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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力,源於對事物本質的深刻洞察

 

曾經很多人認為,迪斯尼的核心競爭力,是其創意能力,但這個問題被傳到迪斯尼總部時,他們說:No,我們迪斯尼樂園,表面上看起來是創意能力,骨子裡面,都是關於溫暖、善良、愛、同情、悲憫等人類樸實情感的詮釋。
央視的張越曾經採訪羅大佑,問他為什麼這麼多年,一直有激情創作音樂。他說,當你站在西門町,看到天橋下面人來人往、煙塵滾滾時,你會感慨於這些個體的命運。

當我第一次聽到上面兩個故事時,我也被深深地震撼。因為我一直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我們的創造力(創意、創新能力),從哪裡來?

曾經,我寫過一篇文章,關於網路閱讀中的浮躁,那是我多年閱讀的切身體會。當iPad上市前後一段時間,很多人都不理解,為什麼蘋果會出一個大號的iPhone:iPad,完全一樣的作業系統及介面。如果沒有對閱讀習慣的深刻理解,只是從技術上去解釋iPad,是沒法去山寨一個高品質平板電腦的(三小時待機如何閱讀小說?)。
電子雜誌市場,被VC捧了7年,投入了上億美金後,還是

全軍覆沒。如果當初他們去深入瞭解人們的閱讀習慣,也許不會出現此命運。iPad,會讓電子雜誌之火,真正的燎原。

當mp3流行的時候,很多人就想到了mp4:如果一個可以隨身攜帶的、播放音樂的小裝置流行,那麼一個可以隨身攜帶的、播放視訊+音樂的小裝置,肯定會更流行。幾年過去了,mp4真的成了主流嗎?
使用mp3是什麼場合?在大街上行走、在跑步機上運動、坐在公交車上。
但mp4呢?我們能夠找到幾種場合?也許最佳的場景是坐在長途火車上,而在顛簸的公交上,眼睛時刻去定焦在那個3.5寸的小螢幕上,會非常累。如果說我們需要這兩種裝置,那麼他們在一個月內,使用時間恐怕都不到10:1,那為什麼mp4會流行?

上面我舉的iPad、電子雜誌、mp3和mp4的例子,都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當它們開始推出市場時,我們都認為是創新。但真正的創新,並不是研究這些新技術,而還是要回歸到本質,對人的研究:人們使用該產品的場景、習慣。
所以,我建議那些做消費類產品或網際網路的朋友,不要盯著技術,也許學一學《消費者行為學》、《行為經濟學》更靠譜;運營社群的,研究一下《社會學》裡的階層及《社會心理學》裡的從眾,會更有針對性。

創造力,一直和想象力聯絡在一起,如果說想象力和人的性格有關,如水瓶座極具想象力。想象力更多是天馬行空、發散思維。但創造力,我覺得必須經過多年的修煉。我在電子商務方面實踐過兩年,也許別人看到一個網站上有產品點評、諮詢及貨到付款,認為這些都是功能性需求,而我,卻認為這些都是培養使用者信任度。電子商務網站的品牌建設,我也認為本質上也是做信任度。電子商務是一種虛擬交易,在虛擬的世界,雙方要產生交易,信任就是前提和基礎。

像廣告和藝術設計,都屬於創意產業。我曾想,我這種缺乏想象力的腦袋,是否能夠進入這些行業,我現在不擔心了。即使是廣告設計,花的時間最多的,恐怕也是去深刻理解客戶需求,挖掘廣告想傳達的理念或意圖。最後的設計,無論有多炫,不過是一種技術實現罷了。
像恆源祥的廣告:祥祥祥,唸了12遍,直到你嘔吐,確實很有創意,一般人是想不出的。但恆源祥的副總,就是想傳達一種意圖:惡俗,然後引來大眾的關注。他們的產品質量是過硬的,不像三鹿,並且是面向大眾消費者,可以採用這種形式傳播。

創業,也是一種創造性活動。因為對於大多數創業者,往往並不具備創立一家企業所需的完備知識:團隊及專案管理、營銷、運營、技術及業務、財務等,一切活動都是在摸索。
單說商業模式這塊吧。商業模式,簡單地說就是賺錢的模式,更深層的理解,就是創造客戶價值的模式。
很多創業成功者,都告訴後輩,要創新、創新、再創新。我覺得這是一種忽悠。

如果說創新根源於對業務的深刻理解,當你想到或看到一個點子時,往往是處於粗淺的理解階段。在這個階段,如果你成功,也是偶然。就像分眾傳媒的江南春,曾經靠樓宇廣告一夜暴發,後來他們自己及競爭對手,將該模式複製到醫院、大賣場,卻並不奏效。因為樓宇廣告的本質是利用使用者的無聊時間,去家樂福購物,你會很無聊嗎?

所以,我覺得比較靠譜的創業路線,還是從複製到改進,再到創新。

當然,即使是複製抄襲,要抄出別人的靈魂,還是很不簡單。就像曾經有人抄襲Twitter,將那個140字的輸入框進行放大,認為是改進。
另外,最好是做(抄襲)的過程中想,而不是想明白後再做。只有做的時候,思考才會有深度。
從這個角度看,山寨並不可恥。就說山寨手機,它的低價格、豐富的款式及快速的市場響應,難道不是一種創新?

再說說創業的階段性。
這也是一個有關創造性問題:如果對一個行業沒有深刻的理解及實踐,何以擔當別人的舵手?IT系統,本質上是對業務的一種高度抽象。
有人一創業,就要做產品,如金蝶的財務軟體。我覺得這也是不太靠譜的,除非他本人就是產品經理,並且做老東家競爭的產品(同一客戶群)。

所以,我覺得,對大多數創業者來說,比較實際的路線是:
第一階段:做外包,什麼活都接,賺血汗錢,先養活自己。類似於中國的製造業:代工和加工。
第二階段:只做某行業的外包,如電信。這時候,質量和進度都好把控,還有業務積累。
第三階段:做行業解決方案。也就是全生命週期的專案,不像第一階段的外包,可能只是做coding。
第四階段:做產品。因為有行業經驗的積累,及技術元件的重用,可以抽象出一套產品。這時候,才可能隨需而變,做使用者的專家。


而我們很多創業者,只是看到了別人的第四階段,而發現不了別人的前三階段,就去模仿。別人站在2000米的山腰,如果我們要趕上別人,還得從第一個100米起步。

培養創造力,也許最實際的,還是腳踏實地去研究事物的本質及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