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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捷開發流程之Scrum:3個角色、5個會議、12原則

本文主要從Scrum的定義和目的、敏捷宣言、Scrum中的人員角色、Scrum開發流程、敏捷的12原則等幾方面幫助大家理解Scrum敏捷開發的全過程。

一、Scrum的定義和目的

Scrum是一個用於開發和維護複雜產品的框架,是一個增量的、迭代的開發過程,目的是讓開發人員像打橄欖球一樣迅猛並充滿激情,通過團隊合作,提高工作效率。通過團隊間的有效互動,為企業創造價值。

二、敏捷宣言

其實,在發表《敏捷宣言》之前,很多的敏捷實踐都已經存在且使用了,比如:Scrum、XP、KanBan等。之所以發表《敏捷宣言》,是因為這些實踐都是在單打獨鬥地推進敏捷開發,而不是以一個聯合體的形式,且沒有一個統一的指導方針。所以17位敏捷聯合創始人決定發表《敏捷宣言》,共同在全世界推進敏捷開發運動。下面是敏捷宣言的4句話:

三、Scrum中的人員角色

3個角色

Scrum中的人員分為3個角色:產品所有者(Product Owner), Scrum Master,開發團隊(Team)。

  • 產品所有者:定義所有產品功能,決定產品釋出的內容以及日期,對產品的投入產出負責,根據市場變化對需要開發的功能排列優先順序,合理地調整產品功能和迭代順序,認同或者拒絕迭代的交付。
  • ScrumMaster :ScrumMaster不是專案經理,他沒有分配任務的權力,沒有考核的權力,沒有下命令的權力,他指導專案組的成員按照Scrum的原則、方法做事情,領導團隊完成Scrum的實踐以及體現其價值,排除團隊遇到的困難,確保團隊勝任其工作,並保持高效的生產率,使得團隊緊密合作,使得團隊個人具有多方面職能的工作能力,保護團隊不受到外來無端影響。
  • 開發團隊:經典團隊擁有 5-9 人,團隊成員包含程式設計師、測試員、使用者體驗設計等等,團隊關係在一個迭代中應該是固定的,個人的職能可以在新迭代開始時發生調整,團隊自我組織和管理(自組織,自驅動),團隊成員都全職工作。

四、Scrum的開發流程

(圖片源自網路)

不同於瀑布模型將開發過程劃分為需求、設計、編碼、測試等階段,Scrum將整個開發過程分為多次迭代(稱為Sprint,衝刺),一般為期2~4周,最常見的為2周。Scrum並非以一段時間集中完成一個過程,而是將所有過程中必須的每一部分集中在這段時間內完成。需求、設計、編碼、測試、上線都必須在一個迭代中完成,每個迭代必須產生一個可以工作的軟體。

4.1 五個會議

Scrum 整個開發過程分為五個會議:

1)待辦事項整理會議(Backlog Grooming Meeting)

迭代計劃會議開始之前3天召開,Product Owner與Scrum Master必須參加,關鍵開發者或架構師需要參加;時間控制在30分鐘到1小時。

由Product Owner將一批希望團隊在下次迭代時實現的使用者故事,按照實現順序描述給在場的團隊成員,Scrum Master與在場成員分析使用者故事,明確指出團隊認為需求不明確的地方,Product Owner現場記錄,會後補全,Scrum Master與架構師,還有在場成員分析使用者故事需要包含哪些技術任務,Scrum Master先把子任務建立,方便迭代計劃會議的時候團隊可以更準確地預估任務故事點。

會議結束時,Product Owner確保在迭代計劃會議開始之前團隊提出的問題都能被解決,會議重點如果團隊發現需要加強或是完善的地方,Product Owner還有兩到三天的時間可以補強,而不是浪費迭代計劃會議的時間去做這件事情。

2)迭代計劃會議(Sprint Planning Meeting)

產品負責人建立產品功能列表(Product Backlog)。產品功能列表是一組條目化需求,它必須從客戶價值角度描述,並按優先順序排序。

Scrum Master召集相關人員召開迭代計劃會,迭代計劃會在每個迭代第一天召開,目的是選擇本次迭代的Backlog和估算本次迭代的工作量。

產品負責人逐條講解最重要的產品功能,開發團隊共同估算Backlog所需工作量,直到本迭代工作量達到飽和。產品負責人蔘與討論並回答和需求相關的問題,但不干擾估算結果。隊員認領任務(或由組長協商分發),獨立或與別人一起完成任務;會議時間控制在1-2小時內。

3)每日站會(Standup Meeting)

團隊內部利用每日立會來溝通進度,15分鐘結束,開發團隊利用燃盡圖來展示整體進度;如無特殊原因,迭代期內無變更,在每日站會上團隊成員需要回答以下3個問題:

  • 昨天你做了什麼?
  • 今天你將要做什麼?
  • 你有需要幫助的地方嗎?

這些都是團隊成員的彼此承諾。

4)評審會(Retrospective Meeting)

小組向產品負責人展示迭代工作結果,產品負責人給出評價和反饋。以使用者故事是否能成功交付來評價任務完成情況。整個團隊都需要參加,ScrumMaster、產品所有者、團隊,可能還有客戶,時間控制在1-2小時內。

5)反思會(Retrospective Meeting)

在每個迭代後召開簡短的反思會,總結哪些事情做得好,哪些事情做得不好。做得好的保留,不好的摒棄。會議得出這樣的結論:開始做什麼、繼續做什麼、停止做什麼,一般控制在15-30分鐘。

Scrum是一套開發流程,是敏捷的一種,實施主要還是看人,強調是自組織、自驅動的,只有不斷的在實際應用中仔細體會,才能理解Scrum的真諦,把Scrum用好。

4.2 12原則

下面給出敏捷開發的12原則,這12原則作為敏捷開發對於軟體開發流程的指導性綱領,也是對敏捷宣言進行了具有實際操作意義的解釋,希望大家在實際應用中仔細體會。

我們遵循以下準則:

  • 我們的最高目標是,通過儘早和持續地交付有價值的軟體來滿足客戶。
  • 歡迎對需求提出變更——即使是在專案開發後期。要善於利用需求變更,幫助客戶獲得競爭優勢。
  • 要不斷交付可用的軟體,週期從幾周到幾個月不等,且越短越好。
  • 專案過程中,業務人員與開發人員必須在一起工作。
  • 要善於激勵專案人員,給他們以所需要的環境和支援,並相信他們能夠完成任務。
  • 無論是團隊內還是團隊間,最有效的溝通方法是面對面的交談。
  • 可用的軟體是衡量進度的主要指標。
  • 敏捷過程提倡可持續的開發。專案方、開發人員和使用者應該能夠保持恆久穩定的進展速度。
  • 對技術的精益求精以及對設計的不斷完善將提升敏捷性。
  • 要做到簡潔,即盡最大可能減少不必要的工作。這是一門藝術。
  • 最佳的架構、需求和設計出自於自組織的團隊。
  • 團隊要定期反省如何能夠做到更有效,並相應地調整團隊的行為。

作者:史文帥

來源:宜信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