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副教授李東曉:社交媒體的空間構造&公共交往潛能
編者按:本文來自“ ofollow,noindex"> 5Gw" rel="nofollow,noindex" target="_blank">全媒派 ”,作者李東曉。36氪經授權轉載。
相比在物理空間展開的社會交往活動,社交媒體催生的社會交往環境中,身體“在場”不再是交往的條件,使用者可以同時存在、活躍或轉場於多個數字空間中。這一變化會堆砌出怎樣的社交環境,是否能夠構建公共交往的新模式?本期全媒派(ID:quanmeipai)帶來浙江大學李東曉副教授的最新作品,透視社交媒體所構築的社交空間以及其中蘊藏的公共交往潛能。
在剛剛過去的一週,“基因編輯嬰兒”的事件在社交媒體上瘋傳。“刷爆朋友圈”成為描述此事獲得大規模關注和高密度討論的隱喻。不僅如此,人們通過生產、轉發和評論相關資訊來表達自己的態度,通過社交媒體的廣泛連結生成輿論,對媒體和官方立場產生壓力。雖然還不能武斷地說社交媒體已經形成某種結構性的力量,影響著公共政策的出臺或社會治理活動。但可以肯定地說,社交媒體絕不只是交往平臺這麼簡單,而是日益扮演著社會公共論壇(public forum)的角色。因此,類似的在社交媒體平臺,使用者通過釋出、轉發和評論等表達性(representative)行動參與公共議題建構和討論的案例也越來越多。比如,早些時候的“紅黃藍”幼兒園虐童事件、“問題疫苗”事件,以及因被朋友圈曝光而遭到查辦的“嚴書記”事件和在社交媒體蔓延的“me too”運動等。
雖然,社會交往活動作為人的基本需求早已有之,比如,早在茹毛飲血時代,群居的靈長類動物便通過彼此之間的梳毛行為來傳遞資訊、表達情感、建立連結。但走出柏拉圖“理想國”洞穴的先人們無論如何也想象不到,生活在網際網路時代的人們可以不挪動身體或者將身體置於某個私密空間中就能與外界建立廣泛的聯絡併產生豐富的言談。那麼,應該如何審視當下這樣一個被社交媒體構築起來的社會環境?它構造瞭如何的社會交往空間,又如何影響著人們的公共交往活動?以及,在理論上可以實現全球大連線的情況下,卻為何又出現著群體的分裂和社會性孤獨?這是一系列值得追問的問題。
英國作家、媒體人湯姆·斯丹迪奇從人類傳播/交往的歷史來審視社交媒體,認為社交媒體其實並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兒,人類自古就擅長使用社交網路傳播資訊。但蒸汽印刷機、廣播、電視等傳統大眾媒介的發明,一度造成了社會資訊傳遞的單向、集中和社交媒體的衰落。網際網路的出現才使得社交媒體迴歸,重新成為人們傳播資訊的有力工具,並推動著人們的公共交往走向一個新的模式。
這一公共交往的新模式與以往基於物理空間的交往模式大相徑庭,其中所支撐公共交往展開的肌理也發生了巨大變化。一百年前,齊美爾從“陌生人的相遇”來闡釋非個人的理性(impersonal rationality)在公共交往中的重要意義,理性被認為是公共交往得以展開的條件,也是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形成的基礎。哈貝馬斯沿著“理性”的思路將視角聚焦於城市中的公共空間。他認為在資本主義早期,城市咖啡館等公共空間促成了人們理性交往和公共領域的形成。湯姆·斯丹迪奇在其著述中也寫道:“到咖啡館去”是彼時公共交往的一種創新。桑內特細緻描述了當時咖啡館裡自由交談的交往場景,“在那裡,社會身份特徵是被隱匿的,詢問(社會)身份是一種糟糕的行為,因為這樣一來,無拘無束的交談就會遭到妨礙。”
在這些物理空間展開的交往活動中,身體在場是交往的前提,小範圍的參與為理性交往提供了條件。雖然哈貝馬斯注意到了報紙等印刷媒體在公共領域形成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但英國社會學家約翰·湯普森(John Thompson)認為哈貝馬斯看重的不是印刷媒體所構築的空間本身,而是印刷媒體所激發的對話。
大眾傳播媒介興起後,這一狀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空間”(space)的概念逐漸溢位了具體的物理空間,而擴充套件到了由傳播媒介所構築的符號空間、虛擬空間或數字空間當中。如文化研究學者尼克·庫德瑞(Nick Couldry)和安娜·麥卡錫(Anna McCarthy)所言“媒介和空間必然相連”,以大眾媒介為中介(mediated)的交往(傳播)活動打破了傳統社會交往中的時空分割,“跨時空”、“疊加”、“流動”、“去地域化”、“共時”等概念成為描述當下媒介空間的關鍵詞。
