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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基礎【面向物件 繼承 抽象類】

第8天面向物件

今日內容介紹
 繼承
 抽象類

第1章 繼承

1.1 繼承的概念

在現實生活中,繼承一般指的是子女繼承父輩的財產。在程式中,繼承描述的是事物之間的所屬關係,通過繼承可以使多種事物之間形成一種關係體系。例如公司中的研發部員工和維護部員工都屬於員工,程式中便可以描述為研發部員工和維護部員工繼承自員工,同理,JavaEE工程師和Android工程師繼承自研發部員工,而維網路維護工程師和硬體維護工程師繼承自維護部員工。這些員工之間會形成一個繼承體系,具體如下圖所示。
在這裡插入圖片描述
圖1-1 員工繼承關係圖
在Java中,類的繼承是指在一個現有類的基礎上去構建一個新的類,構建出來的新類被稱作子類,現有類被稱作父類

,子類會自動擁有父類所有可繼承的屬性和方法。

1.2 繼承的格式&使用

在程式中,如果想宣告一個類繼承另一個類,需要使用extends關鍵字。

格式:
class 子類 extends 父類 {}

接下來通過一個案例來學習子類是如何繼承父類的,如下所示。Example01.java

/*
 * 定義員工類Employee
 */
class Employee {
	String name; // 定義name屬性
	// 定義員工的工作方法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盡心盡力地工作");
	}
}

/*
 * 定義研發部員工類Developer 繼承 員工類Employee
 */
class Developer extends Employee {
	// 定義一個列印name的方法
	public void printName() {
		System.out.println("name=" + name);
	}
}

/*
 * 定義測試類
 */
public class Example01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Developer d = new Developer(); // 建立一個研發部員工類物件
		d.name = "小明"; // 為該員工類的name屬性進行賦值
		d.printName(); // 呼叫該員工的printName()方法
		d.work(); // 呼叫Developer類繼承來的work()方法
	}
}

執行結果如下圖所示。
在這裡插入圖片描述
圖1-2 執行結果
在上述程式碼中,Developer類通過extends關鍵字繼承了Employee類,這樣Developer類便是Employee類的子類。從執行結果不難看出,子類雖然沒有定義name屬性和work()方法,但是卻能訪問這兩個成員。這就說明,子類在繼承父類的時候,會自動擁有父類的成員。

1.3 繼承的好處&注意事項

繼承的好處:
1、繼承的出現提高了程式碼的複用性,提高軟體開發效率。
2、繼承的出現讓類與類之間產生了關係,提供了多型的前提。

在類的繼承中,需要注意一些問題,具體如下:
 1、在Java中,類只支援單繼承,不允許多繼承

也就是說一個類只能有一個直接父類,例如下面這種情況是不合法的。

class A{} 
     class B{}
     class C extends A,B{}  // C類不可以同時繼承A類和B類

 2、多個類可以繼承一個父類,例如下面這種情況是允許的。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class C extends A{}   // 類B和類C都可以繼承類A

 3、在Java中,多層繼承是可以的,即一個類的父類可以再去繼承另外的父類,例如C類繼承自B類,而B類又可以去繼承A類,這時,C類也可稱作A類的子類。下面這種情況是允許的。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 類B繼承類A,類B是類A的子類
     class C extends B{}   // 類C繼承類B,類C是類B的子類,同時也是類A的子類

 4、在Java中,子類和父類是一種相對概念,也就是說一個類是某個類父類的同時,也可以是另一個類的子類。例如上面的這種情況中,B類是A類的子類,同時又是C類的父類。

1.4 繼承-子父類中成員變數的特點

瞭解了繼承給我們帶來的好處,提高了程式碼的複用性。繼承讓類與類或者說物件與物件之間產生了關係。那麼,當繼承出現後,類的成員之間產生了那些變化呢?

