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化電商促銷環境就應未雨綢繆
這幾天正值618電商企業年中大促,為維護消費者正當權益,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市價監局、市消協等部門,對電商企業618年中促銷活動進行集中行政指導和經營提示,要求各企業主動公示集中促銷活動的期限、方式和規則;明示、規範訂(定)金和優惠券的使用方法;不得先漲價再打折;不得虛構交易、利用虛假的成交量和成交額誤導消費者;嚴格遵守“網購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的相關規定,積極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又是一年618購物“狂歡節”。面對數千億元的巨大市場蛋糕,一些不良商家難免滋生出“磨刀霍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歪念頭。針對618年中促銷期間可能再度出現的各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北京市相關市場監管職能部門對電商平臺和企業提前立規矩,彰顯了未雨綢繆的市場監管思維,無疑讓廣大消費者對淨化電商促銷環境有了更多期待。
在商言商,利用618購物“狂歡節”分得市場利潤的“一杯羹”,對商家而言本屬正常。不過,商家賺錢應取之有道,除了遵守基本的商業倫理外,還得恪守法律底線,才能贏得消費者的信賴。一味地算計消費者,不僅會損害消費者權益,也會自掘墳墓,被嚴肅懲處。在這種意義上,監管職能部門提前給商家打招呼,提醒其不要在618年中促銷期間有任何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顯然是對商家不得玩火自焚的及時警示。
近年來,每逢618、雙11等電商集中促銷期,都不乏商家惡意欺客的事件。雖然這些惡性事件事後都被嚴肅處理,也有效維護了消費者權益,但並沒有遏制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凸顯了市場監管沒能及時前置的短板。因此,在高度重視事後追責的同時,未雨綢繆地做好預先防範,不但可以將不良商家的欺客惡行消滅在萌芽狀態,而且有助於降低監管成本和維護消費者權益。顯而易見,讓市場監管未雨綢繆地前置,不論是對消費者,還是對商家,以及對提升監管效率,都是大有裨益的多贏之舉。
此前,市場監管部門對在電商集中促銷期商家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多強調“秋後算賬”。相比之下,事前未雨綢繆地對有算計消費者不良動機的商家“打預防針”,並依法依規地為其劃出不得僭越的紅線,雖然表面上只是市場監管重心事前事後的一個轉換問題,但卻有著“看似一小步,實則一大步”的深遠意義,體現了源頭治理電商促銷秩序的監管思維。這種新型監管思維,最大優勢在於能夠對購物促銷期間不良商家的違法促銷痼疾精準“下藥”,防患於未然,從而有效避免事後嚴懲不良商家惡行所產生的“馬後炮”效應。對於電商促銷期間不良商家欺客違法行為至今仍未徹底祛除的現狀而言,此舉對確保電商促銷正常秩序、淨化電商購物環境,以及有針對性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毋庸置疑地都有“先手棋”的積極正面示範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