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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想做鯰魚的企業,能從今日頭條身上學到什麽?

今日頭條

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曾經提到,今日頭條可能是中國“樹敵”最多的企業,與微博、百度、UC、知乎都產生過或大或小的沖突。最近,今日頭條用實際行動印證了這一的看法,又雙叒把別人告上了法庭,這一次是曾經的盟友搜狗。

2月22日,海澱區法院稱答題遊戲“百萬英雄”運營方今日頭條和運城市陽光公司起訴了搜狗,認為搜狗輸入法提供的答題助手功能涉及到了不正當競爭。要求搜狗判令其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和合理支出50萬元,目前海澱區法院已經受理了這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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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玩過這一陣大火的答題遊戲,應該對搜狗的答題助手有印象,利用語音識別、知識圖譜等技術,搜狗輸入法會自動理解直播主持人的提問,並在輸入法中為用戶提示正確答案。

並且在今日頭條的百萬英雄中,搜狗答題助手會對用戶的實時在線評論進行遮擋,使原本能顯示5-6條的評論僅能顯示1條,同時隱藏了活動評論功能按鈕,使用戶無法和主持人進行在線互動。

相信看到這裏,大多數人跟我的想法一樣:因為這點事,至於嗎?相信案件雙方也是這麽想的,於是在前兩天,今日頭條又撤訴了……

鷹派企業的官司,為什麽總是“狼來了”?

如果把中國科技企業分為鴿派和鷹派,今日頭條毫無疑問是鷹派的代表人物。

從一開始就主張技術為本,占領了信息流產品這一高地之後得以迅速發展,估值高達百億美金。擴張速度迅猛,一邊以挖角內容的方式入侵問答、短訊息產品市場,另一邊則大手筆的收購各類產品,比如海外短視頻產品Musical.ly、直播產品Live.me,以及最近的拍照產品激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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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今日頭條也收獲到了一些質疑。像產品本身單純依賴推薦算法導致低俗內容鉆空子,發展上限明顯無法突破天花板等等。

但即使是這樣,今日頭條從未改變過自己強硬的姿態,尤其是在企業之間。最近短短幾個月,頭條就已經把搜狗和百度兩家企業都告上了法庭,並且理由都是不正當競爭。

這裏我們要知道,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以及其他有關市場參與者采取違反公平、誠實信用等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去爭取交易機會或者破壞他人的競爭優勢,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說白了,這一條理由有點“什麽都能往進裝”的意思。它不像侵犯隱私權、商業竊密、專利等等類目有著明確的指向,認為搜索引擎故意收錄對自己不利的新聞可以是不正當競爭,認為答題軟件幫助用戶作弊也可以是不正當競爭。

只是如果這種起訴太多了,結果卻不是撤訴就是敗訴,往往會給圍觀群眾一種狼來了的感覺。

花樣護食,今日頭條究竟是鯰魚還是攪局者?

如果盤點一下這些跟今日頭條產生過沖突的企業,會發現無非是兩種緣由:奪食和護食。

發布帶有挑釁意味的海報,為悟空問答挖角知乎大V;據稱未經允許就抓取微博和騰訊新聞內容;被UC起訴技術侵權等等。這些屬於奪食行為,是在頭條的快速發展中出現的各種各樣的問題。

疑因百度搜索收錄了不利於自己的新聞而控訴百度不正當競爭,以及這次對搜狗答題助手的控訴,則屬於典型的護食行為。

奪食與護食之間,存在著一條細微卻又顯著的分界線。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與其他企業產生版圖交錯是很正常的,如果其中一方態度較為“強硬”我們還勉強能夠理解,畢竟商業的戰場沒有仁慈,企業背負著用戶、員工和股東的期望,為了發展而降低 “友善值”有時是不得已的犧牲。但因為護食而和友商起沖突,就很容易給大眾留下不好的觀感。

就拿這次搜狗答題助手事件來說,搜狗的答題助手建立在人工智能技術之上,本質上不能算作作弊。除非今日頭條拿出證據說搜狗入侵了自己的題庫,否則搜狗為用戶提供幫助的行為根本算不上不正當。如果在輸入法中加入AI功能是不正當的行為,那用戶在參與答題時是否能使用語音助手?是否能用搜索引擎?

今日頭條對搜狗答題助手的態度,反倒是有點像不滿搜狗靠答題助手在答題遊戲這一波浪潮中靠較低的技術成本收割了一波流量。

上一次和百度的訴訟也是一樣,如果說今日頭條遇到的問題是公關黑稿,可為何在眾多搜索引擎、眾多媒體作者、眾多內容平臺之中,偏偏要選擇名氣最大、恰好近期也開始加碼內容產業的百度呢?

知乎、微博、UC、騰訊新聞、百度、搜狗……這些和頭條起過沖突的企業/產品,放在各自領域中都是個中翹楚。頻繁的在各個領域和頭部企業產生沖突,而且目前已經敗訴一次(騰訊新聞侵權案)、被駁回申請一次(UC專利侵權案)、撤訴一次(搜狗不正當競爭案),卻唯獨沒有勝訴過,這樣的頭條讓人想起了鯰魚效應中鯰魚。當周圍都是死氣沈沈的沙丁魚時,這條鯰魚會激發沙丁魚的求生欲。但如果魚群正在海洋中平穩的遊動,卻闖入了一只鯰魚呢?

有時候,“鯰魚”和“攪局”之間的界限,真的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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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的現狀其實給了所有想做鯰魚的企業一點提醒:

第一,完成迅速擴張之後請務必補充上早期發展的漏洞,尤其是在專利技術、內容版權等方面的問題,企業體量越大,曾經的黑歷史就越容易被發現。

第二,除非擁有絕對會勝訴,或占領輿論高地的自信,盡量不要把企業公告、起訴等等當做解決企業間問題的首要手段。問題往往是一時的,但在公關層面留下的印象卻要花更多時間去消化。

最後,我想起今年奇葩大會上高曉松和田樸珺的一段對話,希望和大家一起思考:

田樸珺說:只要能活的讓人妒忌,就別活的讓人同情。

高曉松說:可我覺得,只要能活的讓人喜歡,就別活的讓人妒忌。


那些想做鯰魚的企業,能從今日頭條身上學到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