粒貸”註冊商標被擅用,要求二被告共同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同時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共同賠償原告合理開支10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微粒貸”商標與岑燁公司使用的“微粒貸款”的標識之間具有較高的相似性,岑燁公司在類似服務上使用近似商標的行為,極易造成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故被告岑燁公司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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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智借公司運營的“速貸之家”軟體中未顯示有涉案侵權標識,未有證據顯示二被告之間具有合作關係,故本案僅岑燁公司承擔侵權責任。法院判定30萬賠償數額,根據原告提交證據確定合理支出6.565萬元。
“微粒貸”剛落下帷幕,今晨,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幣應軟體開發商Chips Limited及運營商北京風氣雲飛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騰訊方面表示,二原告發現一款名為幣應(inChat)的軟體,認為該軟體全面抄襲微信,並在宣傳推廣中存在使用“微信”表述混淆誤導使用者的行為。要求判令Chips Limited停止侵權行為,並連帶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支出共計1000萬元。
目前,本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