類的成員重點學習成員變數、成員方法的變化。

成員變數:如果子類父類中出現不同名的成員變數,這時的訪問是沒有任何問題。
看如下程式碼:

class Fu
{
	//Fu中的成員變數。
	int num = 5;
}
class Zi extends Fu
{
	//Zi中的成員變數
	int num2 = 6;
	//Zi中的成員方法
	public void show()
	{
		//訪問父類中的num
		System.out.println("Fu num="+num);
		//訪問子類中的num2
		System.out.println("Zi num2="+num2);
	}
}
class 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 = new Zi(); //建立子類物件
		z.show(); //呼叫子類中的show方法
	}
}

程式碼說明:Fu類中的成員變數是非私有的,子類中可以直接訪問,若Fu類中的成員變數私有了,子類是不能直接訪問的

當子父類中出現了同名成員變數時,在子類中若要訪問父類中的成員變數,必須使用關鍵字super來完成。super用來表示當前物件中包含的父類物件空間的引用。super今天不做具體講解,在第12天會詳細講解。

在子類中,訪問父類中的成員變數格式:

super.父類中的成員變數

看如下程式碼:

class Fu
{
	//Fu中的成員變數。
	int num = 5;
}
class Zi extends Fu
{
	//Zi中的成員變數
	int num = 6;
	void show()
	{
		//子父類中出現了同名的成員變數時
		//在子類中需要訪問父類中非私有成員變數時,需要使用super關鍵字
		//訪問父類中的num
		System.out.println("Fu num="+super.num);
		//訪問子類中的num2
		System.out.println("Zi num2="+this.num);
	}
}
class Demo5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 = new Zi(); //建立子類物件
		z.show(); //呼叫子類中的show方法
	}
}

1.5 繼承-子父類中成員方法特點-重寫&應用

 子父類中成員方法的特點
當在程式中通過物件呼叫方法時,會先在子類中查詢有沒有對應的方法,若子類中存在就會執行子類中的方法,若子類中不存在就會執行父類中相應的方法。
看如下程式碼:

class Fu{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Fu類中的show方法執行");
	}
}
class Zi extends Fu{
	public void show2(){
		System.out.println("Zi類中的show2方法執行");
	}
}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 = new Zi();
		z.show(); //子類中沒有show方法,但是可以找到父類方法去執行
		z.show2();
	}
}

成員方法特殊情況——覆蓋
子類中出現與父類一模一樣的方法時,會出現覆蓋操作,也稱為override重寫、複寫或者覆蓋

class Fu
{
	public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Fu show");
	}
}
class Zi extends Fu
{
	//子類複寫了父類的show方法
	public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Zi show");
	}
}

 方法重寫(覆蓋)的應用:
當子類需要父類的功能,而功能主體子類有自己特有內容時,可以重寫父類中的方法,這樣,即沿襲了父類的功能,又定義了子類特有的內容
舉例:比如手機,當描述一個手機時,它具有發簡訊,打電話,顯示來電號碼功能,後期由於手機需要在來電顯示功能中增加顯示姓名和頭像,這時可以重新定義一個類描述智慧手機,並繼承原有描述手機的類。並在新定義的類中覆蓋來電顯示功能,在其中增加顯示姓名和頭像功能

在子類中,訪問父類中的成員方法格式:
super.父類中的成員方法();

看如下程式碼: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NewPhone().showNum();
	}
}

//手機類
class Phone{
	public void sendMessage(){
		System.out.println("發簡訊");
	}
	public void call(){
		System.out.println("打電話");
	}
	public void showNum(){
		System.out.println("來電顯示號碼");
	}
}

//智慧手機類
class NewPhone extends Phone{
	
	//覆蓋父類的來電顯示號碼功能,並增加自己的顯示姓名和圖片功能
	public void showNum(){
		//呼叫父類已經存在的功能使用super
		super.showNum();
		//增加自己特有顯示姓名和圖片功能
		System.out.println("顯示來電姓名");
		System.out.println("顯示頭像");
	}
}

1.6 方法重寫的注意事項

重寫需要注意的細節問題:
子類方法覆蓋父類方法,必須要保證許可權大於等於父類許可權。

class Fu(){	
void show(){}
    public void method(){}
}
class Zi() extends Fu{
public void show(){}  //編譯執行沒問題
    void method(){}      //編譯錯誤
}

 寫法上稍微注意:必須一模一樣:方法的返回值型別 方法名 引數列表都要一樣。
總結:當一個類是另一個類中的一種時,可以通過繼承,來繼承屬性與功能。如果父類具備的功能內容需要子類特殊定義時,進行方法重寫。


第2章 抽象類

2.1 抽象類-產生

當編寫一個類時,我們往往會為該類定義一些方法,這些方法是用來描述該類的功能具體實現方式,那麼這些方法都有具體的方法體。
但是有的時候,某個父類只是知道子類應該包含怎麼樣的方法,但是無法準確知道子類如何實現這些方法比如一個圖形類應該有一個求周長的方法,但是不同的圖形求周長的演算法不一樣。那該怎麼辦呢?
分析事物時,發現了共性內容,就出現向上抽取。會有這樣一種特殊情況,就是方法功能宣告相同,但方法功能主體不同。那麼這時也可以抽取,但只抽取方法宣告,不抽取方法主體。那麼此方法就是一個抽象方法。(看不懂的話就多讀兩邊)
例子:
描述JavaEE工程師:行為:工作。
描述Android工程師:行為:工作。

