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稅被重罰,吹響依法整治娛樂圈亂象號角
讀娛 | yiqiduyu
文 | 風間澈
靴子終於落地。
關於范冰冰的種種流言與猜測,終於在今天戛然而止。
據新華社報道,范冰冰通過電影《大轟炸》獲得3000萬片酬,而她通過拆分合同偷逃稅款730萬元,另外,她擔任法人代表的企業欠繳稅款2.48億元,偷逃稅款1.34億元。稅務部門依法向范冰冰及其企業和工作室追繳稅款、對偷逃、少繳稅款的罰款共計約8.8億元。上述款項已在規定期限內繳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劃重點:
一、范冰冰及其企業偷逃、少繳稅款的罰款共計約8.8億元
二、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並沒有構成犯罪。
有關“企業家范冰冰”的個人部分到此為止,新華社乃至央視的報道卻還有以下三個要點。
一、范冰冰的經紀人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二、國家稅務總局已經開始問責程式,追究稅務機關相關人員未依法履職的責任。
三,稅務部門已部署開展影視行業自查自糾,年底前主動補繳稅款的免於行政處罰,拒不糾正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消失已久的范冰冰立刻發微博道歉宣告,範爺呼風喚雨的人設終究是假的,一場由鬥嘴引發的稅收風波,演變成稅查風暴,或許讓始作俑者崔永元都始料未及,他一抽屜的材料撂倒第一個是范冰冰,卻不止范冰冰。一場表面看來的私人恩怨,引發的是娛樂圈稅收亂象稽查大地震。
范冰冰事件:娛樂圈偷稅漏稅縮影
5月28日,崔永元晒出多份演藝合同,痛批明星陰陽合同。
6月27日,中宣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
8月11日,優愛騰、六大製片公司聯合宣告抵制天價片酬,封頂5000萬。
9月3日,橫店各影視工作室陸續收到稅務局通知:終止定期定額徵收方式,徵收方式將改為查賬徵收。
自此,稅務部門嚴查範圍從范冰冰擴充套件到整個娛樂產業鏈。
被小崔咬住不鬆口的所謂“陰陽合同”,其實就是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相關演員收取兩份合約的酬金總額,但僅按小合同約定的酬金額納稅。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明星在簽約演藝合同時,有三種簽約主體可供選擇。個人名義、個人工作室名義、影視公司名義。”
而這三種名義簽約所涉及的納稅方式和金額有很大不同,簡而言之,“以明星個人名義簽約,其合同形式為勞務報酬,則適用20%-40%的稅率;若以影視公司為納稅主體,按企業所得稅法,稅率為25%,需繳納相應的增值稅和附加稅等;明星工作室,按個人所得稅法,工作室的生產、經營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應適用5%至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
“陰陽合同”是在稅務、財務會計方面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范冰冰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
其實,范冰冰只是娛樂圈明星偷稅漏稅的一個縮影,因為陰陽合同在影視圈幾乎是行業慣例,籤大小合同的核心訴求是妄圖通過一些手段達到避稅目的。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陰陽合同很多走的是賬外,不少是利用現金交易,正常的公司交易很少有這樣的,因為一環扣一環,沒有必要。影視行業因為涉及到個人,所以可以不走賬內,這種除非舉報,否則很少會被查出來。”
范冰冰事件吹響依法整治娛樂圈亂象號角
范冰冰偷稅漏稅並不是先例,在此之前,劉曉慶也因偷稅漏稅而聲動全國。
