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之法》(九)
第16 章 IT行業的創新(一)
一、創新的迷失
迷失之一:靈光一閃現,偉大的創新舊緊隨其後
很多人聽到發明創造, 都會想起故事書裏的聰明人忽然靈光閃現的故事,靈光閃現, 頓悟這個詞叫“Epiphany”, 我們上課的同學也想了不少宏大的創新思想, 但是課程最後什麽也沒做成, 剩下的就是一個空的構想。
迷失之二:大家都喜歡創新 (?)
創新就是做和以前不一樣的事, 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歡“不一樣“。不但大眾不喜歡創新, 甚至連創新者都不例外, 有些創新者甚至恨創新。因為有些創新是顛覆性的 - disruptive innovation. 這些想法一旦出現, 會引起現有技術擁有者的極大不安。
迷失之三:好的想法會贏
在現實中, 好的主意不一定贏。
那怎麽樣才能讓別人喜歡 (至少不痛恨) 你的創新呢? 在我們提出一個創新的想法時, 應該考慮這麽幾點:
- Provide “what’s in it for me” for stakeholders 對利益相關人要講清楚“你能從中得到什麽”。
- Relative Advantage (創新和目前的應用相比, 有什麽相對的優勢)
- Compatibility (創新和目前的應用是否兼容)
- Complexity (避免過度地描述復雜的技術)
- Observability & Trialability (能讓別人看到/實驗創新的結果麽? )
迷思之四: 創新者都是一馬當先
大部分成功的創新者都不是先行者
迷思之五:要成為領域的專家, 才能創新
統計數據表明, 70%的創新者說, 他們最成功的創新, 是在他們的拿手領域之外發現的。
書中舉了物理學家Tim Berners-Lee利用 HyperText 實現方便的信息共享和更新;實現通過互聯網的HTTP 協議通信的實例,B2B 網站做的最好的是阿裏巴巴的創始人是非學計算機, 互聯網專業的;由芬蘭一家做森林木材相關產品轉入通信領域的 Nokia 公司;還有索尼公司的“單放機”(Walkman)這幾個事例說明了不是成為領域的專家, 才能創新。
迷思之六:技術的創新是關鍵
大家的思想無外乎 - 我們就是要學習各種科學技術, 然後創新, 齊家治國平天下。 例如手機的發展歷史。除了技術的創新,在看看其他方面的創新:
商業模式的創新:
在網上買書
網絡競拍, 網店
網絡微量交易和支付
用戶體驗的創新
iPod 在用戶界面上的創新
生態系統的創新
iPod/mac iTune client/iTune web site 在音樂購買/同步/播放整個流程中整合的創新。
迷思之七 :成功的企業更能創新
企業因為創新而成功, 創新是他們的企業基因。但是在實際中, 你會發現很多成功的企業進入了一個創新者的兩難 (Innovator’s dilemma) .兩難表現為: 不斷滿足已有用戶需求, 則進入飽和市場, 不免被新的顛覆性創新淘汰; 如果尋找顛覆性創新, 則遭到公司流程,價值觀,文化的排斥。
這個兩難有下面的一些癥候群, 它們都以 ”成功的企業… ” 開頭。
a) 成功的企業被股東們寄予厚望
b) 成功的企業有錢請人預測未來
c) 成功的企業開始捍衛一些價值觀
d) 成功的企業有流程
e) 成功的企業重視用戶
f) 成功的企業有老大的心理
Performance Oversupply (效能過剩) 和競爭的各個階段
我們說了兩種技術 sustaining technology 和 disruptive technology, 但是沒有一種技術生來就是 sustaining technology, 那麽如何判斷什麽時候一個技術已經到了 sustaining 的階段呢? 一個重要的特性就是效能過剩。這些技術都到了Performance Oversupply 階段。
一個產品在它的生存周期有不同的階段, 每個階段有不同的關註點, 在適當的時間, 適當的關註點創新, 就能改變競爭的局面, 不合時宜的創新, 則隔靴搔癢, 事倍功半。
迷思之八 :創新的過程是連續的曲線
成功人士的故事讀多了, 很容易讓人產生誤解, 認為技術的創新就是一個連續的曲線, 先寫論文從理論上論證其可能性 (Innovator 階段); 然後做出原型供先行者嘗鮮 (Early Adopter 階段);然後廣大人民群眾中覺悟高的開始接受新技術 (Early Majority 階段), 再傳播到後進群眾 (Late Majority), 最後老頑固 (Laggards) 都開始使用這個新技術了。
但是在現實世界中, 這個模型有一道鴻溝, 很多好想法,盡管得到了先行者的好評, 但是它們都跨不過這道鴻溝, 到不了廣大用戶那裏。
從這一小結內容,我知道了IT行業的創新的幾個容易迷失點。很多問題,都經歷發現它,找到它,解決它的流程。所以對於創新,我們更易知其可避。
《構建之法》(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