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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的繼承、public、protected、private、parent、重寫override、最終類和最終方法

一、類的繼承
簡單定義:某個類A具有某些特徵,另一個類B,也具有A類的所有特徵,並且還可能具有自己的更多的一些特徵,此時,我們就可以實現:B類使用A的特徵資訊並繼續新增自己的一些特有特徵資訊。
基本概念
  繼承:一個類從另一個已有的類獲得其特性,稱為繼承。
  派生:從一個已有的類產生一個新的類,稱為派生。
繼承和派生,其實只是從不同的方向(角度)來表述,本質上就是一個事情。
   父類/子類:已有類為父類,新建類為子類。父類也叫“基類”,子類也叫“派生類”
   單繼承:一個類只能從一個上級類繼承其特性資訊。PHP和大多數面向物件的語言都是單繼承模式。C++是多繼承。
   擴充套件:在子類中再來定義自己的一些新的特有的特性資訊(屬性,方法和常量)。沒有擴充套件,繼承也就沒有意義了

二、訪問(許可權)修飾符  public、protected、private
在類中的成員,通常都可以在前面加上以下3個修飾符:
public:公共的,共有的,公開的
protected:受保護的
private:私有的
(1)、public公有的
用該修飾符修飾的成員,可以在“任何位置”使用(訪問)。
訪問(使用)是這樣一個語法模式:
物件->成員;
類名::成員;
訪問位置分為3個:
1:某個類內部:自然是該類的某個方法中
2:某個類的具有繼承關係的子(父)類的內部:是指其他類的某個方法中。
3,某個類的外部:一般就是獨立的程式碼區(不在類中)
(2)、protected 受保護的
protected修飾的成員,可以在當前類或當前類的上下級具有繼承關係的類中訪問。
(3)、private私有的


private 修飾的成員,只能在其所在的類中訪問。

三、parent代表父類
對比:self代表“本類”(自己當前類)
parent通常用於在子類中呼叫父類的成員的時候使用,多數通常就是使用父類的“靜態類”成員。
——因為parent代表的類,而非物件。
注意:1、在繼承了父類的子類的方法(和構造方法)中,呼叫父類的方法,語法形式:   parent::__construct(屬性1,屬性2)  與  parent::父類方法名();
           2、子類中沒有定義構造方法時,會自動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因此例項化子類時,需按照父類的構造方法的形式進行。
           3、子類定義了自己的構造方法,則不會自動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但可以手動呼叫:parent::__construct();
           4、通常,在子類,很多時候,在構造方法中,都應該(需要)去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以節省程式碼,增加可讀性
           5、子類中沒有定義析構方法時,會自動呼叫父類的析構方法。子類定義了自己的析構方法,則不會自動呼叫父類的析構方法,但可以手動呼叫:parent::__destruct()

四、重寫override
重寫又叫覆蓋,就是將從父類繼承下來的屬性或方法重新“定義”——就是從新寫。
注意:子類覆蓋父類的方法,雖然可以去呼叫父類的同名方法去完成一定的工作,但不是必須的。也有可能父類的該方法所執行的結果並不適合子類,此時子類就去完全自己寫了。
重寫的基本要求:
訪問控制權限:
下級的訪問控制權限應該不低於上級的訪問控制權限:
上級:public  下級:只能public
上級:protected  下級: protected, public
上級:private   下級:private  protected  public——實際此情況無意義。
私有的不能覆蓋,而是完全當作自己全新的。
方法的引數形式:應該跟父類的一致。
注意:
   (1)、私有屬性和私有方法的重寫問題:私有屬性和方法都不能覆蓋,但其實子類可以定義跟父類私有的同名屬性或方法。只是當作一個自身的新的屬性或方法來看待而已。不過方法的引數必須一致。
   (2)、構造方法的重寫問題:構造方法不但可以像其他普通方法一樣重寫,而且,比普通方法更寬鬆:重寫的時候引數可以不一致。

五、最終類final class:
通常,一個類,沒有特別宣告的話,則“別人”就可以隨意拿過來使用並對之進行“擴充套件”——繼承。
但是:
如果某個類不希望對其進行擴充套件,則可以將其宣告為“最終類”。
形式:
final  class  類名{ 。。。。類定義。。。。}

六、最終方法final method
通常,一個方法,如果沒有特別宣告,則下級類就可以對其進行“覆蓋”(重寫)。
但是:
如果某個方法不希望被下級類覆蓋,就可以對其生命為“最終方法”。
形式:
final  function  方法名(){。。。。方法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