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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簡史》十三、不斷追尋(下)——重新認識自己

快樂的三個層次: 第一層,快樂並非如大多數人心中所期待的那樣,就是來源於金錢和健康,其實更加長久和明顯的快樂來源於我們所處的人際關係之中,比如說是溫暖的家庭、親密的愛人,或者是相互給予幫助的朋友,這些相比於金錢和健康更加能夠給我們帶來快樂。 第二層,快樂不來源於外在的客觀條件,而在於主觀渴望和客觀條件之間是否相符。只有當我們所得到的已經滿足甚至是超出我們所期望的時候,我們才能感受到快樂。 第三層,快樂是由我們自身的生物化學系統所決定的,人類花了幾千年的時間改變世界來追尋快樂,直到現在才發現原來需要改變的是我們自己的身體。 但是討論到這裡似乎還是有點問題,難道你是要說獲得快樂的最終途徑就是注射更多的血清素和多巴胺嗎?你這叫什麼狗屁結論?其實會有這樣的結論是來源於一項基本的假設,那就是身體的快感就等同於主觀的快樂。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就沒辦法了,唯一能夠讓人長時間、高強度的感受到快樂的方法那就是吸毒。
我們似乎覺得只思考身體層面的快感會不會太膚淺了呢?對吧?那我們就再上升一個層次我們繼續討論快樂的第四層 ——生命的意義。 舉個養小孩的例子吧,如果同學您是有小孩的就會深有體會。如果當我們真要計算一件事情給你帶來的開心時間多還是痛苦時間多,以此來判斷這件事情是開心還是痛苦的話。那麼養小孩絕對是一件非常不愉快的事情。因為大部分的時候養小孩就是換尿片、餵奶和處理孩子的哭鬧和脾氣,對吧?這絕對是沒有人願意做的苦差事。然而為什麼,大多數家長都會說孩子是他們快樂的主要源泉,這怎麼解釋?難道他們的腦袋壞了嗎? 通過這個例子我們會發現,快樂不單純的是身體所感受到的愉快比感受到的痛苦多這麼簡單。相反的,快樂要看的是我們生命的整體,是不是有意義,有沒有價值。是不是有點難理解?就像是有人覺得養小孩就是把自己變成一個悲慘的奴隸,要沒日沒夜的伺候著一個小惡魔。而更多的人覺得自己是滿懷著愛,正在培育一個新的生命。這樣一來,同一件事被賦予了不同的意義那可就是完全兩回事了,對吧?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
如果生活有了意義,就算在困境之中也能甘之若飴,而如果生活沒有意義,即便在順境之內也是度日如年。 所以快樂的第四層解釋,我們就是要討論生命的意義。 經過上一期節目的討論我們現在可以達成這樣一種共識,就是無論身處哪個時代的人,我們的身體所感受快樂和痛苦的生物化學系統都是一樣的。這已經沒有疑問了是吧?但是不一樣的是什麼呢?是我們對生活所賦予的意義大不一樣。而且這個意義還並不能說身處我們這個時代的人就更有意義。舉例子吧,比如說,我們把現代人和中世紀的人放到一個顯微鏡下,逐一比對他們生活中的每一分鐘,看看誰過得比較悲慘,那肯定是中世紀的人比我們現代人要悲慘的多。但是當面對死亡這個問題時候,中世紀的人堅信如果你醫生行善死後可以去到天堂獲得永恆的幸福,那麼這種堅信本身,是不是就可以給予他們當下的生活一種充滿意義的錯覺呢?而我們現代人比如說我就根本不相信什麼天堂、什麼地獄這一套,那麼我現在就能確信,我生命的意義最終就是迎接死亡,就是被徹底的遺忘,那麼就因為有死亡這個永遠都揮之不去的問題存在,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想,中世紀的人就比我們現代人能感受到更多的生命意義呢?那麼如果讓中世紀的人也做一份問卷調查說
“你對你的整個生命過程是否滿意”,我估計中世紀的人可能得分會比我們現代人還要高。 怎麼面對死亡的例子,這可不是一個孤立的極端假設,我們想啊,如果說中世紀的那種死後可以進入天堂獲得永生的生命意義是一種錯覺的話,那麼現代科學家認為自己為人類知識拓展新邊疆的生命意義是不是也是一種錯覺呢?有的士兵覺得自己保家衛國,所以他的生命有意義,但是我們之前說國家只是存在於我們所有人的共同想象中的一個故事,國家和上帝的底層概念並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那像保家衛國這樣的意義是不是也就和死後去天堂一樣是一種錯覺呢?同樣的道理,創業者要開新的公司認為這是生命的意義,同樣的有人信仰上帝,讀聖經、參與聖戰、興建廟宇他也認為這是生命的意義,但是這些是不是都是一個又一個的錯覺? 如果這麼來說的話,所謂的快樂,很可能只是我們自己對生活意義的錯覺與集體的錯覺達成了一種同步而已。能不能聽的明白?意思就是說,我去當兵能得到快樂,是因為大家都覺得這樣做有保家衛國的意義。我去開公司能得到快樂,這是因為大家覺得這樣做有為社會經濟貢獻自己力量的意義。那麼只要我自己的想法和身邊所有人的期望能夠達成一致的話,那麼我就能說服我自己,我的生命它就是是有意義的,我也就能從這個信念中得到快樂。 這個結論聽起來是不是有些難過和無奈?說白了,第四層的快樂,所謂生命的意義,只不過是一種自我欺騙罷了。 