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第二周之面向對象
阿新 • • 發佈:2018-03-10
創建對象 而是 方法 ini sel str 使用方法 UC 屬性
# 面向對象
類名,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 類,屬性和行為都要有! 類的定義: 1.類是對象的藍圖和模板,有了類就可以創建對象 2.定義類需要做兩件事情:數據抽象和行為抽象 3.數據抽象:抽取對象共同的靜態特征(找名詞)- 屬性 4,行為抽象:抽取對象共同的動態特征(找動詞)- 方法 定義類的關鍵字- color-類名(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 class Student(object): # Python3 中的規範寫法 # 構造方法(構造器/構造子)constructor # 調用該方法的時候不是直接使用方法的名字,而是使用類的名字 def __init__(self, name, age): # 給對象綁定屬性 self.name = name self.age = age # 我們定義一個方法,就代表對象可以接受這個消息。 # 對象的方法的第一個參數都是統一寫成self # 他代表了接受消息的對象-對象.消息(參數) def study(self, course): # 行為 print(‘%s正在學習%s‘ % (self.name, course)) def watch_av(self): # 行為 if self.age >= 18:print(‘%s正在觀看島國愛情動作片‘ % self.name) if self.age < 18: print(‘%s,我們推薦你看喜羊羊‘ % self.name) def main(): # step2 調用構造方法創建學生對象 # 實際上調用的是Student中的__init__方法。 stu1 = Student(‘張立‘, 24) # 定義一個對象 # step3 給對象發消息。 # 通過給對象發消息,讓對象完成某些工作,就可以實現程序的功能 # 解決任何事情,都是通過讓對象去做事情。stu1.study(‘Python程序設計‘) # 使用行為 stu2 = Student(‘曹宇‘, 1) # 定義一個對象 stu2.watch_av() # 使用行為 stu2.study(‘功夫‘) # 使用行為 if __name__ == ‘__main__‘: main()
Python第二周之面向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