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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困境:人工智慧浪潮與“AI威脅論”之爭

首先,何為倫理?
2018年1月份的《科學與社會》報刊中有如下闡述:

倫理一詞,英文為ethics,一詞源自於希臘文的“ethos”,其意義與拉丁文“mores”差不多,表示風俗、習慣的意思。西方的倫理學發展流派紛呈,比較經典的有叔本華的唯意志主義倫理流派、詹姆斯的實用主義倫理學流派、斯賓塞的進化論倫理學流派還有海德格爾的存在主義倫理學流派。其中存在主義是西方影響最廣泛的倫理學流派,始終把自由作為其倫理學的核心,認為“自由是價值的唯一源泉” 。
在我國,倫理的概念要追溯到公元前6世紀,《周易》、《尚書》已出現單用的倫、理。前者即指人們的關係,“三綱五倫”、“倫理綱常”中的倫即人倫。而理則指條理和道理,指人們應遵循的行為準則。與西方相似,不同學派的倫理觀差別很大,儒家強調仁、孝悌忠信與道德修養,墨家信奉“兼相愛,交相利”,而法家則重視法治高於教化,人性本惡,要靠法來相制約。
總的來說,倫理是哲學的分支,是研究社會道德現象及其規律的科學。對其研究是很必要的。因為倫理不但可以建立起一種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並且可以通過一種潛在的價值觀來對人的行為產生制約與影響。很難想象,沒有倫理的概念,我們的社會會有什麼人倫與秩序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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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人工智慧領域得到了極大的重視與發展,人們的生活也變得更加方便快捷;

扎克伯格在直播時說,“我對AI的發展特別樂觀,那些反對AI的人,總是擔心世界末日的到來,這非常不利於技術的推動。但技術的推動是為了讓世界運轉得更高效的,幫助人們的生活變得更美好的。”

但與此同時,人們也對人工智慧的潛在威脅憂心仲仲,進而引發了社會對於AI與倫理問題的熱議。

被譽為“冒險家”的馬斯克反覆強調,“我們需要思考,什麼樣的監管制度才能約束AI可能給我們人類造成的傷害。”

下面不妨看兩個關於AI與倫理問題的例子:

1.首個AI公民“索菲婭”

2017年末,索菲婭獲得了沙烏地阿拉伯的公民身份,引發了大眾的熱議。


AI獲得了公民身份,衝擊了人類的倫理觀念,但這位新公民的爭議不僅如此。

更令索菲婭出名是她經常會發表一些出人意料的言論,
比如當她的創作者漢森在現場直播節目中對她說:“你想毀滅人類嗎?請說‘不’。”
她卻回覆了以下這個令人感到不安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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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也更加引發了人們對於AI與倫理的討論,剎那間,“AI威脅論”在社會輿論中滿天飛舞。

2.無人駕駛的倫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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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關於“無人駕駛汽車”的著名的問題,提問者假設了一輛無人駕駛汽車遇到突發狀況,假定有兩種方案:一是無論剎車與否,保持方向會導致車外 3 人死亡;二是拐彎會撞到護欄導致車內 1 人死亡。無論選擇哪個方案,都會將無人駕駛逼到一個倫理困境。

英國《每日郵報》14日援引德國梅賽德斯-賓士公司澳大利亞分公司高管麥卡錫的話報道,按照無人駕駛汽車的程式設計思路,如果在行駛途中面臨一個道德困境,要麼撞到馬路上的一名兒童,要麼急打方向盤以避免撞到兒童、但可能撞到其他車道的汽車以致本車人員傷亡,那麼無人駕駛汽車會“果斷”選擇優先保護車內人員、寧願撞到兒童。

麥卡錫說,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會立即作出踩剎車、打方向盤以避免撞人的反應,“我們的系統也是如此,但還會考慮更多因素,例如其他車道是否有汽車行駛?如果本車採取避讓舉動,有可能會撞上其他車道的汽車,結果導致本車偏離方向、反而衝向路人”。
按照麥卡錫的說法,無人駕駛汽車能在危急關頭瞬間判斷出“最佳選擇”,從而將損傷降至最低。

不約而同的是,德國梅賽德斯-賓士公司駕駛輔助系統和主動安全性部門經理克里斯托弗·馮胡戈在法國巴黎車展上談及類似理念,也引發爭議。

“如果你有把握保護至少一個人,那麼至少保護好那個人。(也就是說,)保護車裡的那個人,”馮胡戈說,“你也可以犧牲本車(以避免撞上路人)。你可以這樣做,但你就算最初選擇保護路人,也並無把握在複雜情形下他們最終能夠安然無恙。因此,你應該保護那些有把握保護的人。”

但美國一項調查顯示,受訪者普遍認為無人駕駛汽車不應為拯救一名路人而犧牲車內人員。但當問卷中被拯救的路人數量增多,願意犧牲車內人員以拯救路人的受訪者比例隨之升高。

總而言之,無論是AI,還是無人駕駛,都或多或少的存在道德倫理,安全和立法等問題,人工智慧浪潮與“AI威脅論”之爭仍將繼續。