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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類訪問外部類變數的問題

package test;
public class TestFinal 
{
    //只有定義成 final User user 才不會報錯為什麼?
    public void test( User user)
    {
        (new Thread()
            { 
                public void run()
                    {   
                        System.out.println("user.name-->"+user.name);
                    }
            } 
        ).star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User user=new User();
        user.setId(007);
        user.setName("zhaoyang");
        
        TestFinal testFinal=new TestFinal();
        testFinal.test(user);    
    }
}


class  User
{
    String name=null;
    int id;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public int getId() {
        return id;
    }
    public void setId(int id) {
        this.id = id;
    }
    
}

1)從程式設計語言的理論上:區域性內部類(即:定義在方法中的內部類),由於本身就是在方法內部(可出現在形式引數定義處或者方法體處),因而訪問方法中的區域性變數(形式引數或區域性變數)是天經地義的.是很自然的


2)為什麼JAVA中要加上一條限制:只能訪問final型的區域性變數?


3)JAVA語言的編譯程式的設計者當然全實現:區域性內部類能訪問方法中的所有的區域性變數(因為:從理論上這是很自然的要求),但是:編譯技術是無法實現的或代價極高.


4)困難在何處?到底難在哪兒?
區域性變數的生命週期與區域性內部類的物件的生命週期的不一致性!

5)設方法f被呼叫,從而在它的呼叫棧中生成了變數i,此時產生了一個區域性內部類物件inner_object,它訪問了該區域性變數i .當方法f()執行結束後,區域性變數i就已死亡了,不存在了.

但:區域性內部類物件inner_object還可能一直存在(只能沒有人再引用該物件時,它才會死亡),它不會隨著方法f()執行結束死亡.這時:出現了一個"荒唐"結果:區域性內部類物件inner_object要訪問一個已不存在的區域性變數i!


6)如何才能實現?當變數是final時,通過將final區域性變數"複製"一份,複製品直接作為區域性內部中的資料成員.這樣:當局部內部類訪問區域性變數時,其實真正訪問的是這個區域性變數的"複製品"(即:這個複製品就代表了那個區域性變數).因此:當執行棧中的真正的區域性變數死亡時,區域性內部類物件仍可以訪問區域性變數(其實訪問的是"複製品"),給人的感覺:好像是

區域性變數的"生命期"延長了.

那麼:核心的問題是:怎麼才能使得:訪問"複製品"訪問真正的原始的區域性變量,其語義效果是一樣的呢?
當變數是final時,若是基本資料型別,由於其值不變,因而:其複製品與原始的量是一樣.語義效果相同.(若:不是final,就無法保證:複製品與原始變數保持一致了,因為:在方法中改的是原始變數,而區域性內部類中改的是複製品)

當變數是final時,若是引用型別,由於其引用值不變(即:永遠指向同一個物件),因而:其複製品與原始的引用變數一樣,永遠指向同一個物件(由於是final,從而保證:只能指向這個物件,再不能指向其它物件),達到:區域性內部類中訪問的複製品與方法程式碼中訪問的原始物件,永遠都是同一個即:語義效果是一樣的.否則:當方法中改原始變數,而區域性內部類中改複製品時,就無法保證:複製品與原始變數保持一致了(因此:它們原本就應該是同一個變數.)

一句話:這個規定是一種無可奈何.也說明:程式設計語言的設計受到實現技術的限制的.這就是一例. 因為:我就看到不少人都持這種觀點:設計與想法是最重要的,實現的技術是無關緊要的,只要你作出設計與規定,都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