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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程式設計基礎】- typedef用法詳解

最常見的兩種用法:

用途一:

定義一種型別的別名,而不只是簡單的巨集替換。

比如,可以用來同時宣告指標型的多個物件:

char* pa, pb; //這多數不符合我們的意圖,它只聲明瞭一個指向字元變數的指標,和一個字元變數;

以下則可行:

typedef char* PCHAR; //一般用大寫
PCHAR pa, pb; //可行,同時聲明瞭兩個指向字元變數的指標

雖然,
char *pa, *pb;
也可行,但相對來說沒有用typedef的形式直觀,尤其在需要大量指標的地方,typedef的方式更省事。

用途二:

用在舊的C的程式碼中幫助宣告struct

以前的程式碼中,宣告struct新物件時,必須要帶上struct,即形式為: struct 結構名 物件名,如:

struct Point
{
    int x;
    int y;
};
struct Point p1; 

而在C++中,則可以直接寫:結構名 物件名,即:

Point p1;

估計在使用C語言時某人覺得經常多寫一個struct太麻煩了,於是就發明了:

typedef struct Point
{
    int x;
    int y;
}POINT;
POINT p1; // 這樣就比原來的方式少寫了一個struct,比較省事,尤其在大量使用的時候

最常見的兩大陷阱:

陷阱一:

typedef是定義了一種型別的新別名,不同於(#define)巨集,它不是簡單的字串替換。比如:
先定義:
typedef char* PSTR;
然後:
int mystrcmp(const PSTR, const PSTR);

const PSTR實際上相當於const char*嗎?不是的,它實際上相當於char* const。
原因在於const給予了整個指標本身以常量性,也就是形成了常量指標char* const。
簡單來說,記住當const和typedef一起出現時,typedef不會是簡單的字串替換就行。

陷阱二:

typedef在語法上是一個儲存類的關鍵字(如auto、extern、mutable、static、register等一樣),儘管它並不真正影響物件的儲存特性。基於這個性質,使用typedef需注意以下問題,如:

typedef static int INT2; //不可行

編譯將失敗,會提示“指定了一個以上的儲存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