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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語言裡常見的一些錯誤用法!!!!


1.書寫識別符號時,忽略了大小寫字母的區別。 
main() 

int a=5; 
printf("%d",A); 

編譯程式把a和A認為是兩個不同的變數名,而顯示出錯資訊。C認為大寫字母和小寫字母是
兩個不同的字元。習慣上,符號常量名用大寫,變數名用小寫表示,以增加可讀性。 

2.忽略了變數的型別,進行了不合法的運算。 
main() 

float a,b; 
printf("%d",a%b); 

%是求餘運算,得到a/b的整餘數。整型變數a和b可以進行求餘運算,而實型變數則不允許
進行“求餘”運算。 

3.將字元常量與字串常量混淆。 
char c; 
c="a"; 
在這裡就混淆了字元常量與字串常量,字元常量是由一對單引號括起來的單個字元,字

符串常量是一對雙引號括起來的字元序列。C規定以“\”作字串結束標誌,它是由系統
自動加上的,所以字串“a”實際上包含兩個字元:‘a'和‘\',而把它賦給一個字元變
量是不行的。 

4.忽略了“=”與“==”的區別。 
在許多高階語言中,用“=”符號作為關係運算符“等於”。如在BASIC程式中 
可以寫 
if (a=3) then … 
但C語言中,“=”是賦值運算子,“==”是關係運算符。如: 
if (a==3) a=b; 
前者是進行比較,a是否和3相等,後者表示如果a和3相等,把b值賦給a。由於習慣問題,
初學者往往會犯這樣的錯誤。 

5.忘記加分號。 
分號是C語句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語句末尾必須有分號。 

a=1 
b=2 
編譯時,編譯程式在“a=1”後面沒發現分號,就把下一行“b=2”也作為上一行語句的一
部分,這就會出現語法錯誤。改錯時,有時在被指出有錯的一行中\未發現錯誤,就需要看
一下上一行是否漏掉了分號。 
{ z=x+y; 
t=z/100; 
printf("%f",t); 

對於複合語句來說,最後一個語句中最後的分號不能忽略不寫(這是和PASCAL 
不同的)。 

6.多加分號。 
對於一個複合語句,如: 
{ z=x+y; 
t=z/100; 
printf("%f",t); 
}; 
複合語句的花括號後不應再加分號,否則將會畫蛇添足。 
又如: 
if (a%3==0); 
I++; 
本是如果3整除a,則I加1。但由於if (a%3==0)後多加了分號,則if語句到此結束,程式將

執行I++語句,不論3是否整除a,I都將自動加1。 
再如: 
for (I=0;I<5;I++); 
{scanf("%d",&x); 
printf("%d",x);} 
本意是先後輸入5個數,每輸入一個數後再將它輸出。由於for()後多加了一個分號,使循
環體變為空語句,此時只能輸入一個數並輸出它。 

7.輸入變數時忘記加地址運算子“&”。 
int a,b; 
scanf("%d%d",a,b); 
這是不合法的。Scanf函式的作用是:按照a、b在記憶體的地址將a、b的值存進去。“&a”指
a在記憶體中的地址。 

8.輸入資料的方式與要求不符。 
①scanf("%d%d",&a,&b); 
輸入時,不能用逗號作兩個資料間的分隔符,如下面輸入不合法: 
3,4 
輸入資料時,在兩個資料之間以一個或多個空格間隔,也可用回車鍵,跳格鍵tab。 
②scanf("%d,%d",&a,&b); 
C規定:如果在“格式控制”字串中除了格式說明以外還有其它字元,則在輸入資料時應
輸入與這些字元相同的字元。下面輸入是合法的: 
3,4 
此時不用逗號而用空格或其它字元是不對的。 
3 4 3:4 
又如: 
scanf("a=%d,b=%d",&a,&b); 
輸入應如以下形式: 
a=3,b=4 

9.輸入字元的格式與要求不一致。 
在用“%c”格式輸入字元時,“空格字元”和“轉義字元”都作為有效字元輸入。 
scanf("%c%c%c",&c1,&c2,&c3); 
如輸入a b c 
字元“a”送給c1,字元“ ”送給c2,字元“b”送給c3,因為%c只要求讀入一個字元,後
面不需要用空格作為兩個字元的間隔。 

10.輸入輸出的資料型別與所用格式說明符不一致。 
例如,a已定義為整型,b定義為實型 
a=3;b=4.5; 
printf("%f%d\n",a,b); 
編譯時不給出出錯資訊,但執行結果將與原意不符。這種錯誤尤其需要注意。 

11.輸入資料時,企圖規定精度。 
scanf("%7.2f",&a); 
這樣做是不合法的,輸入資料時不能規定精度。 

12.switch語句中漏寫break語句。 
例如:根據考試成績的等級打印出百分制數段。 
switch(grade) 
{ case 'A':printf("85~100\n"); 
case 'B':printf("70~84\n"); 
case 'C':printf("60~69\n"); 
case 'D':printf("<60\n"); 
default:printf("error\n"); 
由於漏寫了break語句,case只起標號的作用,而不起判斷作用。因此,當grade值為A時,
printf函式在執行完第一個語句後接著執行第二、三、四、五個printf函式語句。正確寫
法應在每個分支後再加上“break;”。例如 
case 'A':printf("85~100\n");break; 

13.忽視了while和do-while語句在細節上的區別。 
(1)main() 
{int a=0,I; 
scanf("%d",&I); 
while(I<=10) 
{a=a+I; 
I++; 

printf("%d",a); 

(2)main() 
{int a=0,I; 
scanf("%d",&I); 
do 
{a=a+I; 
I++; 
}while(I<=10); 
printf("%d",a); 

可以看到,當輸入I的值小於或等於10時,二者得到的結果相同。而當I>10時,二者結果就
不同了。因為while迴圈是先判斷後執行,而do-while迴圈是先執行後判斷。對於大於10的
數while迴圈一次也不執行迴圈體,而do-while語句則要執行一次迴圈體。 

14.定義陣列時誤用變數。 
int n; 
scanf("%d",&n); 
int a[n]; 
陣列名後用方括號括起來的是常量表達式,可以包括常量和符號常量。即C不允許對陣列的
大小作動態定義。 

15.在定義陣列時,將定義的“元素個數”誤認為是可使的最大下標值。 
main() 
{static int a[10]={1,2,3,4,5,6,7,8,9,10}; 
printf("%d",a[10]); 

C語言規定:定義時用a[10],表示a陣列有10個元素。其下標值由0開始,所以陣列元素a[
10]是不存在的。 


16.在不應加地址運算子&的位置加了地址運算子。 
scanf("%s",&str); 
C語言編譯系統對陣列名的處理是:陣列名代表該陣列的起始地址,且scanf函式中的輸入
項是字元陣列名,不必要再加地址符&。應改為:scanf("%s",str); 

17.同時定義了形參和函式中的區域性變數。 
int max(x,y) 
int x,y,z; 
{z=x>y?x:y; 
return(z); 

形參應該在函式體外定義,而區域性變數應該在函式體內定義。應改為: 
int max(x,y) 
int x,y; 
{int z; 
z=x>y?x:y; 
retur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