JavaEE工程師和Android工程師之間有共性,可以進行向上抽取。抽取它們的所屬共性型別:研發部員工。由於JavaEE工程師和Android工程師都具有工作功能,但是他們具體工作內容卻不一樣。這時在描述研發部員工時,發現了有些功能(工作)不具體這些不具體的功能,需要在類中標識出來,通過java中的關鍵字abstract(抽象)
當定義了抽象函式的類也必須被abstract關鍵字修飾,被abstract關鍵字修飾的類是抽象類

2.2 抽象類&抽象方法的定義

抽象方法定義的格式:

public abstract 返回值型別 方法名(引數);

抽象類定義的格式:

abstract class 類名 {
}
看如下程式碼:
//研發部員工 
abstract class Developer {
	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抽象函式。需要abstract修飾,並分號;結束
}

//JavaEE工程師
class JavaEE extends Developer{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正在研發淘寶網站");
	}
}

//Android工程師
class Android extends Developer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正在研發淘寶手機客戶端軟體");
	}
}

2.3 抽象類的特點:

1、抽象類和抽象方法都需要被abstract修飾。抽象方法一定要定義在抽象類中。
2、抽象類不可以直接建立物件,原因:呼叫抽象方法沒有意義。
3、只有覆蓋了抽象類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後,其子類才可以建立物件。否則該子類還是一個抽象類
之所以繼承抽象類,更多的是在思想,是面對共性型別操作會更簡單。

2.4 抽象類的細節問題:

1、抽象類一定是個父類?

	是的,因為不斷抽取而來的。所以被繼承後若想不再是抽象類就可以重寫(覆蓋)它裡面的所有抽象方法。

2、抽象類中是否可以不定義抽象方法。

是可以的,那這個抽象類的存在到底有什麼意義呢?不讓該類建立物件,方法可以直接讓子類去使用

3、抽象關鍵字abstract不可以和哪些關鍵字共存?

1、private:私有的方法子類是無法繼承到的,也不存在覆蓋,而abstract和private一起使用修飾方法,abstract既要子類去實現這個方法,而private修飾子類根本無法得到父類這個方法。互相矛盾。
2、final,暫時不關注,後面學
3、static,暫時不關注,後面學

第3章 綜合案例—員工類系列定義

3.1 案例介紹

某IT公司有多名員工,按照員工負責的工作不同,進行了部門的劃分(研發部員工、維護部員工)。研發部根據所需研發的內容不同,又分為JavaEE工程師、Android工程師;維護部根據所需維護的內容不同,又分為網路維護工程師、硬體維護工程師。
公司的每名員工都有他們自己的員工編號、姓名,並要做它們所負責的工作。
工作內容

JavaEE工程師:員工號為xxx的 xxx員工,正在研發淘寶網站
 Android工程師:員工號為xxx的 xxx員工,正在研發淘寶手機客戶端軟體
 網路維護工程師:員工號為xxx的 xxx員工,正在檢查網路是否暢通
 硬體維護工程師:員工號為xxx的 xxx員工,正在修復印表機

請根據描述,完成員工體系中所有類的定義,並指定類之間的繼承關係。進行XX工程師類的物件建立,完成工作方法的呼叫。

3.2 案例分析

 根據上述部門的描述,得出如下的員工體系圖
在這裡插入圖片描述
 根據員工資訊的描述,確定每個員工都有員工編號、姓名、要進行工作。則,把這些共同的屬性與功能抽取到父類中(員工類),關於工作的內容由具體的工程師來進行指定。
工作內容

JavaEE工程師:員工號為xxx的 xxx員工,正在研發淘寶網站
 Android工程師:員工號為xxx的 xxx員工,正在研發淘寶手機客戶端軟體
 網路維護工程師:員工號為xxx的 xxx員工,正在檢查網路是否暢通
 硬體維護工程師:員工號為xxx的 xxx員工,正在修復印表機

建立JavaEE工程師物件,完成工作方法的呼叫

3.3 案例程式碼實現

 根據員工體系圖,完成類的定義

定義員工類(抽象類)

    public abstract class Employee {
	private String id;// 員工編號
	private String name; // 員工姓名

	public String getId() {
		return id;
	}
	public void setId(String id) {
		this.id = id;
	}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工作方法(抽象方法)

