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學習篇7——變數、方法和類的補充
關於類和物件: 在一個文件文件中定義多個類的時候 只能類名和文件名相同的類才可以被public 修飾類:是抽象的概念集合,表示的是一個共性的產物,類之中定義的是屬性和行為(方法); 物件:物件是一種個性的表示,表示一個獨立的個體,每個物件擁有自己獨立的屬性,依靠屬性來區分不同物件。關於成員變數與區域性變數: 成員變數 存放於堆中 作用域:當前類中 有預設初始值為0,故可以不用賦初值; 區域性變數 存放於棧中 作用域:當前方法裡,故可以與成員變數同名 無預設初始值,必須賦初值public class VarDemo1 { //類 //成員變數 int num;//堆 在當前類 public void show(){ //區域性變數 作用域 只能在當前的方法裡面有效 int num = 100; //呼叫區域性變數 System.out.println(num);//區域性變數 就近原則 //成員變數呼叫 //VarDemo1 varDemo1 = new VarDemo1(); //
this的用法:static: static方法稱作靜態方法 靜態方法不依賴於任何物件就可以進行訪問,因此對於靜態方法來說,是沒有this的 在靜態方法中不能訪問類的非靜態成員變數和非靜態成員方法 要注意的是,雖然在靜態方法中不能訪問非靜態成員方法和非靜態成員變數,但是在非靜態成員方法中是可以訪問靜態成 員方法/變數的 另外關於記憶體中的堆、棧,到現在還不是很清楚,先放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