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稅”1250萬,誰把“定位”帶溝裡去了?
微信號: ofollow,noindex" target="_blank">老苗撕營銷(ID:yiheyingxiao)
“定位”理論從誕生起就伴隨著爭議。
由於喜歡“四處樹敵”的風格,即便在國外也一直廣受爭議。2016年,科特勒帶領一眾大師在日本開“科特勒世界營銷峰會”,里斯還和戴維阿克吵了一架。
而進入到中國後,其爭議就更大了。頭些年是支持者多於反對者,而近些年我身邊則是反對者多於支持者。
我最欽佩的品牌專家曾祥文老師,自稱“反對定位20年”。
曾經邀請另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師(這裡就不透露姓名了)一起聊聊定位,我覺得定位在中國有“神教化”發展趨勢,這樣下去,會誤導不少企業。該老師回絕了我,理由是“不和這些腦子裡裝不下別的東西的教徒們討論”,還告訴我“他們最近又在‘禍害’某某企業了”。
“定位派門徒”日眾,難免良莠不齊,這也嚴重影響了定位人的聲譽。
近兩年網際網路企業興起,很多人說定位理論不適合網際網路時代了,而某定位大咖跟小米論戰屢屢被打臉。
而在餐飲行業,好友壽文彬先生寫了篇《餐飲經營的原點是什麼》,被其它自媒體把標題改為《西貝花了幾千萬才明白:它把餐飲老闆都帶溝裡去了》,瞬間刷屏,全網幾百萬的閱讀。不少人稱,看得酣暢淋漓,真爽。
如果說上面還只是在業內傳播的話,而某二手車因為涉嫌誇大宣傳被罰1250萬,人民日報頭條號點名批評“特勞特”,定位派則有點人人喊打的味道了。
不知道特勞特老爺子的棺材板能不能壓得住,我猜老爺子一定想跳出來掐死這幫不肖徒子徒孫。
認識定位理論的價值
哪怕是極端的“反定位”者,也認可定位的價值,它給我們打開了一個認識營銷的全新視角。
以個人經驗為例,老苗是做銷售工作出身。早期我的工作是圍繞著渠道、終端、經銷商來轉的,在這種思維框架下,2001年我進入葉茂中公司工作時,基本是一臉懵逼。《營銷管理》翻了很多遍了,真心看不懂。葉總給我們開的書單中就有定位,一看一發不可收拾,有趣味,沒閱讀障礙,跟看武俠小說一樣容易,《定位》、《營銷戰》(現在改名《商戰》)、《市場營銷二十二條法則》(現在改名《二十二條商規》了)、《新定位》、《營銷革命》,那幾年有關市面上有關的定位的書都讀過好些遍。
這培養了我最初的營銷思維,認知、心智階梯、差異化、品類、聚焦、成為第一等概念植入了我的思想。更關鍵的是,我再去翻看《營銷管理》、《競爭戰略》、《戰略品牌管理》等居然也容易看懂了。
後來出現的如《視覺錘》、《品類戰略》等定位書,也有看,但已經是隨便翻翻了,據說定位系列有二十二本書,我不確定自己是否都看過,十五本應該有。我個人非常感謝定位理論、以及它的原創者里斯先生和特勞特先生,也感謝那些把定位理論帶到國內的翻譯者及業內同行。
定位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從消費者認知角度來感知營銷的方法,並將之系統化,這在營銷界得到了廣泛認可。由於其體驗感很強,特別容易理解,也容易讓人接受。
可疑的“有史以來影響最大”,
是不是也要交點“吹牛稅”?
