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勇:運用網路安全法須與新技術發展適應
陳勇:近年來大資料導致的危害個人資訊現象呈上升趨勢,形式也在不斷變化,其危害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與警覺。
同時,我們也相信,隨著國家法治建設的推進、個人資訊法律保護體系的逐步完善,以及資訊保安防護技術的體系化建立實施,這種上升趨勢最終將得到有效遏制。
新京報:個人資料遭洩露的事件頻頻出現,去年實施的《網路安全法》對個人資訊保護有諸多規定,在具體實施中起到了怎樣的效果?
陳勇:《網路安全法》確定了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第五十九條至七十五條,明確了違反《網路安全法》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實施1年多來,我們已經看到了很多好的現象和趨勢。大體來說,有效保護了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保護個人資訊不受非法侵犯,維護了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新京報:《網路安全法》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什麼樣的障礙,如何克服?
陳勇:《網路安全法》啟動立法是在2014年上半年,釋出時間是2016年11月,實施於去年6月。由於當時大資料和人工智慧等新興技術尚未普及,所以這些新興技術及伴生而來的網際網路商業模式,在該法中並未涉及。這就要求我們在司法實踐中,把握《網路安全法》條款的實質和要義,充分運用法律解釋方法,根據案件具體情況,與新技術發展相適應,準確運用《網路安全法》。
大資料時代對檢察工作既是挑戰更是機遇
新京報:大資料時代的到來,為檢察工作帶來了哪些改變?
陳勇:大資料時代,對檢察工作既是挑戰更是機遇。
說是挑戰,是因為在大資料時代,違法犯罪出現許多新情況,有了更多的、全新的形式,我們在實施法律監督的過程中會遇到更多新問題。這就要求檢察官不僅要精通法律業務,還要具備大資料時代所需要的專業知識,這個要求是比較高的。
說是機遇,是因為正是有了大資料,我們才擁有了資訊時代廣泛獲取資料的高能方法和手段,通過分析利用這些資料,發現監督線索,更好地履行監督職能。
例如,山東省檢察院正在積極研發審查逮捕智慧輔助辦案系統,該系統以具體罪名為研發單元,篩選了100多個典型案件供研發使用,實現案件要素推薦、案件全息資訊圖譜、審查逮捕意見參考等功能,現已基本完成危險駕駛罪、盜竊罪等8類常見犯罪案件的智慧輔助辦案系統建設,並將適時調整補充新的罪名。
同題問答
世界網際網路大會已開五屆,過去5年網際網路行業讓你印象最深刻的是什麼?
陳勇:是改變。改變無處不在。
展望未來五年,你認為世界網際網路行業會有哪些趨勢?
陳勇:由B2C到B2B,從個人到企業再到政府部門,會有更多的資料彙集在一起。
你對未來一年有什麼期望?
陳勇:希望共同努力,淨化我們的網際網路生態環境,讓群眾安心享有更多優質的網際網路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