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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記]被區分對待Manager和Service層頭疼了兩天

本打算在架構整理時使用類似Struts的DispathAction的功能,使用一個引數轉發來決定呼叫Service的方法。因為DispathAction在struts的意圖就是減少出現的類。但是想來想去,這樣的話就必須多實現一個Manager層了,每一個Service都必須通過Manager來呼叫,多了很多近乎“光禿禿”程式碼的Proxy類,僅做一下轉發的Manger。如果以後維護起來,那麼頁面修改後,Manager也同時需要修改,增加Manger層徒增維護的負擔。最後決定不使用Manager層,既然是轉發,Struts、DWR或XFIRE已經就是Dispatchor了,何必自己再去Dispatch一下呢?把簡單搞複雜,真覺得自己有點為架構而架構了。弄成學究了可麻煩

當前定義Manager就是為了達到一個業務對應一個頁面,而每個業務會有很多的操作方法。因此從業務的邏輯上說一組操作可以為一個Manager。但是Manager邏輯的修改,除了頁面變動外,不想再額外的去維護僅保持也頁面功能點一致的Java Proxy。因此放棄Manager層的想法。還是直接通過應用層代理呼叫Service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