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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類的構造方法必須繼承父類的構造方法

public class Person {
/* public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

}


public class Athletes extends Person {

public Athletes(String name,int age,String sex,String event,String goal){

]
}


Person類定義了一個有參的構造方法,Athletes類中會報錯,解決辦法是person類中加一個無參的構造方法

父類寫了有參建構函式,就意味著編譯器不會為它生成預設的無參構造。
這樣如果子類要繼承的話,只能繼承有參的,構造子類物件的時候就會呼叫父類有參構造。


如果子類想寫無參構造,父類也必須加寫一個無參構造,這樣構造子類物件的時候,會呼叫父類無參構造。

子類的建構函式要呼叫父類的建構函式,
都不寫的情況下在子類裡會有一個預設的建構函式,
裡面這樣寫super();它表示父類的建構函式,

如今你實現了父類的建構函式,那麼你必須在子類的建構函式顯式呼叫

解決方案還有就是在父類裡新增一個空的建構函式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