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無限制售賣“射釘彈”存隱患 亟待監管
射釘彈,射釘彈屬於非軍用子彈,但因內含火藥,殺傷力大而被限制使用。“射釘彈”是屬於危險的工具限制使用,網路上不乏因為售賣、購買“射釘彈”而被刑拘的案例。在目前,已經有多個省份出臺相關規定,限制射釘彈的使用。但即便如此,京東上一些商家仍大肆售賣射釘彈,存在安全隱患。
購買射釘彈、改裝射釘槍 有人被抓
近日,浙江警方近日查獲在京東上購買配件製作模擬槍案件。根據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今年2月在京東上買了800顆射釘彈,隨後又購買了射釘槍、並用鋼管等配件對射釘槍進行了改造,使射釘槍變成以火藥為動力擊發鋼珠的槍支,嫌疑人用這些槍支去打擊,也都能正常擊發,隨後被派出所發現,進而被刑拘。
犯了什麼事兒?射釘槍系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所規定的槍支型別,持有者違反槍支管理規定,其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不僅僅是個例。據報道,2017年,咸陽旬邑縣公安局民警接舉報,成功破獲一起網購槍支案。經調查,張某於2016年8月通過網購買了一把射釘槍、1000餘顆鋼珠和300發射釘彈。犯罪嫌疑人因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為什麼要抓?其實,射釘彈雖然常見,但是威力巨大,稍不留神,可能會引發嚴重事故。據報道,2012年12月22日中午12時40分左右,河北省滄州市滄縣黃遞鋪鄉劉吉村吉星射釘彈廠發生爆炸,造成二人死亡、一人重傷的安全事故。
京東上賣射釘彈,真的合法麼?
關於售賣射釘彈合法性的問題,雖然還沒有全國性的法規予以規範,但一些地方的條例已經給出了答案。《雲南省公安機關 射釘器(彈)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銷售射釘器(彈)應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在固定的經營場所內採用封閉式櫃檯銷售,並落實24小時有效監控措施。除此之外,商家銷售射釘槍(彈)需要每月報送給公安機關,個人購買射釘器(彈),須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單位購買須出示單位購買證明。
除了雲南,福建針對射釘彈也出臺了相關的規定。《福建省射釘器射釘彈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內容與雲南差不多,同時還規定,銷售單位一個月內向同一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射釘器2支以上或者射釘彈500發以上的,應當自銷售行為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