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金整治辦:借款人與投資人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不會因網貸平臺是否倒閉而滅失
11月1日,北京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釋出了《打擊網貸惡意失信行為的公告》。
《公告》指出,根據國家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要求,將對惡意逃廢債網貸平臺借款人、出險平臺失聯跑路的高管人員等典型失信人實施信用懲戒,逐步實現對所有失信人員的信用懲戒。
《公告》表示,無論網貸平臺是否正常運營,借款人與投資人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均受到法律保護,不會因網貸平臺是否倒閉而滅失。請各網貸平臺借款人積極履行還款義務,保障各方合法權益。對惡意逃廢債的網貸平臺失信借款人資訊將納入徵信系統,並通過網站予以公示。
公告全文根據國家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要求,將對惡意逃廢債網貸平臺借款人、出險平臺失聯跑路的高管人員等典型失信人實施信用懲戒,逐步實現對所有失信人員的信用懲戒。
特公告如下:
一、無論網貸平臺是否正常運營,借款人與投資人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均受到法律保護,不會因網貸平臺是否倒閉而滅失。請各網貸平臺借款人積極履行還款義務,保障各方合法權益。對惡意逃廢債的網貸平臺失信借款人資訊將納入徵信系統,並通過網站予以公示。
二、各網貸平臺要切實擔負主體責任,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共同打擊逃廢債行為,幫助出借人追討債務,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嚴厲打擊跑路失聯等失信行為。
再次提醒網貸平臺投資人要樹立理性投資觀念,切實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充分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成熟理性明白投資。
北京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