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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模式分類之行為型模式

行為型模式包括觀察者模式、模板方法模式、命令模式、狀態模式、職責鏈模式、直譯器模式、中介者模式、訪問者模式、策略模式、備忘錄模式、迭代器模式。

  1. 觀察者模式
    定義物件間的一種一對多的依賴關係,當一個物件的狀態發生改變時,所有依賴它的物件都得到通知並被自動更新。
  2. 模板方法模式
    定義一個操作的演算法骨架,而將一些步驟延遲到子類中,模板方法使得子類可以不改變一個演算法的結構即可重定義該演算法的某些特定步驟。
  3. 命令模式
    將一個請求封裝為一個物件,從而使你可用不同的請求對客戶進行引數化;可以對請求排隊或記錄請求日誌,以及支援可撤銷的操作。
  4. 狀態模式
    允許一個物件在其內部狀態改變時改變它的行為,讓物件看起來似乎修改了它的類。
  5. 職責鏈模式
    使多個物件都有機會處理請求,從而避免請求的傳送者和接收者之間的耦合關係。將這些物件連成一條鏈,並沿著這條鏈傳遞該請求,直到有一個物件處理它為止。
    1. 直譯器模式
      給定一個語言,定義它的文法的一種表示,並定義一個直譯器,這個直譯器使用該表示來解釋語言中的句子。
    2. 中介者模式
      用一箇中介物件來封裝一系列的物件互動。中介者使各物件不需要顯式地相互引用,從而使其耦合鬆散,而且可以獨立地改變它們之間的互動。
    3. 訪問者模式
      表示一個作用於某物件結構中的各元素的操作。它使你可以在不改變各元素的類的前提下定義作用於這些元素的新操作。
    4. 策略模式
      定義一系列的演算法,把它們一個個封裝起來,並且使它們可相互替換。本模式使得演算法可獨立於使用它的客戶而變化
    5. 備忘錄模式
      在不破話封裝性的前提下,捕獲一個物件的內部狀態,並在該物件之外儲存這個狀態。這樣以後就可將該物件恢復到原先儲存的狀態
    6. 迭代器模式
      提供一種方法順序訪問一個聚合物件中各個元素,而又不需暴露該物件的內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