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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項目細節分析(有關那個讓你非常糾結的static);

java虛擬機 限制 sys 哪些 內存分配 加載類 根據 細節 認識

  也許是經歷了一次失敗。突然間的有感而發吧,忽然想寫篇博客,給大家分享一下,也是給自己總結一下這一次的教訓。

1.首先是最基礎的,哪一個類放到哪一個包裏。雖然是不會影響項目本身功能的實現,但是這些問題最好是從一開始就註意吧

2.package的命名規則以及各種類和servlet、jsp的命名規則

3.數據庫裏的建表,要考慮清楚,條理,清晰,規劃好表的結構,在整個項目裏邊是非常重要的

4.在整個項目開始前,一定要做好規劃,包括整個項目要實現哪些功能,要用到哪些技術,以及框架要搭建成什麽樣子

5.實例化的類中static的定義,這個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關於static的整理:

  

1. 靜態方法 通常,在一個類中定義一個方法為static,那就是說,無需本類的對象即可調用此方法

聲明為static的方法有以下幾條限制: · 它們僅能調用其他的static 方法。 · 它們只能訪問static數據。 · 它們不能以任何方式引用this 或super。 調用一個靜態方法就是“類名.方法名”,靜態方法的使用很簡單如上所示。一般來說,靜態方法常常為應用程序中的其它類提供一些實用工具所用,在Java的類庫中大量的靜態方法正是出於此目的而定義的。

2. 靜態變量

聲明為static的變量實質上就是全局變量。當聲明一個對象時,並不產生static變量的拷貝,而是該類所有的實例變量共用同一個static變量。靜態變量與靜態方法類似。所有此類實例共享此靜態變量,也就是說在類裝載時,只分配一塊存儲空間,所有此類的對象都可以操控此塊存儲空間,當然對於final則另當別論了

class Value {

static int c = 0;

static void inc() {

c++;

}

}

public class Count2 {

public static void prt(String s) {

System.out.print(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Value v1, v2;

v1 = new Value();

v2 = new Value();

prt

("v1.c=" + v1.c + " v2.c=" + v2.c);

v1.inc();

prt(" v1.c=" + v1.c + " v2.c=" + v2.c);

}

}

結果為:v1.c=0 v2.c=0 v1.c=1 v2.c=1

由此可以證明它們共享一塊存儲區。static變量有點類似於C中的全局變量的概念。

值得探討的是靜態變量的初始化問題。

如果你需要通過計算來初始化你的static變量,你可以聲明一個static塊,Static 塊僅在該類被加載時執行一次。下面的例子顯示的類有一個static方法,一些static變量,以及一個static 初始化塊:

class Value3 {

static int c = 0;

Value3() {

c = 15;

}

Value3(int i) {

c = i;

}

static void inc() {

c++;

}

}

public class Count {

public static void prt(String s) {

System.out.println(s);

}

Value3 v = new Value3(10);

static Value3 v1, v2;

static {//此即為static塊

prt("v1.c=" + v1.c + " v2.c=" + v2.c);

v1 = new Value3(27);

prt("v1.c=" + v1.c + " v2.c=" + v2.c);

v2 = new Value3(15);

prt("v1.c=" + v1.c + " v2.c=" + v2.c);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Count ct = new Count();

prt("ct.c=" + ct.v.c);

prt("v1.c=" + v1.c + " v2.c=" + v2.c);

v1.inc();

prt("v1.c=" + v1.c + " v2.c=" + v2.c);

prt("ct.c=" + ct.v.c);

}

}

結果為:v1.c=0 v2.c=0

v1.c=27 v2.c=27

v1.c=15 v2.c=15

ct.c=10

v1.c=10 v2.c=10

v1.c=11 v2.c=11

ct.c=11

這個程序展示了靜態初始化的各種特性。如果你初次接觸Java,結果可能令你吃驚。可能會對static後加大括號感到困惑。首先要告訴你的是,static定義的變量會優先於任何其它非static變量,不論其出現的順序如何。正如在程序中所表現的,雖然v出現在v1和v2的前面,但是結果卻是v1和v2的初始化在v的前面。在static{後面跟著一段代碼,這是用來進行顯式的靜態變量初始化,這段代碼只會初始化一次,且在類被第一次裝載時。如果你能讀懂並理解這段代碼,會幫助你對static關鍵字的認識。在涉及到繼承的時候,會先初始化父類的static變量,然後是子類的,依次類推。

3.靜態類

通常一個普通類不允許聲明為靜態的,只有一個內部類才可以。這時這個聲明為靜態的內部類可以直接作為一個普通類來使用,而不需實例一個外部類。

public class StaticCl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OuterCls.InnerCls oi = new OuterCls.InnerCls();

}

}

class OuterCls {

public static class InnerCls {

InnerCls() {

System.out.println("InnerCls");

}

}

}

結果為:InnerCls

4.static和final一塊用表示什麽 static final用來修飾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可簡單理解為“全局常量”! 對於變量,表示一旦給值就不可修改,並且通過類名可以訪問。 對於方法,表示不可覆蓋,並且可以通過類名直接訪問。

5.補充:

static表示“全局”或者“靜態”的意思,用來修飾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也可以形成靜態static代碼塊,但是Java語言中沒有全局變量的概念。
 被static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獨立於該類的任何對象。也就是說,它不依賴類特定的實例,被類的所有實例共享。只要這個類被加載,Java虛擬機就能根據類名在運行時數據區的方法區內定找到他們。因此,static對象可以在它的任何對象創建之前訪問,無需引用任何對象。
 用public修飾的static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本質是全局變量和全局方法,當聲明它類的對象時,不生成static變量的副本,而是類的所有實例共享同一個static變量。
 static 變量前可以有private修飾,表示這個變量可以在類的靜態代碼塊中,或者類的其他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當然也可以在非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廢話),但是不能在其他類中通過類名來直接引用,這一點很重要。實際上你需要搞明白,private是訪問權限限定,static表示不要實例化就可以使用,這樣就容易理解多了。static前面加上其它訪問權限關鍵字的效果也以此類推。
 static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習慣上稱為靜態變量和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來訪問,訪問語法為: 類名.靜態方法名(參數列表...) 類名.靜態變量名
 用static修飾的代碼塊表示靜態代碼塊,當Java虛擬機(JVM)加載類時,就會執行該代碼塊(用處非常大,呵呵)。
static變量  按照是否靜態的對類成員變量進行分類可分兩種:一種是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靜態變量或類變量;另一種是沒有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實例變量。兩者的區別是:  對於靜態變量在內存中只有一個拷貝(節省內存),JVM只為靜態分配一次內存,在加載類的過程中完成靜態變量的內存分配,可用類名直接訪問(方便),當然也可以通過對象來訪問(但是這是不推薦的)。  對於實例變量,沒創建一個實例,就會為實例變量分配一次內存,實例變量可以在內存中有多個拷貝,互不影響(靈活)。
static方法  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任何的實例也都可以調用,因此靜態方法中不能用this和super關鍵字,不能直接訪問所屬類的實例變量和實例方法 (就是不帶static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成員方法),只能訪問所屬類的靜態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因為實例成員與特定的對象關聯!這個需要去理解,想明白其中的道理,不是記憶!!!  因為static方法獨立於任何實例,因此static方法必須被實現,而不能是抽象的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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