無論國內外,定位的價值多數人都認可,這沒什麼問題,值得警惕的是,定位在國內被神化。
幫助“定位”走上神壇最重要的奠基石是:它被稱為“有史以來對美國營銷影響最大的觀念”,這句話被堂而皇之的印在了《定位》書的封面。
對於能夠印在書上的話,老苗一向是深信不疑的。直到我發現,關於這個“有史以來影響最大”的評定,有的資料說是“美國營銷協會”,有的說是“美國營銷學會”,這個也就罷了。再看後面的介紹說是,“超過了菲利普科特勒、邁克爾波特等”,我就懷疑了,一個理論怎麼拿來跟一個人去做對比呢。
再後來看到的資料就更讓人起疑了:“定位理論擊敗了科特勒的營銷管理理論、奧格威的品牌形象理論、波特的競爭戰略理論,成為有史以來對美國影響最大的營銷理念”(大意)。品牌形象、競爭戰略可以稱為一個理念或者理論,而科特勒的營銷管理是一個巨集大體系,裡面充斥著大量理論,也包括定位理論,科特勒大師更像一個述而不作的整理者,這怎麼拿來跟定位做比較呢?老苗覺得這個資料編寫者根本就沒看懂科特勒的營銷管理,純粹為了蹭大師的權威,製造衝突。
拳打科特勒,腳踢波特,就為了把自己捧上去。特別符合國內某些“定位派”的做法。
為嚴謹起見,我翻資料並找業內人,包括很多定位的擁躉求證: 當年“定位”被評為“有史以來影響最大”,到底是誰評的,機構是誰,評委是誰,參評的其它理念還有哪些,評判的標準是什麼,有哪些指標,那些理念的得分分別是什麼? 可惜的是除了說是“2001年營銷學會評的”之外,實質性材料的任何一點蛛絲馬跡我都沒有找到。
最類似的一句話是在維基百科上的,“定位是最有力的市場營銷工具之一”,原文是“Positioning is one of the most powerful marketing concepts”,這完全沒毛病。但跟“有史以來影響最大”還是天壤之別。
後來只好查閱國外網站,包括美國營銷學會的網站(網址是www.ama.org,看官們有興趣可以自己查閱),也一直沒發現“定位是有史以來影響最大的營銷理念”的說法。倒是發現亞 馬遜上賣的英文版《定位》,封面上並沒有“有史以來對美國營銷影響最大的觀念”。
“有史以來影響最大”跟“遙遙領先”同出一轍,都是希望利用從眾效應和權威效應,讓人稀裡糊塗就覺得他們很牛逼。
很多人覺得學營銷像練武功,不管是降龍十八掌還是太祖長拳,幹倒敵人就是好武功。既如此,有個“影響最大”的理論,我就不學別的了,有了九陰真經還練什麼蛤蟆功。
而某些定位推廣者們,可能就是利用人們這種簡單心理,炮製了一個“影響最大”的說法,迷惑了很多希望走捷徑的營銷從業者。
某二手車網的“遙遙領先”播出沒幾年,就交了一千多萬的“吹牛稅”。假如定位的推廣者們,利用國內外資訊不對稱,矇蔽了國內營銷界將近二十年,該交多少吹牛稅呢?
真心希望國內定位的推廣者們能夠拿出像樣的證據來證明,定位真的“有史以來影響最大”。否則的話,需要出來給中國的企業界、營銷界一個鄭重的說法。
另外國內定位的“教徒們”,為了顯示自己理論的牛逼,經常批判“奧美”、“波特”、“麥肯錫”,用自己的錘子滿世界砸釘子,而這錘子也經常砸到科特勒頭上。
要知道,科特勒是定位理論的伯樂,《定位》出版也是邀請了科特勒做序,時至今日,92歲的里斯先生仍然經常追隨在科特勒大師身邊。不知道那些通過抨擊科特勒來推廣定位的人,良心會不會痛?
