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攜號轉網挖坑設障實為“螳臂當車”
馮海寧
使用者期待多年的攜號轉網終於跨出試點區,年底前將在全國實現。據報道,落實優惠新政,試點地區已暴露出諸多問題,使用者在攜號轉網過程中一不留神就會掉進各種“坑”裡,有號碼在網協議長達近千年,無法順利轉網;有的運營商悄悄塞福利,實為設障礙;有的運營商玩轉話術挽留使用者;有的使用者辦理成功後變成“二等使用者”,基本使用都成問題。(4月15日《經濟參考報》)
由於可以重新選擇資費更低、服務更好的運營商,不少使用者對攜號轉網充滿期待,但從媒體報道的情況看,攜號轉網過程中存在各種“坑”,對使用者自由攜號轉網或多或少造成了干擾和阻力。有的使用者辦理過程中遭遇重重阻力後不得不放棄攜號轉網;有的使用者看到攜號轉網過程中“坑多多”,擔心掉進“坑”裡不敢邁出第一步。這應該是某些運營商想要的結果,即通過挖“坑”來阻止老使用者流失,避免業績下滑。
過去多年來,運營商普遍重視開發新使用者,對老使用者基本上愛理不理。如今,在攜號轉網的背景下,老使用者想更換服務商,結果運營商用挖“坑”的方式強留使用者。其實,自由攜號轉網已是大勢所趨。今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在全國實行“攜號轉網”。工信部部長苗圩在今年全國兩會“部長通道”上表示,年底之前要實現所有的手機使用者自由地去攜號轉網。這種承諾意味著,實行自由攜號轉網不可阻擋,從這個角度來看,某些運營商挖“坑”是暫時的小把戲。
有使用者表示,越是這樣設定障礙,自己想要更換運營商的願望就越強烈。這種想法有一定代表性。因為運營商越是設定障礙,越說明其不想降低資費、改善服務,對老使用者缺乏誠意,那麼老使用者更要努力去更換運營商了。也就是說,以挖“坑”的方式留使用者不是正常的姿勢,結果可能更糟。
儘管實行自由攜號轉網是一項國家決策,有望在今年變成現實,某些運營商“挖坑設障”猶如“螳臂當車”,最終不會得逞,但筆者以為,實現自由攜號轉網仍要一步一步走,其中“填平”運營商所挖的“坑”是必走的一步,是亟須解決的問題,只有早日“填坑”,使用者才能早分享改革成果。
媒體調查發現的這麼多“坑”(實際或許不止這些)也是重要線索,應引起有關方面高度重視,不妨以這些“坑”為導向,拿出針對性治理措施。比如說“在網協議近千年”,應該是運營商單方面制定的“霸王條款”,並不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規定,應視為無效合同予以廢止。
提速降費的實踐表明,只有監管層面出手,老百姓才能享受到改革紅利。雖然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屬於國企,但在追求業績或效益方面與其他企業並沒有多少區別,所以不能指望運營商主動“填坑”。當然,也希望各地運營商聰明一點,以正確的姿態留使用者,更要意識到這一改革不可阻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