早在1989年3月8日,青島市稅務局市南分局向劉曉慶開出了“稅南地字第003號”“稅務違章案件處理通知書”,認定劉曉慶偷漏個人調節稅18萬多元。1989年10月4日,市南分局作出新的處罰決定,認定劉曉慶有偷稅漏稅行為。
2002年7月,劉曉慶因其公司偷稅,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經稅務機關調查指出,劉曉慶公司偷逃稅1458.3萬元,加上滯納金573.4萬元,欠稅逾2000萬元,在秦城監獄被關了422天。
劉曉慶一日跌落神壇成階下囚曾經讓舉國譁然,如今范冰冰偷稅漏稅的天文數字依舊震撼民心。
娛樂圈超高片酬向來為人詬病,2017福布斯中國名人收入榜,范冰冰以2億4400萬元拔得頭籌,鹿晗收入1億8160萬元位居第二,周杰倫以1億8150萬元收入排名第三,前五十名的收入總和近50億元。
然而人心不足蛇吞象,以范冰冰偷稅漏稅受罰為起點,法律亮劍同時吹響依法整治娛樂圈亂象號角。
其實在這場事先被預警的暴風雨,已經讓許多明星和影視公司已經聞聲而動。
新稅制帶來“稅務地震”。8月份各家媒體爭相報道,自8月1日起,影視圈將執行新稅制,稅率會從原本最低6.7%左右,直接飆升到42%,而且要求按照新稅制一次性補繳6個月的稅款。目前但該規定還只是傳聞,稅務總局稱暫未執行,或許是目前尚未下達正式通知。
9月3日,橫店各影視工作室陸續收到國家稅務總局東陽稅務局下發的稅務事項通知書,終止定期定額徵收方式,徵收方式將改為查賬徵收。一位地方稅務系統人士稱,影視行業是監管的重點之一,改為查賬徵收主要出於加強監管的考慮,這要求相關企業建立完整的財務報表,更加規範,這也說明一切通過逃稅手段所獲取的個人所得都將無所遁形。
明星紛紛登出文化影視公司。今年1月,北京馮氏文化經紀有限公司由決議解散登出,馮小剛出資比例未公示;3月,北京馮氏智取廣告有限公司登出,馮小剛認繳出資30萬元,持股60%。除了馮小剛之外,趙薇、劉詩詩、趙文卓等明星也都在登出或者退出名下公司。
9月11日,演員任重擔任法定代表人並持股10%的霍爾果斯星禾影業有限公司申請登出。9月13日,嘉博文化持股20%的霍爾果斯大樂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申請登出,前者旗下藝人包括許晴、陳建斌、蔣勤勤等,更有甚至,《伊犁日報》一天刊登過25則相關“登出公告”。
緣何明星紛紛登出文化影視公司?以“避稅天堂”霍爾果斯為例, 光線、華誼、博納、樂視、嘉映、華策等為代表的中國幾乎多半以上的主流影視公司,都在此註冊了公司,總數超過600家之多。但是資料顯示,這些在霍爾果斯只“掛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而不進行實際經營的企業佔比達98%,有的註冊地址上有近千家公司,而實體(實業)型企業僅佔2%。
今年年初,霍爾果斯加強對註冊企業的地址要求,開始實行“一址一照”,清理同一地址註冊多家公司的情況。4月,霍爾果斯國家稅務局下發公告,要求霍爾果斯2017年度公司企業利潤佔營業收入比重超過50%以上的企業進行稅務自查。正是由於稅收政策收緊,導致了明星資本大撤退。
結尾: 在范冰冰被新華社通報偷稅漏稅的新聞的同時,另一則新聞“趙薇舒淇退回片酬”也上了熱門,舒淇和趙薇合作《中餐廳》第二季,每人單季片酬人民幣5000萬元,如今要退回人民幣4000萬元給湖南衛視,節目製作公司代替電視臺討片酬,看來天價片酬一直都能切中吃瓜群眾的痛點,引發熱議。
娛樂至死的年代,明星天價收入正在透支社會對公平的預期,偷稅漏稅更是戕害社會,正如《光明日報》所言“稅務部門嚴格依法查處,按實裁量,綜合考慮,體現出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其結果亦符合公眾的心理預期,確實達到了查處一個、警示他人的教育效果。”
除了面臨8.8億的天價罰款之外,由於范冰冰逃稅和男主角高雲翔性侵案,若《巴清傳》未能在2018年播出,唐德影視將會有將近7億元的收入將成壞賬,范冰冰害得不止她自己。
期待范冰冰被追繳稅款能夠讓娛樂圈明星自我警示,無論是偷稅漏稅還是天價片酬,吃瓜群眾都積怨已深,對於老百姓而言,用嚴查稅收+管控天價片酬來治理娛樂圈亂象是民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