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圈“新秀”折戟 STO被指為非法金融活動
被幣圈“寄予厚望”的STO正在被逐出北京城。
12月1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霍學文在2018全球財富管理論壇上表示,在北京做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將被視同非法金融活動予以驅離。“什麼時候有關部門批准你做STO,你再說。”
霍學文的表態讓寒冷的幣圈有了新的熱度話題,但對如今的數字貨幣市場則無疑是雪上加霜。
STO,即證券代幣發行,指的是以Token為載體的證券發行。相比於大多是幣價已經跌去90%乃至“歸零”的ICO(首次代幣發行),STO有實體資產作為支撐,並主動接受監管以規避風險,但合規標準相較於IPO更低。
GVC引力資本創始人及CEO高建武曾在10月初表示,“STO是一個數萬億美元規模的市場”。但也有圈內媒體人對搜狐科技表示,STO這個模式本身沒有什麼新意,和ICO相比是換湯不換藥。
美國是率先接受STO的國家,也是目前為止STO活動最為活躍的國家之一。10月12日,美國電商平臺Overstock旗下的區塊鏈子公司tZERO表示已經完成證券公開發行。除此之外,美國的正規交易所也開始打起了“數字資產交易”的主意,試圖借STO的盛行入局數字資產交易業務。
納斯達克CEO Adena Friedman在CNBC節目接受採訪時表示,納斯達克對於數字資產持有開放態度,將會考慮在未來提供數字資產交易,並正在策劃推出一個專用於代幣化證券的新平臺。有媒體報道稱,截止到今年10月25日,已有39個STO專案通過美國證監會審批,專案多是基於基金、房地產、股權等資產。
而區塊鏈活動一向活躍的韓國在《數字Token發行指南》的政策表述中明確表示:數字貨幣構成證券型產品的,受證券法規監管。歐盟方面也表示,目前對於數字貨幣活動的監管較寬鬆,但要求券商保證招股書中的資料真實性和持續度,並對所承銷金融資產負責。換句話說,只要是接受監管,無論是ICO還是IPO,都可被接受。
與美國、新加坡以及歐盟的“接受”態度不同的是,中國在監管層面的抵制態度十分明顯。除霍學文“驅逐”的表態外,國家資訊中心中經網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也表示:境內STO的發行和銷售應該屬於首次代幣公開發行的變種,是非法的,包括境外STO向境內銷售也是非法的。
除中國外,泰國方面也顯示出了對STO的反對態度,“在海外進行STO的泰國公司屬於逃避監管的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