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生物啟動強制退市
11月16日深夜,滬深交易所正式釋出《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11月19日是第一個交易日,長生生物開始停牌,股價和市值分別停留在11月16日收盤時的3.94元和38.36億元。
繼91億元天價罰單之後,“假疫苗案”的肇事者長生生物及子公司長春長生迎來了更大的處罰。
11月16日深夜,滬深交易所正式釋出《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新規”),並修訂完善《股票上市規則》《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等規則。同時,深交所宣佈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機制。
新規釋出後的第一個交易日,11月19日,長生生物開始停牌,股價和市值分別停留在11月16日收盤時的3.94元和38.36億元。
“出來混,終歸是要還的”,一位業內人士向《中國企業家》評論稱。
強制退市
據瞭解,新規主要是細化證券重大違法和新增社會公眾安全重大違法的強制退市情形。
其中,新增社會公眾安全重大違法是指對於上市公司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社會公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專門作為一類退市情形進行規範。
大概是為了詮釋“何為社會公眾安全重大違法”,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新規釋出當天,深交所就宣佈啟動了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退市機制。
公開資料顯示,“假疫苗事件”前,長春長生在售凍幹水痘減毒活疫苗、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凍幹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ACYW135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6種疫苗產品。
長生生物曾在公告中介紹長春長生:國內自營疫苗產品品類最為豐富的民營企業、中國首批自主研發銷售流感疫苗及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的疫苗企業、中國最早獲得許可採用細胞工廠技術生產甲肝減毒活疫苗的疫苗企業、國內少數可同時生產病毒及細菌疫苗的企業之一。
但正是這樣一家企業,在2018年7月15日下午,被國家藥監局披露其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行為。僅四日後(19日),長春長生再被曝出其百白破疫苗效價不合規。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長春長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公司存在八項違法事實:
一是將不同批次的原液進行勾兌配製,再對勾兌合批後的原液重新編造生產批號;二是更改部分批次涉案產品的生產批號或實際生產日期;三是使用過期原液生產部分涉案產品;四是未按規定方法對成品製劑進行效價測定;五是生產藥品使用的離心機變更未按規定備案;六是銷燬生產原始記錄,編造虛假的批生產記錄;七是通過提交虛假資料騙取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八是為掩蓋違法事實而銷燬硬碟等證據。
據瞭解,長生生物股票於《實施辦法》釋出後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還將作為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獨立的專業判斷並形成初步稽核意見的起算時點。後續,深交所將根據相關規則作出是否對其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
如果決定對長生生物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將依規依序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上述退市風險警示期間為三十個交易日,暫停上市期間為六個月。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公司股票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三十個交易日。
嚴厲處罰
數月過去,長生生物和長春長生也終於為自己的行為埋單。
國家主席習近平、總理李克強均對“假疫苗事件”做出嚴肅問責等重要批示。逾40位官員牽扯其中,不少部級官員因此落馬,更多非中管幹部被問責,包括在中央、吉林省食品藥監部門工作、與長生生物一事相關的現任和曾任的領導幹部。
自7月26日開市起,長生生物亦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長生生物變更為 “ST長生”。次日,證監會又修訂了退市規則,將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納入強制退市情形。
10月16日,長春長生和長生生物分別收到了藥監部門和證監會的處罰:藥監部門對長春長生下達了91億元罰單,並吊銷其藥品生產許可證。涉案的高俊芳等十四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不得再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證監會對長生生物處以60萬元罰款頂格(達到罰款幅度上限)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高俊芳等4名當事人被終身市場禁入。
從彼時國家藥監局披露的內容來看,長生生物滿足“五個安全”情形,進入退市程式僅為時間問題。果然,如今長生生物進入了退市程式。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釋出的退市新規中還有規定:
對於因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後進入退市程式的公司,除相關行政處罰決定、司法裁決被依法撤銷、確認無效或者依法變更等情形外,將不再允許其恢復上市,以傳遞從嚴實施重大違法退市的訊號,進一步明確市場預期,避免退市過程出現不必要的反覆,引發市場投機炒作。
文|李秀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