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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基礎學習-面向對象-類的使用

訪問 del 生成 內部 創建 __call__ 含義 成員 不能

oop面向對象

1.類
- 變量
-類變量
類變量在整個實例化的對象中是公用的。類變量定義在類中且在函數體之外。類變量通常不作為實例變量使用。
類變量也叫靜態變量,可以不實例化類而使用類名直接調用,也可以由對象調用
-成員變量
可以由類的對象來調用,成員變量一定是由self的形式給出的,因為self本身的含義是代表了實例化的對象
-實例變量
定義在方法裏的變量,只作用於當前的方法內
-
- 方法
-構造方法
類定義了__init__()方法時,類的實例化操作會自動調用__init__()方法
-類方法
在類地內部,使用def 關鍵字來定義一個方法,與一般函數定義不同,類方法必須包含參數self, 且為第一個參數,self代表的是類的實例。
-靜態方法
在方法名上面使用 @classmethod 創建的方法為靜態方法,靜態方法不能夠使用self參數,類方法和靜態方法皆可以訪問類的靜態變量(類變量),但不能訪問實例變量
-私有方法
__private_method:兩個下劃線開頭,聲明該方法為私有方法,只能在類的內部調用 ,不能在類地外部調用。

強制訪問私有變量和私有方法:
class test(object):
def __siyou(self):
print("私有方法")
a = test()
a._test__siyou() #強制訪問test類的私有方法__siyou()

類的專有方法:

__init__: 構造函數,在生成對象時調用
__del__: 析構函數,釋放對象時使用
__repr__: 打印,轉換
__setitem__: 按照索引賦值
__getitem__: 按照索引獲取值
__len__: 獲得長度
__cmp__: 比較運算
__call__: 函數調用
__add__: 加運算
__sub__: 減運算
__mul__: 乘運算
__div__: 除運算
__mod__: 求余運算
__pow__: 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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