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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ux 變數結構體等命名規則

1  識別符號

在程式設計中,變數名、函式名、陣列名等統稱為識別符號。簡單地說,識別符號就是一個名字。除庫函式的函式名由系統定義外,其餘都由使用者自定義。C語言規定,識別符號只能由字母(a~z,A~Z)、數字(0~9)、下劃線(_)組成,並且識別符號的第一個字元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不能以數字開頭。C語言不限制識別符號的長度,但它受各種C語言編譯器的限制,同時也受到具體機器的限制。例如,在某編譯器中規定識別符號前8位有效,當兩個識別符號前8位相同時,則被認為是同一個識別符號。建議變數名的長度最好不要超過8個字元。

以下識別符號是合法的:

i、a、count、number_of_book、BOOK_NUMBER、sum100、_total。

以下識別符號是非法的。

3com:以數字開頭。

char:char是C語言的一個數據型別,是保留字,不能作為識別符號,其他的如int、float等類似。

a*b:*不能作為識別符號的字元。

number of book:識別符號中不能有空格。

注意:C語言是區分大小寫的,如Count與count被認為是兩個不同的識別符號。

2  關鍵字

關鍵字是由C語言規定的具有特定意義的字串,通常也稱為保留字。使用者定義的識別符號不應與關鍵字相同。C語言的關鍵字分為以下幾類。

(1)型別說明符

用於定義、說明變數、函式或其他資料結構的型別,如int,double等。

(2)語句定義符

用於表示一個語句的功能。例如,後面章節將會介紹的“if else”就是條件語句的語句定義符。

(3)預處理命令字

用於表示一個預處理命令,如前面用到的include。

3  命名規範

如果只是編寫一些小程式,程式只有幾十或幾百行,程式設計風格可能並不重要。然而,如果是和許多人一起進行一定規模的專案開發,或者希望過一段時間之後,還能夠快速而準確地理解自己的程式,就必須養成良好的程式設計習慣。良好的程式設計風格可以增加程式程式碼的可讀性。程式設計風格最能體現一個程式設計師的綜合素質。變數的命名規範是程式設計風格的一項重要內容。

變數的命名規範有很多種。在Windows下開發軟體,許多人採用匈牙利命名法,而在Linux

環境下,並不建議使用這種方法。

Linux下建議的命名規則如下。

(1)變數名必須有一定的意義,並且意義準確。例如有一個變數用於儲存圖書的數目,可以命名為number_of_book或者num_of_book。不建議使用i,因為它沒有意義。也不建議使用number或book,因為意義不準確。

(2)不建議大小寫混用。如定義一個計數變數,int nCount;這在Windows中是一個很好的變數名,其中nCount的首字母n用來說明這個變數的型別是int。但在Linux下不建議大小寫混合使用,一般識別符號只由小寫字母,數字和下劃線構成。

(3)在失去意義的情況下,儘量使用較短的變數名。例如有一個變數,用於暫時儲存一個計數值,把變數命名為tmp_count顯然要比this_is_a_temperary_counter好。

(4)不採用匈牙利命名法表示變數的型別。如int nCount;n用於說明變數的型別,在Linux中不建議這樣命名變數。

(5)函式名應該以動詞開頭,因為函式是一組具有特定功能的語句塊。比如一個函式,它用於取得外部輸入的數值,則可以命名為get_input_number。

(6)儘量避免使用全域性變數。全域性變數在後面的章節中會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