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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學習-java-抽象類(abstract class)

抽象類   不能被 例項化 即 建立物件

但是有構造器

修飾方法 抽象方法

格式 1 沒有方法包括{} 如public abstract void eat();

PS:只保留方法的功能給子類繼承和呼叫。

1.抽象類 保留方法的功能 但是具體的執行 都是由子類來重寫的

2.如果 子類 繼承了 抽象類 並且重寫了他的方法, 那麼這麼一個類可以看作為“實體類” 就可以例項化

   但是如果沒有重寫 抽象類中的所有的方法, 就是仍有抽象類中的方法(但是不全面)

   那麼就要讓子類也加上抽象的字首(abstract) 否則就是  寫完抽象類的抽象方法

注意事項:

不能修飾屬性,構造器 , private,final,static

構造器是構造器。 方法是方法, 構造器不可以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