定位的邊界
營銷不是武功,是一門科學。不同的理論有不同的應用邊界,牛頓定律再偉大,也無法適用於量子物理。光聽“吹牛”,危害並不大,危害大的是沒有邊界的濫用,有必要釐清一下定位理論的應用邊界。
科特勒說, “營銷的父親是經濟學,母親是行為學”。可以理解為,營銷是一門影響人消費行為的學科,它的適應條件是經濟學範疇內,遵從經濟學規律。 拿槍頂著腦門讓你買東西不叫營銷。
定位給出的影響消費行為的祕訣是“認知”,從心智階梯到品類,從領先法則到對立法則,都是在教人們建立認知。定位的哲學是“戰場在消費者頭腦中”,強調跟競爭對手的差異化。其闡述的心智規律、品類執行規律,都非常有創造性。可以說,在建立消費者認知方面,定位理論體系無可比擬,這也是里斯的偉大之處。
但影響和改變消費行為並不是只有通過“建立認知”,尤其是強調自己行業領先、品類第一聯想這一條路。
對於低關注度產品來說,比如快消品,消費者購買隨機性很強,“心智第一”建立很難,但影響力卻很有限,讓消費者見到、反覆見到比“心智第一”更加重要。所以快消品的終端建設、渠道推動一直都是最重要的,比佔據什麼“心智資源”重要的多。哪個快消品不是靠地面部隊、攔截、搶排面、做首推、地推活動甚至買斷終端做起來的?
而高關注度產品,消費者購買時候考慮因素很多,單純一個“心智第一”、“品類第一聯想”對消費者影響力更是有限,比如車、房這樣高價值用品,我們不會因為萬科是第一品牌就特別青睞萬科,不會因為沃爾沃佔領了“安全”、寶馬佔領了“駕駛的樂趣”而對他們有更多購買傾向性。
即便是不那麼高值的耐用品,比如手機服裝,你購買蘋果是因為它佔據了智慧手機的第一聯想嗎?你買耐克是因為它是運動鞋的第一聯想嗎?這裡哪有多少“心智資源”,這些品牌對人最大的吸引力在於, 它們塑造的品牌價值觀讓人們產生了共鳴。所以喬幫主才說,跟營銷最有關的是“價值觀”。
佔據“心智”確實是有效的影響消費行為的方法,但不是唯一,而且大部分時候不高效。
世界上最高的山峰叫珠穆朗瑪峰,第二高的山我確實記不住。但老苗能記住所有爬過的山,有幾十座。因為這些山都讓我產生了體驗,有事實來讓我感知他們。
定位派的人總是強調“認知大於事實”,這有道理。但 過於強調認知而忽略事實就盲障了。認知掩蓋了事實往往是暫時的,而事實可以改變認知卻是永恆的。
曾祥文老師說, “消費者心智,哪些該迎合,哪些該忽略,有個自身核心能力與戰略規劃問題”。
有時候企業獲得了心智上的“品類第一”,並不是因為使用了定位理論,而是因為高市場佔有率的客觀事實形成的必然認識。
有些定位派卻“因果倒置”,把對方的結果視為使用“定位”的成功, 那這麼看,全世界的成功品牌都是定位的成功了。連跟定位派打嘴仗打的不可開交的小米,也被某些人當做 “定位網際網路手機”的成功案例了。 這純粹是貪天之功了。
前段時間,跟某迷信定位的人聊起葉茂中剛剛策劃的人人車。葉總做人人車,是基於二手車市場是典型的檸檬市場,資訊嚴重不對稱,為此他提出的解決之道是“好車不和壞車一起賣”,“每年拒絕100萬輛壞車”,今年取得了非常優異的表現。結果這哥們聽完之後說,葉茂中這是用了定位理論,給人人車做了一個“只賣好車的二手車平臺”的定位。
好吧,您開心就好。
總結一下:
里斯和特勞特先生都是廣告人,他們創造的定位,是影響消費行為的重要工具,尤其是傳播層面更加有效。里斯先生後期提出的視覺錘、品類戰略等,可操作性都很強。但定位並不是能夠改變消費行為的唯一手段,很多時候並不高效。消費者心智該順應,還是該忽略,要視企業戰略和資源而定。很多人為推廣定位,不惜把因果倒置,值得企業界和營銷人警惕。
定位理論誕生之初,是作為廣告公司的服務工具出現的,其中帶有生意成分。然而里斯先生的廣告公司一直在美國沒有排進行業前列,1994年,特勞特從里斯公司出走,之後二人分別成立的“戰略”公司,在全球的諮詢行業從來也難覓排名。
當然這並不影響定位理論和二位先生的偉大,尤其是學術領域的偉大。但其在國內被人過於誇大,胡用濫用的現象卻極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