我們在第三層中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快樂在於身體的快感,那麼想要更快樂,就只能操縱我們的生物化學系統。第四層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快樂在於賦予生命意義的話,那麼想要更加快樂,就得一再的欺騙自己。我想大家對這樣的結論一定是不會滿意的。那除了上述的兩種可能之外還有沒有第三種探討快樂的可能性呢?是不是還有第五層快樂呢?我們本期的討論是不是越來越深刻,越來越難理解了?不過我認為本期的觀點很精彩。 我們再想想看看啊,上面兩種結論還是基於一個共同的假設,就是無論是身體感受到的快樂還是對於生命的意義都是我們主觀的感受。對吧?如果要判斷快不快樂最簡潔的標準就是直接了當的問當事人你快不快樂,對不對?這看起來很符合邏輯啊。你說這不是廢話麼?我自己快不快樂不是問我那是問誰啊?但是呢,這種主觀的權威可是現代自由主義的產物,我們現代人從小就被洗腦說要忠於自己、傾聽自己的心聲、順從自己的渴望,我覺得好的就是好的,我覺得壞的,他就是壞的。 但是對於這樣把個人主觀感受奉為圭臬的權威,今天我們偏要來叫叫真,看看會怎麼樣。 如果我們從小到大不被灌輸這些口號,那麼快樂還是不是我們每個人自身最清楚的事情呢?那可就不一定了。歷史上的大多數宗教和意識形態都認為,關於善也好、關於惡也罷、還有關於應該做什麼事情,都是有客觀的標準的。在他們看來,一般人自己的感覺和偏好反而是不靠譜、不可信的事情。從老子到蘇格拉底到弗洛伊德都告訴我們 “要認識你自己!” 言下之意就是一般人並不知道真實的自我,也因此忽略了真正的快樂。 我們每個人都心知肚明,如果什麼都能讓我們自己選擇的話,大多數人都願意把時間用來做愛而並不是去投身到什麼偉大的民族復興當中去。這種選擇絕對是順從你的渴望的,但這就表明,想要快樂就該去做愛嗎?如果我們再看看那些吸毒成癮的人,我們會發現他們絕對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所有人都會說吸毒的時候是他們最快樂的時候,那我們權威的心理學家是不是應該發一份報告,告訴大家想快樂就去吸毒?如果這樣來看待我們的主觀感受是不是就會發現非常的不靠譜了? 在英國生物學家道金斯寫的《自私的基因》一書中還說過這樣一個觀點,他說人類的行為就算是對自己本身不利,也還是要想方設法的把自己的基因流傳下去。如果按照這個層面的邏輯我們再來看啊,大多數的男性一生辛勞工作、整天的憂慮不堪,就是沒有辦法享受一下平靜的幸福。其實就是因為生物的 DNA在操縱著我們,DNA就如同撒旦一般,用稍縱即逝的性高潮作為誘餌讓我們傳播基因,使得所有的男人都為之臣服。 綜上所述,正是因為我們主觀的感受並不能代表絕對的權威,所以大多數的宗教和哲學看待快樂的方式,都與我們所認同的主觀感受非常的不一樣。最看重快樂這個問題的應該就是佛教。之前講全球融合宗教的那一期節目中我就著重說了下佛教的思想。 佛教認為,快樂既不是主觀感受到愉悅,也不是主觀覺得生命有意義,反而是放下追求主觀感受這件事情。佛教與現代生物化學的相同點,都在於認定快樂並不來源於於外在條件。而佛教更為深刻的見解是說,真正的快樂也不在於我們的主觀感受。我們如果越強調主觀感受,反而就越感到痛苦。佛教給我們的建議是,除了別再追求外在成就之外,同時也別再追求那些感覺良好的心裡感受了。 這裡我就不在展開說了,說的再多就要把《人類簡史》說成佛教宣傳手冊了。 總結來說,我們現在會使用主觀幸福的問卷,希望找出來我們主觀認定什麼時候有幸福感,而且認為找到特定的情緒狀態就是找到了快樂。但相反的是,許多傳統哲學和宗教則認為,快樂的關鍵在於追求自我、真正瞭解自己。大多數人都以為自己的感覺、想法、好惡就組成了我們自己,但這確是一大錯誤。他們感覺憤怒的時候,心裡想 “我很生氣,這是我的憤怒”。於是這一輩子做的事情,都是想方設法想要避開這種感受,而去追求喜悅也好、舒適也罷的其他感受。但他們從來沒有發現,痛苦真正的來源不在於感受本身,而是對感受的不斷追求。 如果真是如此,我們過去對於快樂這件事的歷史認知,就有可能全是錯的。或許,期望是否能得到滿足、感受是否快樂都不是重點,真正重要的問題在於人類是否瞭解自己。我們有什麼證據,證明今天的人比起遠古的採集者或中世紀的農民更瞭解自己呢?我們並沒有答案。 大多數的歷史書本強調的都是偉大的思想家、英勇的戰士、慈愛的聖人,以及創造力豐沛的藝術家。這些書本對於社會的建立和瓦解、帝國的興旺和衰落、科技的發明和傳播,可謂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但對於這一切究竟怎麼為個人帶來快樂或造成痛苦,卻是隻字未提。這是我們對於歷史理解的最大空白之處。現在開始是不是應該來填補這片空白了呢? 到底什麼才是快樂?什麼才是幸福?是金錢和權利?還是親人和朋友?是你心中那不滅慾望的驅使還是你大腦中小小電流的作祟呢?或者你應該去追尋生命的意義,又或者你應該拋開一切來換取內心的平靜。我們到底如何才能找到真實自己?我想,這個問題應該會一直困擾著我們。作者所向我們展示的似乎都是答案又似乎都不是,關於這些我可以給出說服自己的解釋,但是給不出您自己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