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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的程式設計,寫出更好的程式碼

          在程式碼的追求上應該是——“精簡高效”“規範”“複用”“考慮全面”“異常處理”“記憶體釋取有始有終”

個人在程式設計過程,結合以上的文章總結下體會:在寫的時候應該主要站在專案的可擴充套件性、程式碼的複用性以及做到少量程式碼做更多的事的角度來寫程式碼。

其次還需要考慮程式碼的可讀性。在編寫程式碼的過程中應該要程式設計註釋,個人認為,沒有註釋的程式不能稱為程式。一個必要的註釋能夠為自己後期回過頭還是他人來看程式碼的時候省去大量的時間。要讓程式碼具有可讀性,還需要做到類、變數、函式名的命名,這體現在命名的規範上面。比如我自己寫了一個名為name.txt的文件,專門記錄下一些自己使用的程式語言的命名規範.比如說,Javascript的變數命名一律採用駱駝峰來命名,比如說PHP專案中的類的命名一律採用不簡寫的單片語成的類名,在每個單詞的第一個字母用大寫,其餘小寫,對於有簡寫的單詞,一律在每個單詞第一個字母大寫,其餘小寫,並且在不同的單詞之間用下劃線分隔開等等。這樣的程式碼在閱讀的時候不會無形中造成一種壓力。

可擴充套件性。在專案最初開始實現程式碼的時候就要考慮到在後期新增新的功能以及對現有功能的修改不會造成對整個專案相關功能程式碼的修改。要儘量做到把各種不同的功能以模組的形式實現。在這方面可以學習下程式的API實現。

複用。對於複用來說,要做到我覺得還是有難度。做到複用個人認為就要懂的演算法。具體實際能夠起到作用的做法,就是在寫程式碼的時候不是為了實現當前這個功能而程式碼。而是要從當前這個功能引申到這個功能類別上。就是要從當前這個功能的狹義的一面擴充到廣義的一面。之所以說到演算法,是因為演算法在程式設計當中能夠歸納出這類的解決模型。把程式碼寫成解決這類問題的高效能程式碼。而你當前這個功能就是這類問題的一個具體實現。我想這就是程式設計中“類”的含義(雖然我沒深入理解)。少量的程式碼做更多的事。其實就是複用。同樣的思想。主要還是要專注在程式的演算法上面,把程式語言真正當作是一種工具(我當然知道程式語言是一種工具,但是,事實是大多數程式設計師,在寫程式碼的時候不是專注在這上面)。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總結,有不足或者錯誤的地方。歡迎大家共同談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