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 
}

定義研發部員工類Developer 繼承 員工類Employee

public abstract class Developer extends Employee {
}

定義維護部員工類Maintainer 繼承 員工類Employee

public abstract class Maintainer extends Employee {
}

定義JavaEE工程師 繼承 研發部員工類,重寫工作方法

public class JavaEE extends Developer {
	@Override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員工號為 " + getId() + " 的 " + getName() + " 員工,正在研發淘寶網站");
	}
}

定義Android工程師 繼承 研發部員工類,重寫工作方法

public class Android extends Developer {
	@Override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員工號為 " + getId() + " 的 " + getName() + " 員工,正在研發淘寶手機客戶端軟體");
	}
}

定義Network網路維護工程師 繼承 維護部員工類,重寫工作方法

public class Network extends Maintainer {
	@Override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員工號為 " + getId() + " 的 " + getName() + " 員工,正在檢查網路是否暢通");
	}
}

定義Hardware硬體維護工程師 繼承 維護部員工類,重寫工作方法

public class Hardware extends Maintainer {
	@Override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員工號為 " + getId() + " 的 " + getName() + " 員工,正在修復印表機");
	}
}

在測試類中,建立JavaEE工程師物件,完成工作方法的呼叫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建立JavaEE工程師員工物件
		JavaEE ee = new JavaEE();
		//設定該員工的編號
		ee.setId("000015");
		//設定該員工的姓名
		ee.setName("小明");
		//呼叫該員工的工作方法
		ee.work();
	}
}

第4章 總結

4.1 知識點總結

繼承:是指在一個現有類的基礎上去構建一個新的類,構建出來的新類被稱作子類,現有類被稱作父類,子類會自動擁有父類所有
繼承的好處:可繼承的屬性和方法。

提高了代表的可維護性
提高了程式碼的複用性
讓類與類之間產生了繼承關係
 繼承的弊端:
類與類之間的耦合度過高
繼承特點
java中類只能夠單繼承,不能多繼承,可以多層繼承
class Yy extends Object {}
class Fu extends Yy{}
class Zi extends Fu {}
所有的類都直接或者間接的繼承了 Object類,Object類稱為祖宗類
繼承的注意事項:
1,使用關鍵字 extends 讓類與類之間 產生繼承關係
2, 父類私有的成員,子類不能繼承,因為根本看不到
3,不能為了繼承某個功能而隨意進行繼承操作, 必須要符合 is a 的關係
蘋果 is a 水果
男人 is a 人
狗 is a 人 , 這種情況就不能繼承了
繼承中的成員變數關係:
1,不同名的變數:
子類直接繼承使用
2,同名的變數:
預設訪問的是子類自己的成員變數, 想訪問父類中的同名變數,請使用 super.成員變數;
繼承中的成員方法關係:
不同名的方法:

子類直接繼承使用

同名的方法:

預設訪問的是子類自己的成員方法,想訪問父類中的同名方法,請使用 super.成員方法();

 super:用來表示當前物件中包含的父類物件空間的引用
呼叫父類的成員變數:
super.成員變數;
呼叫方法的成員方法:
super.成員方法();

方法重寫(override):指 在子父類中,出現了方法宣告相同的情況,也叫做方法覆蓋,方法複寫
 方法重寫的注意事項:

1, 子類的方法宣告要與父類相同
2, 子類要重寫方法的方法,方法的許可權修飾符不能比父類的更低
 3, 父類私有的方法,子類不能夠進行方法重寫
`
 方法過載(overload):指 在同一個類中,多個方法名稱相同,它們的引數列表不同(個數不同,資料型別不同)

抽象
 抽象方法: 方法只有宣告部分,沒有方法體
 抽象類: 包含抽象方法的類,一定是抽象類
使用 abstract 修飾的類,是抽象類
抽象類的特點:
1,抽象類與抽象方法都必須使用 abstract來修飾
2,抽象類不能直接建立物件
3,抽象類中可以有抽象方法,也可以沒有抽象方法
4,抽象類的子類:

	    a,實現了抽象方法的具體類
		b,抽象類

抽象類面試題:
1,抽象類中是否可以沒有抽象方法?如果可以,那麼,該類還定義成抽象類有意義嗎?為什麼?
可以沒有抽象方法,有意義,不會讓其他人直接建立該類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