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礎6-面向對象1
一.對象的定義
對象是事物存在的實體,通常將對象劃分為兩部分:靜態部分和動態部分,靜態部分被稱為屬性,動態部分被稱為行為,通過探討對象的屬性和觀察對象的行為來了解對象。
二.類
1.類的定義:具有相同特性和行為的一類事物稱為類,類是封裝對象的屬性和行為的載體;
2.類的主方法:類的入口點,定義了程序從何處開始;並提供對程序流量的控制;
格式: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方法體
}
特點:無返回值;靜態的;形參為數組;
3.成員方法:對應於類對象的行為。也稱為方法,動態屬性。可以有參數。當參數為對象時則建立了類之間的關聯關系;
格式:權限修飾符 返回值類型(無返回值寫void) 方法名(參數類型 參數名){
方法體 (需要返回值可使用return關鍵字)
}
4.成員變量:對應於類對象的屬性。也稱為屬性,靜態屬性。成員變量可以是任意一種類型;
格式:先定義類 ,再定義成員變量。
權限修飾符 class 類名(首字母大寫){
權限修飾符 變量類型 變量名(可以設置初始值,如不設置則會有默認值)
}
成員變量的初始值:
byte 0
short 0
int 0
long 0L
float 0.0F
double 0.0D
boolean false
char ‘/u0000‘
引用類型 null
5.局部變量:在成員方法內定義的變量,在方法被執行時創建,在方法執行結束時被銷毀,在使用時必須進行賦值或被初始化,否則出現編譯錯誤。
6.類之間的關系:
- 關聯關系:定義不明確,關系較弱;
- 繼承關系:什麽是一種什麽,符合邏輯即可,關鍵字 extends;
- 聚合關系:1.聚集:不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2.組合:一個類的組合是必不可少的;
- 實現關系:只管結果,不管過程;
7.如何更好的設計一個類:合適的方法出現在合適的類裏面。
三.面向對象的特點:
1.封裝:是面向對象編程的核心思想,將對象的屬性的行為封裝起來;類通常對客戶隱藏其實現細節,這就是封裝的思想;關鍵字:private/public;
2.繼承:類之間的關系被稱為關聯,繼承是關聯中的一種,主要利用特定對象之間的共有屬性,上級成為父類,下級成為子類,子類的實例都是父類的實例,但不能說父類的實例都是子類的實例;
3.多態:將抽象類對象應用於子類;
四.對象的創建(也稱為實例化,造了)
在主方法中格式:類名 對象名 = new 對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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