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敗訴 Swatch仍可使用“one more thing”
根據《悉尼先驅晨報》的最新報道,蘋果公司已經在與瑞士鐘錶製造商Swatch(斯沃琪)的官司中敗訴,未能阻止Swatch在澳大利亞使用“one more thing”這一喬布斯的標誌性用語。
蘋果此前對澳大利亞商標局表示,Swatch不應該被允許使用“one more thing”,因為它是史蒂夫·喬布斯的標誌性用語之一,喬布斯經常在蘋果主題演講期間使用它,蒂姆庫克也經常使用。蘋果公司表示,Swatch(斯沃琪)不應該將“one more thing”註冊為商標。
但是,Swatch(斯沃琪)則表示,他們的“one more thing”與蘋果公司並沒有直接關聯,而是來源於電影《神探科倫坡(Columbo)》。最終,聽證官Adrian Richards支援Swatch,並命令蘋果支付Swatch的律師費。Richards解釋說,蘋果從未將“one more thing”這句話與任何“特定”商品或服務相結合。
這裡附上一張百度百科的詞條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