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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App) 和移動端網站 (Mobile Web) 的優缺點及適用領域

從現今行業內的產品來看,切入移動端的途徑主要分為兩種:APP 應用或者移動網站。而這兩者又有各自適合的領域和使用場景,如果選擇不適,反而事倍功半。

APP:移動應用

如果說到誰才是佔領移動端的王者,APP 可能是很多人心中的最佳答案。Flurry Analytics 在報告中提到,美國消費者每人每天將近花費 3 小時在移動裝置上,而其中 86%的時間是被 APP 佔領。

不可否認,APP 的表現確實驚人,這也吸引了公司和團隊將大量的時間和資金投入到 APP 市場的大浪淘沙中。但同樣不能忽視的是,APP 的運營永遠是繞不過的問題。如何讓使用者從:知道產品->下載試用->持續使用->依賴,每一個過程都可能是攸關產品生死的關卡。前幾天看到那篇《

【創業說】零經驗接手 APP 運營推廣,聊聊這兩個月我是怎麼熬過來的》,可以說是詳盡記述了 APP 這條道路的不容易。

雖然中國的人口紅利讓幾十萬甚至百千萬的 APP 下載成為可能(對於獨立 APP 來說,這在其他國家的市場是相當驚人的數字),但是在同範圍競爭下,新上線的 APP 依舊面臨了很大壓力。高投入下,更像是一場破斧沉舟的賭博。

總體而言,可能適合選擇 APP 作為產品載體的領域有:

· 產品或公司本身具有知名度,已具有一定使用者群

微信的成功不僅僅是它的產品本身的優勢,也是由於騰訊和 QQ 已經積累了大量使用者群,使得微信在推廣的時候能夠較容易的獲得 APP 使用者

· 遊戲、社交類強互動產品

對於這兩種型別的產品,APP 是最好的選擇(微信的成功同樣也是因為其社交類的產品屬性)。因為這兩者都需要使用者投入大量時間,並且對產品本身質量有著較高的要求。APP 儲存於移動裝置上,相較於網頁來說更方便使用者開啟和使用;同時 APP 在產品上的可塑性更強,功能更完整,執行也更快更穩定。而這些特製,都是優秀的遊戲、社交類產品不可或缺的要素。

· 生活必須類產品

比如天氣、音樂、通訊(微信同樣符合)這些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APP 是很適合的產品載體。早起檢視天氣,使用者會直接開啟天氣類應用,而很少開啟瀏覽器搜尋。這是因為 “開啟應用” 一步就可以得到的資訊,上網搜尋至少須要三步。Google 將天氣、路線都整合進自己的 Google Now 應用裡,也是基於同樣的理念。

當然這些只是大方向判斷的參考,真正成功的應用產品往往又不在條條框框之內。還是回到最初的問題,對於 APP 來說,如何完成從 “下載量” 到 “活躍使用者數” 的轉化,才是決勝的節點。

Mobile Web : 移動端網站

相較於 APP 來說,Mobile Web 的關注則是黯淡許多,從時間佔有來看也只有 14%(Flurry Analytics 關於美國消費者移動端使用的報告)。但是移動端網站具有自己獨特的優勢:投入相對較小,可以快速更新和改版。和 APP 每次更新需要使用者重新登陸應用平臺商店不同,網站可以反覆多次修復 bug,完全不需要使用者進行任何操作。

而移動端網站最重要的優勢是:使用者試用門檻幾近於零,並且易於分享和傳播。對於 APP 來說,讓使用者願意下載這個 APP 本身就是運營的第一道難題。即使使用者點選了廣告,它也只能把使用者帶到應用商店,而下載與否還是要看使用者個人意願;同時,使用者在下載 APP 時也會考慮裝置的儲存空間以及個人隱私等其他問題。而移動端網頁則沒有這個難題,如果使用者在手機上點選連結便可直接到達網頁。同樣網站的分享基本沒有平臺限制,不論是在其他網站,還是在某 APP 內部,只要貼上網址就可以進行資訊分享擴散。

同樣,移動端網站也有自己的軟肋:即使 HTML 5 已經可以完成較高難度的互動指令碼,但是依然存在很多限制,這和 APP 的使用效果是不能相比的;另一點是由於不同的瀏覽器會影響網站的呈現。比如說已經落伍很久的 IE 6,那是基本上都跑不起來的�6�8�6�8

就使用者黏著性來說,移動網站比 APP 低很多。因為除了忠實使用者,很少有人會每天主動搜尋特定的網站。但是現在移動網站的瀏覽量已經不依靠搜尋引擎,而是社交應用。舉例來說,Facebook 對新聞媒體類網站的導流已經達到 30~40%。這一趨勢也使得使用者會直接進入網站某一內容頁面,而主頁的瀏覽量驟減。

可能適合 Mobile Web 的領域有:

· 新聞媒體:

資訊量大、更新速度快是媒體的兩大重點,而移動網站相對投入壓力較小,可以反覆更改。而且當前技術已經可以支援媒體類網站進行 “類 APP” 的互動,時代週刊 Time.com 以及美國美妝類雜誌 Lipstick.com 就是針對移動端使用情景,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優化設計。 

· 獨立品牌:

這裡提到的電商是指品牌,比如雅詩蘭黛或者優衣庫,而不是亞馬遜、淘寶一類的平臺網站。這種品牌網站使用者可能會在移動端進行消費,但是使用頻率較低。在一個月就開啟一兩次的情況下,大部分使用者不會願意為此專門下載一個佔空間的 APP。 

· 兼有網站和 APP 的產品:

如果產品本身就有網站,那麼移動端網站就是最好的 APP 下載前哨戰。以 LinkedIn 為例,如果開啟它的移動端網站,螢幕最上方會推送 LinkedIn APP 的廣告。如果使用者在移動端網站反覆看到這個推送,很可能會直接下載 APP

以上是個人對於 Mobile App 和 Mobile Web 的淺見。雖然我們依舊相信 “真金” 的產品是不拘泥於產品形態的 “火煉”,但是如何更好的發揮 App 以及 Web 的優勢則是產品設計與開發中應該考慮的問題。至於其他的硬體障礙,比如 App 的執行配置以及網站的網速和流量,就交給硬體團隊和移動運營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