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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1010122 2016-2017-2《java程序設計》走進對象與類

pytho 集合 自定義 必須掌握 開始 port 切割 vao 編寫

走進對象與類

上星期同學自主去自習室學習第四章《對象與類》後,回到宿舍,調侃說她在第四章找到對象了,我有點懵,怎麽會呢?在java課本中找到了對象,我沒聽錯吧!回過神兒來一想:哦!原來是這樣的!我們彼此心照不宣,笑而不語。

第四章是java學習的核心之處,如果說前三章是對我們的熱身的話,那麽真正的挑戰就是第四五六章 對javaOO風格的學習了。不過真得挺難的,我第一次看第四章的時候連對象與類都分不清楚,很是失望,覺得java學習又得跟C一樣爛了。可是當我回過頭來再看到“類是具有相同屬性和行為的一組對象的集合,我們可以把類想象成制作小甜餅的切割機,將對象想象為小甜餅”的時候,我懂了。然後我還了解到編寫java程序時首先從設計類開始,然後再往每個類中添加方法,類一般為名詞,方法一般為動詞,方法也就是我們C語言中的“函數”。類有兩種:預定義類與用戶自定義類。預定義類有Math類,math類,Scanner類,String類等等,使用預定義類時只需知道方法名和參數,不必了解它的具體實現過程,還要在程序的開頭使用import命令導入該類所在包路徑。用戶自定義類是我們必須掌握的知識,它的定義包括聲明和類體,類體由實例域(private)和方法定義(public)兩部分構成。API類中有構造器方法,訪問器(get)方法,更改器(set)方法,了解到構造器是類中一個特殊的方法,改方法名與類名相同,並且無返回值。還有就是了解了靜態域:用static修飾的域,也叫類域,否則為實例域,靜態方法:用static修飾的方法即靜態方法,也叫類方法。

第四章的學習內容還有方法參數,對象構造,包,文檔註釋,類路徑,這些我學的稀裏糊塗的,不是很懂,所以我想著利用空閑時間補一下,如果我吊兒郎當對他不管不問,恐怕我的java學習之路會跌跌撞撞,危機四伏的。

這些差不多就是我在類與對象的世界裏面看到的,學到的或是迷迷糊糊的東西。我想自此以後,我開啟了一個不同於Python語言和C語言的新路程,我得在這個未知又讓人困惑的世界裏面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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