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礎(十二章)
java基礎(十二章)
一、變量的作用域(有效的使用範圍)
1、變量有2種
1.1成員變量(屬性)
聲明在類的裏面,方法的外面
1.2 局部變量
聲明在方法裏面或for循環結構中
2、調用時的註意事項(初始值不同、作用域不同)
2.1 成員變量,有默認值
在當前類直接通過成員變量名調用;在其他類中,通過該類的對象名.屬性(成員變量)名調用;成員變量名稱在同一個類中是唯一的。
2.2 局部變量,沒有默認值,必須先賦值再使用
局部變量,只能在當前的方法中使用,其他方法和其他類不能調用;在同一個方法中名稱是唯一的,但多個方法中,允許局部變量同名
2.3 局部變量和成員變量同名時,局部變量的優先級高於成員變量
二、java文檔註釋(javadoc)自動生成
1、單行註釋://
2、多行註釋:/* */
3、文檔註釋:/** */
步驟:
選擇項目後,右鍵單擊再選擇【export…】,4個單選按鈕中,選擇package,最後點擊【finish】完成幫助文檔html文件的生成,默認保存在當前項目下的【doc】文件夾中
三、java中無參方法的定義和調用 (方法包括:方法名稱、方法的返回值類型、方法主體)
1、方法的作用
封裝(重復的代碼)
提高代碼的可重用性、可維護性
2、如何定義無參方法 _方法命名遵循駱駝命名法
public 返回類型 方法名( ){
//……………方法體
}
3、根據返回類型,無參的方法,分為2種
3.1 有返回類型(數據類型),方法體中,必須出現
return 【表達式、變量、值】,return 寫在方法中最後一行
3.3 沒有返回類型,在定義方法時,返回類型寫void,沒有return語句,
輸出結果(System.out.println)
4、方法的調用—
l 調用其他類的方法:對象名.方法名();
l 同一個類中,方法之間的調用:方法名();
4.1 無返回類型
對象名.方法名();//輸出數據
4.2 有返回類型
數據類型 變量名=對象名.方法名();
System.out.println(變量名);
或 System.out.println( 對象名.方法名() );
四、面向對象的3大特征:封裝、繼承、多態
五、面向對象的優點:
與人類的思維習慣一致;信息隱藏,提高了程序的可維護性和安全性;
提高了程序的可重用性。
OOP的一條基本原則:
計算機是由單個能夠起到子程序作用的單元或對象組合而成,采用這種架構編程主要起到重用性、靈活性和擴展性的強大作用。
java基礎(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