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快遞使用者黑名單當慎之又慎
來論
6月11日,山東廣饒一圓通網點業務員遭遇惡意投訴、警方出面為其出具證明事件備受關注。據媒體報道,中國快遞協會副會長兼祕書長孫康表示,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向不良傾向低頭,抵制惡意投訴行為。孫康還透露,中國快遞協會目前正在研究建立不良使用者黑名單制度。
雖然聽到和看到了太多黑名單,但當聽說快遞也要建立黑名單,尤其是面向使用者時,還是大吃一驚。這則訊息,有三個關鍵詞,形成了一個邏輯線條,那就是“惡意投訴”—“不良使用者”—“黑名單”。黑名單從來都不是問題,問題是怎樣建、建怎樣的黑名單。需要回答的是,什麼樣的投訴才可以稱得上“惡意投訴”?一旦出現被認定的“惡意投訴”是否就屬於“不良使用者”?所謂“不良使用者”是否就要上“黑名單”?
在維權領域,“惡意投訴”是一個高頻詞。其實,就商業投訴而言,更應看重有證據和無證據,不必過分在意是善意還是惡意。投訴行為的發生,是基於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了損害,而其糾正和賠償的過程,必然帶來一方利益的受損。現實中大量的投訴,就是為了“出口惡氣”,是以讓不法者和無良者受到懲罰為靶向的。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任何一種投訴都有著“惡意”的成分。如果失去了刺痛感,一團和氣,兩面春風,那還投訴幹什麼?
當然,不是所有的投訴都有道理,有不少投訴已然超出了邊界。正如這起“一個芒果引發的下跪”,當人們瞭解到,圓通快遞的這名女快遞員,因為所送的快遞少了一隻芒果,結果遭遇客戶投訴並被公司罰款2000元,甚至面臨被辭退,因此到客戶家裡下跪以求諒解時,一下子觸到了內心深處的柔軟。在這裡面,有溫柔的尊重,還有對投訴邊界的思考,那就是丟失一隻芒果的代價,應不應該這麼大、無限大?
沒有權衡就沒有平衡。對於投訴者來說,需要考慮投訴邊界。但掌握這個邊界,商家有著充分的主動權。客戶對消費不滿,當然有權投訴,而商家應該查實投訴的內容,根據規定作出處理,既不避短,也不遷就。現在,這名客戶表示事出有因,後期的投訴主要是針對圓通公司的不誠信行為,並不存在“逼著快遞員下跪,仍不依不饒的無賴”。真相終會水落石出,但不管如何,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必須做到罰當其過。投訴是一何事,應訴又是一回事,商家要有一把尺子,既不能對客戶訴求不理不問,也不能把責任完全推給員工。
當下快遞已經無處不在了,可以想象上了黑名單的後果會有多麼嚴重。也正是因為如此,建立使用者黑名單必須慎重。對於快遞業來說,必須準確定義什麼是正當投訴,什麼是惡意投訴;什麼是不良行為,什麼是不良使用者。如果在這個問題上不能形成共識,在認定上不能公之於眾,那麼黑名單就應該裝進“黑匣子”,不能拿出來,否則就會帶來打擊報復正當投訴的聯想。正如去年“花總丟了金箍棒”曝光酒店衛生亂象後,酒店建立了一個黑名單,拒絕給“刺頭”提供服務,這樣的操作很簡單,可這就是打擊報復。喬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