如今,基於社交媒體的社會交往的典型特徵是:“公域”和“私域”的邊界日益模糊;線上連線打破了“陌生人”交往的暫時性;人們的交往需求和創造性實踐隨時隨地地激發著空間的構造,技術的靈活性使這些空間構造和拆解成為可能。身體“在場”不再是交往的條件,使用者可以同時存在、活躍或轉場於多個數字空間中,空間“摺疊”不再是科學幻想。空間與空間之間也不是孤立的,而是通過使用者連線在一起的;使用者不僅是空間連線的橋樑,還是資訊流動的節點,隨著越來越多使用者的加入和越來越廣泛的群連線,整個社交媒體空間呈現出“肥皂泡”一樣連線狀態;然後,資訊會沿著節點從一個小圈子進入另一個小圈子,“引爆社群”大概就是對這種連環爆炸式傳播模式的形象描述。
那麼,應如何審視這一“公-私”互構和廣泛參與交往場景中的公共交往問題?或者說,在如此複雜、多元的線上交往活動中,是否存在某種結構性的“公共”要素,使得“共識”成為可能?湯普森認為如果我們仍然執念於阿倫特、哈貝馬斯等人論述的公共領域的經典概念,即基於平等的、面對面的對話和理性辯論而形成,那麼我們將永遠無法理解由大眾媒體所中介(mediated)的新型公共領域的本質。“中介化”是對當下及未來人類交往活動的一個概括,而且隨著社交媒體這一中介(media)在社會交往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中介”的生產性作用也會日益凸顯出來。在這樣一個極富生產性的交往空間中,“公共性”或公共交往是生成於(becoming)其中的。
當然,首先必須得承認,人們在網路空間中細碎、凌亂和充滿感性的交往活動,與哈貝馬斯等人所懷念的古希臘的集會和咖啡館的交談相去甚遠,並且依照哈貝馬斯所構建的“公共領域”的理想型,也確實很難從複雜的網路空間的社會交往實踐中萃取出標準的公共交往模型以及社會公共生活展開的規範形態來。但循著英國傳播學者羅傑·西爾弗斯通(R.Silverstone)所講的“馴化”(domestication)的概念——即人們在科技面前不是被動的,人們會創造性地運用網路科技來改造自己的生活世界,以及,“空間與使用者的能動性互構”這樣一個邏輯起點,至少可以認為,在這樣一個可以無限構造的網路空間以及人們複雜多樣的交往實踐中具有著生成某種公共性的潛能(capacity)。
其次,湯普森認為,如果要勾勒一個具有理論普適性的“公共生活”,其“公共”意含就應該拋卻被諾伯託·博比奧(N.Bobbio)描述為“公共”與“私人”對立的“偉大的二分法”,應該在二者的交織之地去尋求勾連。社交媒體恰恰為二者的勾連提供了可能。借鑑阿倫特強調的“被他人(others)可見(visible)”在公共交往中的重要意義,可以將“公共交往”寬泛地定義為,在一個“相互注視”的情境中,人與人之間所進行的讓彼此可接受的、可分享的、可達到理解或可形成共識的交流活動。這些交流活動並不必須是政治指向的(儘管這一指向非常重要),它應該包括更廣泛的議題和型別。借鑑潘忠黨教授的提法,它可以至少包括與他人的非正式交往中享受到的交往的愉悅;在與他人一道展開或分享各種觀賞和遊覽活動中享受審美,並型構社會共享的文化意義和審美體系;形成組群和團體以及以之為單位而展開的表達活動,以凝結群體的利益表達和行動能力;展開公共議題的討論,參與影響決策的各項活動,以形成公眾(the public)及其意願,即所謂“輿論”。
因此,如果以哈貝馬斯所界定的理想型的公共交往為審視標準的話,在社交媒體上的交往活動,可被視為是達到公共交往理想型的一個不同層次的漸進過程,體現了流動和勾連的特徵,即它既可以將個人的日常生活交往與群體利益表達及形成公共輿論的公共交往相勾連,也可以在不同層次和在不同的虛擬空間中流動。有了如此的視角和理論框架,就可以在不同層次上提煉不同型別的交往活動以及這些活動中所蘊含的“公共”基因,從而為在社交媒體時代審視人與人交往如何展開,群體如何連線,利益如何表達,共識如何形成以及人類命運共同體如何可能等問題提供視角和思路。
最後,據中國網際網路資訊中心(CNNIC)統計,截至2018年6月,我國即時通訊使用者規模達到總體網民的94.3%;而在今年年初,全球微信使用的月活躍使用者已超十億。未來,當類似的社交媒體技術整合了社交、支付、社會服務等諸多功能後,使用者的使用量及使用粘度必將會持續加強,社交媒體在公共交往及民主的公共生活中作用也會越來越強。如果細心,可以發現許多不同層次上的案例。比如,除了更具有公共議題性質的“編輯基因嬰兒”、“問題疫苗”、“me too”事件等,還有已被普遍接受和日常實踐的“微信群會議”、“微信群討論”,甚至“微信群選舉”和“投票”等,這些越來越普遍的,新型的群內表達和民主方式,在“便捷”和“效率”這一正當性支援下,必將對我們的民主程式和公共生活帶來的影響。這些都是值得利用經驗材料進一步研究的問題。當然,對於浸潤於社交媒體中的個體來說,或許從未意識到“加個微信吧!”這麼簡單的結交方式會給我們的公共生活帶來如此深刻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